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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MB1682621B/202505-00060
组配分类: 征地法定公告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郎溪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郎征补安置〔2025〕11号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5-27 发布日期: 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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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MB1682621B/202505-00060
组配分类: 征地法定公告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郎溪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郎征补安置〔2025〕11号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5-27
发布日期: 2025-05-27
郎溪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郎征补安置〔2025〕11号
发布时间:2025-05-27 16:53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郎溪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郎征补安置〔2025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以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第十一条十二条等规定,依据《郎溪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告》(征预告〔20255号)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成果审核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征收飞鲤镇横闸村、三溪村,建平镇南西村、南东村、张钱村、大杨村、同庆村,涛城镇管村村集体所有土地62.0814公顷(931.2210亩)郎溪县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规划、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和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飞鲤镇横闸村集体、北梗组、陈东组、新陈东组、陈西一组、陈西二组、陈西三组、陈三东组、陈三西组、大兴八一组、大兴八二组、大兴九一组、大兴九二组、大兴九三组、南埂二组、南埂一组、上港组、宗家墩一组、宗家墩二组,三溪村大河二组、大河三组、大河一组、大河埂组、赵家湾组、陡门头组、渡西二组、渡西一组、夫前组、夫中组、夫后组、后沙组、普东组、普西组、中沙西组、中沙东组;建平镇大杨村大杨村东组、大杨村村西组、吊书埠组、何家湾组、塘家湾南组、塘家湾北组、王家铺南组、王家铺北组、严东组、严西组,南东村渡一组、渡二组、渡三组、渡四组、下杨湾组、张家埂组、中杨湾组,南西村集体、大河埂组、东一组、东二组、南一组、南二组、蔬菜组、宋合组、窑上组、中一组、中二组、中三组、朱家湾组,同庆村东头元组、付村组、罗西组、罗东组、四古墩组、塘东组、塘西组、下滩组、姚家组、中村组、中滩组,张钱村陈东组、陈西组、钱东组、钱中组、钱西组、伍东组、伍西组、新村组、兴隆组、杨前组、杨东组、杨西组;涛城镇管村村龙东组等村(居)民小组范围内。

具体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建设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面积62.0814公顷(931.2210亩),其中:农用地13.8290公顷(207.4350亩),含耕地6.7972公顷(101.9580亩)、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42.2962公顷(634.4430亩);未利用地5.9562公顷(89.3430亩)。具体现状如下:


征收土地基本情况一览表

 

被征地单位

土地分类明细

地块号

(街道)

(社区)

村民组

面积

农用地面积

耕地面积

建设用地面积

未利用地面积

公顷

公顷

公顷

公顷

公顷

1

飞鲤镇

横闸村

北埂组

0.9278

13.9170

0.0238

0.3570

0.0210

0.3150

0.9024

13.5360

0.0016

0.0240

2

陈东组、新陈东组、陈西一组、陈西二组、陈西三组

1.3191

19.7865

0.1803

2.7045

 

 

1.1388

17.0820

 

 

3

陈三东组、陈三西组

2.2200

33.3000

0.1819

2.7285

0.0254

0.3810

2.0329

30.4935

0.0052

0.0780

4

大兴八一组、大兴八二组

0.6560

9.8400

0.1205

1.8075

0.0155

0.2325

0.5355

8.0325

 

 

5

大兴九一组、大兴九二组、

大兴九三组

0.8843

13.2645

0.3015

4.5225

0.0231

0.3465

0.5828

8.7420

 

 

6

南埂二组

0.5970

8.9550

0.0131

0.1965

 

 

0.5839

8.7585

 

 

7

南埂一组、南埂二组

0.0284

0.4260

0.0038

0.0570

 

 

0.0246

0.3690

 

 

8

村集体

1.2242

18.3630

0.0011

0.0165

 

 

1.2231

18.3465

 

 

9

上港组

0.6384

9.5760

0.0001

0.0015

0.0001

0.0015

0.6382

9.5730

 

 

10

宗家墩一组、宗家墩二组

1.3209

19.8135

0.1978

2.9670

0.0776

1.1640

1.1231

16.8465

 

 

11

三溪村

大河二组、大河三组、大河一组

2.8833

43.2495

0.0721

1.0815

 

 

2.8113

42.1695

 

 

12

大河埂组、赵家湾组

1.9749

29.6235

0.3475

5.2125

0.0794

1.1910

1.6274

24.4110

 

 

13

大河一组

0.1225

1.8375

0.0843

1.2645

 

 

0.0383

0.5745

 

 

