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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2051/201806-00056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
名称: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十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02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06-06 发布日期: 201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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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252051/201806-00056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
名称: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十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02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06-06
发布日期: 2018-06-06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十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0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6-06 00:00 来源: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对县十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02号提案的答复

 

杨玉平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选优配强村(社区)干部

一直以来,我县高度重视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2018年村(社区)“两委”换届中,突出选优配强,始终把政治过硬作为换届候选人的首要条件,对村和社区“两委”候选人,年龄比例、性别比例、学历等作出明确规定。

《郎溪县村和“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联合审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郎换办〔2018〕4号)列出57种“不能”和“不宜”,为联审单位提供“一一对应”参考。按照“谁审查、谁负责”原则,进行县乡村三级联合审查,共取消候选人资格14人。9月7日,圆满完成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新一届村和社区“两委”干部共645人,年龄结构、学历层次、性别比例比上一届明显优化。44个村(农村社区)实现书记、主任“一肩挑”,占比达50%。从本地致富带富能手、乡镇机关干部、复员退伍军人等群体中配强村和社区“两委”正职35名,村和社区“带头人”队伍战斗力更强。

二、加强村(社区)干部培训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皖明电明字〔2018〕80号)精神,我县印发《中共郎溪县委组织部关于举办全县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培训班暨2018年度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班(第三阶段)的通知》,采取现场和课堂教学相结合方式进行培训,增强履职能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同时,中共郎溪县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村和社区“两委”干部大专学历教育工作的通知》(组组〔2018〕45号),对拥护党的领导,志愿为农村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村(社区)干部和后备干部进行学历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县村和社区“两委”干部队伍文化素养。

三、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建设的激励机制

2018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后,中共郎溪县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村和社区“两委”干部基本报酬打卡发放工作的通知》(组组〔2018〕47号),要求按照正职干部2370元/月,副职干部2050元/月,一般干部1950元/月的标准,及时兑现了新当选村和社区 “两委”干部基本报酬打卡发放。2019年我县将适时启动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调整工作,进一步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

2018年11月6日,我县出台的《中共郎溪县委办公室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乡镇和村(社区)工作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的意见(试行)》(办〔2018〕187号)规定:全县村(社区)干部工作绩效考核实行综合考核(最高不超过2万元/人)+6个单项考核+2项工作奖惩。坚持为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在职干部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落实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和医疗保险补助政策,2018年县财政分别按照260元/人、220元/人标准进行了全额补贴。

为畅通村干部职业上升渠道,我县印发《中共郎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郎编办〔2019〕9号),在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编制使用计划安排中,面向全县村干部,招录1名乡镇公务员。

四、建立村(社区)干部动态管理机制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安排部署,建立健全村和社区“两委”干部资格联审常态化机制,开展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回头看”工作,村和社区“两委”换届结束后,我县分别印发了《中共郎溪县委组织部关于对村“两委”换届进行“回头看”的函》和《中共郎溪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村和社区“两委”成员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组织部便签〔2019〕31号)、《中共郎溪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和社区“两委”成员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组织部便签〔2019〕46号)我县分别在2018年11月16日和2019年3月28、5月9日对全县村和社区“两委”成员资格进行再审查,对不符合条件进入“两委”班子的坚决予以清退并倒查责任。确保村(社区)干部队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建立村(社区)干部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环节所在,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通过以上政策的实施,我县积极保障村(社区)干部的权益,激发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素质高、本领强的村(社区)干部队伍一直是我们不懈努力的方向。将来我们会继续按照“强化思想认识、强化监督管理、强化激励保障”的总体思路,抓住关键环节,立足我县实际,打造一支素质高、作风硬、善作为的村(社区)干部队伍。

感谢您对我县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

 

办复类别:A类

公开属性:不予公开

人:姚为霞

联系电话:13965653770         

                  

抄送:县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