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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郎溪县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施行。
附件:1.郎溪县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工作实施方案
2.郎溪县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分工职责
附件1
郎溪县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宣城市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城市”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县域生态、休闲旅游发展资源,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内容
对照“中国天然氧吧”创建标准和现有工作基础,需要做以下工作:
(一)负氧离子监测站网布设。完成2套负氧离子监测站点选址、布设,实现对负氧离子含量实时监测,并做好数据传输、入库及数据分析工作。
(二)开展生态气候资源评价。对照《中国天然氧吧评价工作实施细则》《天然氧吧评价指标》,收集各相关部门生态环境、旅游配套、地区特色相关数据,开展气候舒适度、适游期、负氧离子状况、环境空气质量、森林覆盖状况、地表水质、旅游资源等方面的评估论证。
(三)编制申报材料。开展“中国天然氧吧”申报表、申报书、技术评估报告等材料编制工作,开展申报视频的拍摄、制作,及时提交申报材料。
(四)复核准备工作。准备“中国天然氧吧”创建汇报材料,在复核时向复核组作情况汇报。配合复核组做好现场负氧离子数据监测点的选点、采集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一)监测站网建设(2021年4月15日前)。按照《中国天然氧吧数据监测与处理指南》,完成2套负氧离子监测站选址和布设。
(二)“中国天然氧吧”申报(2021年4月30日前)。编制并递交“中国天然氧吧”申报表、申报书等申报材料。
(三)技术评估(2021年5月31日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照《中国天然氧吧评估报告编制规范》要求,完成技术评估报告的编写,并按时提交材料。
(四)复核准备(2021年6月30日前)。做好复核准备工作,迎接“中国天然氧吧”复核组进行实地复核。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创建“中国天然氧吧”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以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为目标打响生态品牌、推动全域旅游发展的内在要求。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按照目标任务和时序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形成分级负责、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争创工作机制。
(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创建“中国天然氧吧”标准高、要求严、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且有很强的科学性、专业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严格按照 《中国天然氧吧评价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创建工作,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强保障,同时要确保不能发生生态环境方面的重大负面舆情。
(三)落实责任,强力推进。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争创指标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定人员、定任务、定进度、定时限。要定期对所承担的创建指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强力推进。县财政部门按程序据实拨付相关经费。
附件2
郎溪县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工作
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分工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做好郎溪县“中国天然氧吧”创建工作,成立郎溪县“中国天然氧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 阳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张 峰 县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姚 辉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潘 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明珍 县财政局局长
李海涛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包德平 县交运局局长
侯新隆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 晖 县文旅局局长
祝 栋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林业局)局长
宗晓明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熊长军 县气象局局长
郎溪县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熊长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任务分工
(一)县委宣传部:负责“中国天然氧吧”创建工作宣传指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手册、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国天然氧吧”创建工作,做好台帐搜集整理工作。
(二)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创建工作的经费保障。
(三)县生态环境分局
1.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提供郎溪县AQI 指数月统计情况。
2.提供郎溪县AQI指数整体报告。
3.提供郎溪县适游期AQI指数月平均值分析报告。
4.提供空气优良天数占全年比重AQITWO报告。
5.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提供郎溪县水质监测报告。
6.提供已发文的郎溪县生态保护相关发展规划、法规、制度。提供对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地方颁布的各项生态、环保规定、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报告。
(四)县交通运输局:提供郎溪县交通配套情况(如公路、铁路、机场等匹配情况)和旅游直通车情况,并形成郎溪县境内交通联通状况评价报告。
(五)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精品农业评价报告,包括无公害产品、主导产品及原产地保护产品等情况;提供水产资源情况,美丽乡村建设情况报告。
(六)县文旅局
1.提供已正式发文的郎溪县生态旅游相关规划、办法及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2.提供全县休闲、健康、养生相关特色旅游资源项目、旅游产品或产业,并形成特色旅游资源、项目、产品(产业)分析报告。特色资源指与休闲、健康、养生相关的特色旅游资源;特色项目指与休闲、健康、养生相关的特色旅游项目;特色产品(产业)指围绕休闲、健康、养生相关领域,形成的产品或产业。
3.提供全县旅游住宿、旅游餐饮等接待配套设施情况分析报告。主要分析旅游住宿、餐饮等接待设置是否能够满足旅游发展需求。
4.梳理全县已获得生态旅游方面的实际成果、荣誉等,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七)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林业局):提供全县森林植被情况、森林覆盖率情况报告;林相、林种分布、湿地等情况;野生动物、珍贵树种等动植物资源情况;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情况。
(八)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制作创建工作专题宣传片(汇报片),做好“中国天然氧吧”创建广播电视宣传工作。
(九)县气象局
1.负责“中国天然氧吧”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以及项目立项、申报、验收等工作。
2.收集分析全县气温、降水等气象数据,根据《人居环境气候舒适度评价(GB/T27963-2011)》,编制郎溪县人居环境气候舒适度评价报告、适宜旅游期报告、整体气候背景综合评价报告。
3.做好空气负氧离子监测点的选址工作,并按照程序,完成负氧离子监测仪采购、安装、调试工作。
4.根据 LY/T 2587-2016 空气负氧离子浓度监测站点建设技术规范、LY/T 2586-2016 空气负氧离子浓度观测技术规范要求,采集郎溪县各监测点空气负氧离子数据,形成分析评价报告。
5.配合做好专家评审现场抽查取样工作,确保抽查数据客观真实反映郎溪县良好的生态环境质量。
6.适时组织召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申报工作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7.积极与上级气象部门对接,及时跟踪了解“中国天然氧吧”评审工作动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阶段申报、检查、验收、评审等工作,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争取有关部门支持,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8.做好创建相关台账、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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