14

陡门头组

1.4922

22.3830

0.1751

2.6265

0.0049

0.0735

1.2607

18.9105

0.0563

0.8445

15

渡西二组

1.3199

19.7985

0.0725

1.0875

 

 

1.2474

18.7110

 

 

16

渡西一组

0.2845

4.2675

0.0091

0.1365

 

 

0.2754

4.1310

 

 

17

夫前组、夫中组、夫后组

0.5571

8.3565

0.0089

0.1335

 

 

0.5482

8.2230

 

 

18

后沙组

1.7172

25.7580

0.0926

1.3890

0.0254

0.3810

1.6246

24.3690

 

 

19

普东组、普西组

1.6997

25.4955

0.2462

3.6930

0.0128

0.1920

1.3609

20.4135

0.0926

1.3890

20

中沙西组、中沙东组

0.0001

0.0015

 

 

 

 

0.0001

0.0015

 

 

21

建平镇

南西村

窑上组

1.5695

23.5425

0.7292

10.9380

0.1561

2.3415

0.6129

9.1935

0.2275

3.4125

22

大河埂组

1.0178

15.2670

0.2010

3.0150

0.1828

2.7420

0.4235

6.3525

0.3932

5.8980

23

东一组、东二组

0.0350

0.5250

0.0145

0.2175

0.0145

0.2175

0.0206

0.3090

 

 

24

南一组、南二组

0.5038

7.5570

0.1701

2.5515

0.0359

0.5385

0.3337

5.0055

 

 

25

村集体

1.0002

15.0030

0.1888

2.8320

0.0072

0.1080

0.8113

12.1695

 

 

26

蔬菜组

1.5165

22.7475

0.8183

12.2745

0.3118

4.6770

0.6981

10.4715

 

 

27

宋合组

1.2943

19.4145

0.7875

11.8125

0.4106

6.1590

0.5068

7.6020

 

 

28

中一组、中二组、中三组

0.1304

1.9560

0.0885

1.3275

 

 

 

 

0.0419

0.6285

29

中一组、中二组、中三组、东一组、东二组

0.4461

6.6915

 

 

 

 

0.4461

6.6915

 

 

30

朱家湾组

0.9139

13.7085

0.2063

3.0945

0.0012

0.0180

0.7075

10.6125

 

 

31

朱家湾组、大河埂组

0.0614

0.9210

 

 

 

 

0.0614

0.9210

 

 

32

南东村

渡一组、渡二组、渡三组、渡四组

1.3966

20.9490

0.0120

0.1800

0.0069

0.1035

1.3824

20.7360

0.0022

0.0330

33

下杨湾组

0.5526

8.2890

0.0041

0.0615

0.0041

0.0615

0.5412

8.1180

0.0074

0.1110

34

张家埂组

0.8788

13.1820

0.0313

0.4695

 

 

0.7210

10.8150

0.1266

1.8990

35

中杨湾组

0.2853

4.2795

0.0269

0.4035

0.0265

0.3975

0.2347

3.5205

0.0237

0.3555

36

张钱村

兴隆组

0.5699

8.5485

0.3263

4.8945

0.3179

4.7685

0.2276

3.4140

0.0160

0.2400

37

陈东组、陈西组

1.8603

27.9045

0.8709

13.0635

0.3786

5.6790

0.9836

14.7540

0.0059

0.0885

38

钱东组、钱中组、钱西组

1.4561

21.8415

0.3185

4.7775

0.1386

2.0790

0.9747

14.6205

0.1629

2.4435

39

伍东组、伍西组

1.4257

21.3855

0.4032

6.0480

0.2093

3.1395

0.7080

10.6200

0.3144

4.7160

40

新村组

1.6860

25.2900

0.7979

11.9685

0.7181

10.7715

0.5497

8.2455

0.3384

5.0760

41

杨前组、杨东组、杨西组

0.1915

2.8725

0.0696

1.0440

0.0653

0.9795

0.1220

1.8300

 

 

42

杨西组

0.1116

1.6740

0.0324

0.4860

0.0301

0.4515

0.0792

1.1880

 

 

