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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2021年“电商郎溪”建设工作要点》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施行。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
2021年电商郎溪建设工作要点
2021年是 “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继续深化电商助力乡村振兴重要之年,为全力推进2021年“电商郎溪”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坚持以“电商郎溪”建设为统领,一体化推进电商提质增效(民生工程)、助力乡村振兴、全域旅游融合发展、直播电商、跨境电商五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健全体制、完善机制、优化政策、强化调度、狠抓落实,奋力开创“电商郎溪”建设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2021年“电商郎溪”建设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是:继续推进省级电商示范县、国家级电商示范县争创工作,创成省级示范镇1个、省级示范村2个、示范网点2个,培育省级电商示范企业1家,培训600人次,培育工商注册电子商务经营主体100个,网销额超1000万元经营主体2个,网销额超10万元农村电商经营主体20个,电商直播达人20名,网销品牌3个,力争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5亿元 (以上目标视省、市调度情况适时调整)。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政策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促进电商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我县2021年电商促进政策,增加直播电商奖补内容,加大对电商人才引进、培育的奖补力度,形成全社会重视电商、支持电商、广泛应用电商的良好发展氛围。(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配合责任单位:县税务局、有关成员单位。)
(二)强化电商全产业链招商。突出招引大电商企业、大电商平台,招头部主播、电商平台高管、设计、美工、创意等专业电商人才,招商标注册、物流配送等配套服务机构,形成一个开放、协作、共生、共赢的电商生态圈。(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配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市监局、县交运局、邮政郎溪分公司。)
(三)强化主体培育。狠抓电商实操培训,大幅提升培训转化率;统筹一、二、三产实施“1212”电商经营主体培育计划,力争引进1个亿元以上电商项目、培育2个年网销额达千万元以上电商企业、培育新增100个年网销额达万元以上电商经营主体、培育新增20个年网销额达10万元以上电商经营主体;积极组织相关电商企业参加有关展会、赛事、农村致富带头人评选等活动,切实提升我县电商企业外向度。(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供销社、县科技经信局、各乡镇)
(四)启动电商产业园建设。对照省、市有关电商产业园扶持政策,按照《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优先抓好电商产业园建设,制定电商产业园建设方案,支持有条件乡镇启动电商产业园建设,加快彰显电商企业的集聚效应。(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配合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人社局、郎溪经济开发区、有关乡镇。)
(五)打造电商品牌。加快打造县域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网销品牌,着力推进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质量追溯体系、冷链物流、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建设;强力推进“一镇一品”“一村一品”等农产品基地建设,建成一批有规模、可销售的名优农特产品,推进“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认证取得实质性进展,做优做强电商产业。2021年新增农业品牌7个、“三品一标”8个、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13个。支持十字镇等具备条件的乡镇创新工作、出台相关政策,推动电商直播基地、云仓项目等电商新热点发展。(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配合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各乡镇)
(六)持续实施农村电商提质增效。
1.着力强化学习培训。组织二期电商业务提升专题培训班;至少组织一次赴农村电商发达地区现场学习观摩活动;分解下达2021年分辖区、分行业电商技能及创业培训任务;适时举办全县领导干部“电商+”新业态新发展专题讲座,进一步夯实全县电商发展基础。(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各乡镇。)
2.着力完善提升农村电商“两中心一站点”支撑体系。将“两中心一站点”所需经费保障纳入县财政预算,切实采取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公开招标引入第三方机构,规范、专业运营“两中心”,提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融合度、规范性、有效性。(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配合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农业农村局、邮政郎溪分公司、各乡镇。)
3.着力落实电商数据及信息高质量报送制度。建立乡镇月报送电商网销数据和电商信息制度,定期调度,并纳入年度考核范畴。积极向省、市报送我县电商网销数据和电商工作信息。做好电商数据监测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责任单位:邮政郎溪分公司、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各乡镇。)
(七)扎实开展电商示范创建。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示范点等创建工作,以创建促进各类电商发展工作,切实发挥创建的示范带动作用。(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责任单位:邮政郎溪分公司、郎溪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各乡镇。)
(八)抓实乡村振兴、全域旅游融合发展工作。接续做好电商精准扶贫工作;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优先在我县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中培育一批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主体;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继续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设文旅产品网销旗舰店,大力推进文旅产品网络销售,推进电商助力乡村振兴、全域旅游融合发展工作取得新进展。(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局;配合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持续推进跨境电商发展。深入研究跨境电子商务政策和业务规律,开展调研,加强培训,主动对接,大力推进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税务局、郎溪经济开发区、各乡镇。)
(十)加快直播电商发展。加大头部直播电商企业(项目)招引;加快各类直播电商园区(基地)建设,鼓励直播电商产业化发展;积极推进产业链(供应链)拓展,推动“直播+商圈”“直播+基地”“直播+旅游”“直播+文化”等模式发展;做好直播电商行业包容审慎监管,助推我县各类电商业态转型升级。(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配合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市监局、有关成员单位。)
(十一)加快成立县电商协会。顺应行业发展需求,遵循“先组建后提升”原则,加快组建郎溪县电商协会,指导协会开展学习、外出交流、参加赛事、组织评选、参与社会公益等活动,发挥行业协会促进发展和自律自育的积极作用。(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四、强化责任落实
加强“电商郎溪“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调度;县政府办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商务局)履行业务牵头抓总职责,强化业务梳理分解、督查督办;牵头责任单位、配合责任单位要对担负的工作任务拟定明晰的目标、举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真抓实干保落实保成效;工作进展视推
进情况通报嘉奖或批评,通报结果纳入相关单位年底考核中。(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政府办;配合责任单位:有关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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