43

大杨村

吊书埠组

2.3116

34.6740

0.5279

7.9185

0.4381

6.5715

0.8731

13.0965

0.9105

13.6575

44

大杨村东组、大杨村村西组

1.3187

19.7805

0.0502

0.7530

0.0499

0.7485

0.5602

8.4030

0.7083

10.6245

45

何家湾组

1.6314

24.4710

0.7708

11.5620

0.7142

10.7130

0.7321

10.9815

0.1284

1.9260

46

塘家湾南组、塘家湾北组

2.4718

37.0770

1.2675

19.0125

1.0513

15.7695

0.9194

13.7910

0.2849

4.2735

47

王家铺南组、王家铺北组

2.2217

33.3255

0.4764

7.1460

0.4236

6.3540

1.0849

16.2735

0.6604

9.9060

48

严东组、严西组

1.4981

22.4715

0.1062

1.5930

0.0039

0.0585

0.7586

11.3790

0.6333

9.4995

49

同庆村

四古墩组

0.2290

3.4350

0.0768

1.1520

0.0737

1.1055

0.1522

2.2830

 

 

50

下滩组

2.4006

36.0090

0.7871

11.8065

0.3799

5.6985

1.5913

23.8695

0.0222

0.3330

51

东头元祖

0.4123

6.1845

0.0005

0.0075

0.0005

0.0075

0.3782

5.6730

0.0337

0.5055

52

付村组

0.0187

0.2805

0.0187

0.2805

0.0036

0.0540

 

 

 

 

53

罗西组、罗东组

4.0352

60.5280

0.5744

8.6160

0.0301

0.4515

2.9982

44.9730

0.4626

6.9390

54

塘东组、塘西组

0.1831

2.7465

 

 

 

 

0.0621

0.9315

0.1211

1.8165

55

姚家组

1.3517

20.2755

0.5592

8.3880

0.2496

3.7440

0.6378

9.5670

0.1546

2.3190

56

中村组

0.1686

2.5290

0.0194

0.2910

0.0167

0.2505

0.1492

2.2380

 

 

57

中滩组

1.0225

15.3375

0.3288

4.9320

0.0614

0.9210

0.6733

10.0995

0.0204

0.3060

58

涛城镇

管村村

龙东组

0.0356

0.5340

0.0356

0.5340

 

 

 

 

 

 

合计

62.0814

931.2210

13.8290

207.4350

6.7972

101.9580

42.2962

634.4430

5.9562

89.3430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执行。其中:征收建设用地(含宅基地)采用宗地评估方式进行补偿安置【北京华瑞行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委派估价人员现场查勘,并对市场状况进行调查分析,依据土地估价的基本原则、理论和方法,在充分分析估价对象所在区域的地价影响因素和掌握的土地征收资料的基础上,按照土地估价程序,选择合适的估价方法(市场比较法)得出估价对象在本次地价定义条件下的土地评估结果。本次对水阳江中游防洪治理(宣城市)工程(郎溪县段)42.2962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市场价格进行了评估,评估总价为29818821元,飞鲤镇建平及涛城镇单价47000/】。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本次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按照《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郎溪县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宣政复〔202038号)、《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区土地征收及被征收土地上青苗等附属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郎政秘202233号)执行。

 

郎溪县被征土地上青苗补偿标准(飞鲤镇建平镇、涛城镇)

土地类别

水田

旱地

菜地

备注

补偿标准

1300/

1050元/亩

1500元/亩

征地时无青苗不予补偿;菜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按重置评补偿

注:如在土地征地拆迁过程中实际发生,表内没有的,请在相应的类别内补充

 

 

郎溪县被征土地上附着物标准

类别

补偿标准

备注

林地

苗圃

1900-3000(元/亩)

 本表针对一般品种和规格,特殊品种或规格,参照市场,可请专业评估机构确定

生长林

1250-2450(元/亩)

成熟林

1250-2450(元/亩)

竹林

毛竹

2000(元/亩)

 

杂竹

1500(元/亩)

 

园地

桑园

成龄桑园

3000(元/亩)

 

幼龄桑园

2000(元/亩)

 

茶园

绿茶

3000-6000(/)

本次测算为普通绿茶,其它品种修正后参照执行,或请专业评估机构确定

白茶

黄金茶

果园

葡萄、猕猴桃等米径12厘米,高度1.3米以下成片果园

2000(元/亩)

 本表针对一般品种和规格,特殊品种或规格,参照市场,可请专业评估机构确定

葡萄、猕猴桃等米径12厘米,高度1.3米以上成片果园

4000(元/亩)

香椿

一般成树

33(元/棵)

 

小于Φ6cm

17( 元/棵)

 

银杏

结果树Φ20cm以上

300-800( 元/棵)

 

结果树Φ12<Φ20cm

150-300( 元/棵)

 

Φ6<Φ12cm

100-150( 元/棵)

 

小于Φ6cm

15-25( 元/棵)

 

柿、桃、梨、枇杷、石榴等经济作物或观赏树木

培育期

5-25( 元/棵)

 

生长期

30-55( 元/棵)

 

成熟期

50-80( 元/棵)

其它规格参照市场实际情况修正或请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后执行

香樟

胸径大于12cm, 4m以上

300(元/棵)

胸径5-12cm, 3m以上

40-300(元/棵)

胸径小于5cm

5-10(元/棵)

桂花树

地径大于10cm

1000(元/棵)

本表针对四季桂,其它品种及规格参照市场实际情况修正或请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后执行

地径3-10cm

70-400(元/棵)

地径小于3cm

35(元/棵)

松树

2500(元/亩)

 

粪池

74(元/㎡ )

 

粪缸

35元/个

 

养殖水塘

1800-2400/

专业养殖的的鱼塘不在本次补偿标准范围内。

坟墓迁移

单穴

1000/(单穴)

 

双穴

1500元座(双穴)

注:如在土地征地拆迁过程中实际发生,表内没有的,请在相应的类别内补充(飞鲤镇建平镇、涛城镇参照上述标准。)

(三)农村村民住宅。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按照《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郎溪县被征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的批复》(202315号)执行。

 

郎溪县被征土地上房屋重置价标准

类别

等级

基本单价

(元/㎡ )

备注

框架结构

1450

由梁和柱以刚接或者铰接相连接构成承重体系的结构,中间砖填充不承重,一次性设计施工,水泥地面,门、窗、水、电、卫设施齐全

钢结构

930

由型钢和钢板等制成的钢梁、钢柱、钢桁架等构件组成的结构,一次性设计同步施工,通电,门、窗设施齐全,高度8.0米以下(不含8.0米)

1000

由型钢和钢板等制成的钢梁、钢柱、钢桁架等构件组成的结构,一次性设计同步施工,通电,门、窗设施齐全,高度8.0米以上(含8.0米)

砖混结构

1350

砖石或铨基础,钢筋砫梁、柱,平顶或是瓦屋面,外墙马赛克或涂料墙面;乳胶漆内墙和天花;水泥地面;入户门普通木门;普通铝合金玻璃窗;厨房配瓷片工作台;基本水电安装;卫生间洁具为蹲便器;水磨石洗涤池

1280

砖石基础,钢筋砫梁、柱,单、双丁斗墙,平顶或瓦屋面,涂料墙面;内墙普通刷白和天花;水泥地面;入户门为普通木门;普通铝合金玻璃窗;厨房配瓷片工作台;基本水电安装;卫生间洁具为蹲便器;水磨石洗涤池

1150

砖石基础,空斗墙,普通外墙;内墙普通刷白和天花;水泥地面;入户门为普通木门;普通铝合金玻璃窗;厨房配工作台;基本水电安装;卫生间洁具为蹲便器;水磨石洗涤池

砖木结构

1050

砖墙承重, 瓦屋而,阁 楼高于2.2m以上,普通外墙;内墙普通刷白;水泥地面;入户门为普通木门;普通门窗;无室内厨房;基本水电安装;无室内卫生间;水磨石洗涤池

1000

砖墙承重,瓦屋面,水泥或木析条,普通外墙;内墙普通刷白和天花;水泥地面;入户门为普通木门;普通门窗;无室内厨房;基本水电安装;无室内卫生间

930

砖墙承重,瓦屋面,木竹混合析条,普通外墙;内墙普通刷白和天花;入户门为普通木门;普通门窗;无室内厨房;无室内卫生间

简易结构

400

不规则屋架土或碎砖墙, 檐高l.8m以上,基本无装修

300

不规则屋架土或碎砖墙, 檐高1.8m以下,基本无装修

注:如在土地征地拆迁过程中实际发生,表内没有的,请在相应的类别内补充。

 

房屋成新系数

框架

砖混

砖木

简易

1995年以前

0.75

0.73

0.7

0.65

1996年至2000

0.8

0.78

0.75

0.7

2001年至2005

0.85

0.83

0.8

0.75

20062010

0.9

0.88

0.85

0.8

20112015

0.95

0.93

0.9

0.85

2016年以后

1

0.98

0.95

0.9

注:土木结构建筑年代较久远成新系数取60%-70%,其他结构房屋可根据现状维护保养实际情况酌情上下浮动3%-5%

郎溪县被征土地上房屋搬迁、安置补助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费标准

补助标准

备注

拆迁补助费

住宅

800元/户次

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助两次

生产用房

22元/㎡

 

经营仓储用地

22元/㎡

 

办公用房

16元/㎡

 

临时安置补助费

货币补偿过渡费

7元/㎡

补助期间从腾空房屋验收合格到安置房交付后4个月, 被征收人自行过渡安置;过渡时间超过18个月的, 按照8 元/㎡·月的标准发放补助费

产权调换过渡费

7元/㎡

停产停业损失费

营业用房

30元/㎡·

按照实际经营面积计算,补助期限不超过6个月

生产用房

15元/㎡·

按照实际生产面积计算,补助期限不超过6个月

仓储用房

10元/㎡·

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计算,补助期限不超过6个月

办公用房

10元/㎡·

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计算,补助期限不超过6个月

注:如在土地征地拆迁过程中实际发生,表内没有的,请在相应的类别内补充。

本次土地征收的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市场化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

本次征收土地的安置对象根据《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等规定的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务工、经商、服役、就学等原因暂时离开集体经济组织,丧偶、离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妇女)和因结婚、生育、抚养收养和政策性移民等原因加入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本次征收土地涉及人口采取货币、社保等方式进行安置。

五、社会保障措施

本次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措施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皖政〔202372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发〔202318号)及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郎政秘〔202415)的规定执行。

(一)缴费补贴范围和对象

凡在我县范围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被依法批准征收时,将被征地农民安置人员中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人均所剩耕地面积不足0.3亩)、年满16周岁的人员纳入缴费补贴范围,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

(二)缴费补贴方式和标准

1.缴费补贴采取先缴费后补贴、不缴费不补贴的方式。补贴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同等的缴费补贴标准。补贴对象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不享受缴费补贴,待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再申请享受缴费补贴。

2.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标准按照土地被依法征收时当地平均土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平均土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确定。

3.补贴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在个人正常缴费的基础上给予缴费补贴,补贴金额分15年逐年计入个人账户;距离领取待遇年龄不满15年的,逐年补贴并在其领取待遇前将缴费补贴余额一次性记入其个人账户;已经领取待遇人员,将缴费补贴一次性计入个人账户,重新核算待遇。

4.补贴对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处于缴费期的凭缴费凭证分15年领取缴费补贴,距离领取待遇年龄不满15年的,逐年补贴并在其领取待遇后一次性发放缴费补贴余额;已经领取待遇人员将一次性发放缴费补贴。

5.各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以征地被依法批准之日为基准日,确定补贴对象,并给予其缴费补贴。

六、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飞鲤镇横闸村集体、北梗组、陈东组、新陈东组、陈西一组、陈西二组、陈西三组、陈三东组、陈三西组、大兴八一组、大兴八二组、大兴九一组、大兴九二组、大兴九三组、南埂二组、南埂一组、上港组、宗家墩一组、宗家墩二组,三溪村大河二组、大河三组、大河一组、大河埂组、赵家湾组、陡门头组、渡西二组、渡西一组、夫前组、夫中组、夫后组、后沙组、普东组、普西组、中沙西组、中沙东组;建平镇大杨村大杨村东组、大杨村村西组、吊书埠组、何家湾组、塘家湾南组、塘家湾北组、王家铺南组、王家铺北组、严东组、严西组,南东村渡一组、渡二组、渡三组、渡四组、下杨湾组、张家埂组、中杨湾组,南西村集体、大河埂组、东一组、东二组、南一组、南二组、蔬菜组、宋合组、窑上组、中一组、中二组、中三组、朱家湾组,同庆村东头元组、付村组、罗西组、罗东组、四古墩组、塘东组、塘西组、下滩组、姚家组、中村组、中滩组,张钱村陈东组、陈西组、钱东组、钱中组、钱西组、伍东组、伍西组、新村组、兴隆组、杨前组、杨东组、杨西组;涛城镇管村村龙东组村(居)民小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进行公告,并在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www.ahlx.gov.cn)发布,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方案公告期限不少于30日。

(二)本次土地征收的实施单位为飞鲤镇人民政府建平镇人民政府、涛城镇人民政府,将组织办理补偿登记及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等事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至飞鲤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苏云浩电话0563-7820000建平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李光咏电话0563-7013907涛城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张小雷电话0563-7506004办理补偿登记。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不能亲自办理补偿登记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的,飞鲤镇人民政府建平镇人民政府、涛城镇人民政府将书面通知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补办。通知补办后仍不办理的,补偿登记事项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予以确定。

(三)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异议的,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飞鲤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苏云浩;电话:0563-7820000)、建平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李光咏;电话:0563-7013907)、涛城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张小雷;电话:0563-7506004)提出。相关土地权利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四)如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郎溪县人民政府将依法组织听证。

(五)本次土地征收范围和面积以最终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六)飞鲤镇人民政府建平镇人民政府、涛城镇人民政府将于2025527日后组织开展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工作,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2025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