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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7000/202504-00021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郎溪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30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郎民生办〔2025〕1号
成文日期: 2025-04-03 发布日期: 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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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7000/202504-00021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郎溪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30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郎民生办〔2025〕1号
成文日期: 2025-04-03
发布日期: 2025-04-21
郎溪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30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1 09:28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2025年我县实施30项民生实事,现将具体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责任担当。为民办实事是强化民生保障的重要举措,也是政府对广大群众的庄严承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把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将民生实事作为民心工程,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个项目,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加力推动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牵头抓总作用,对标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部署,进一步细化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定期研究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堵点难点问题早发现、早协调、早解决。坚持把落实民生实事摆在重要位置,以强烈的担当精神精心组织实施,加强上下沟通协作,紧密配合,认真履职,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时完成民生实事任务。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要及时梳理受到群众普遍好评的工作成果,挖掘特色亮点工作,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进行宣传报道,全面展现民生实事实施成效。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做好民生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着力解民忧、纾民困,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群众普遍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可感知,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郎溪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43 


郎溪县202530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

 

一、实施促进重点人群就业行动。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1500/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推进“三公里”就业圈全覆盖,累计建成线下实体公益性零工市场(零工驿站)1个。(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推进措施:

1.完善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体制机制,重点做好应届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零就业家庭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加强对就业困难群体帮扶。

2.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不少于68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不少于129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不少于410人。

3.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与相关院校做好对接工作,开展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宣传解读,引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网上申报,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申请信息。对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且申请人有异议的,通过线下申请并人工审核校验。

4.对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脱贫户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家庭、特困人员、残疾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5届和2026届安徽省内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1500/人的标准、通过“银行代发、直补到人”的方式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毕业生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毕业生提供的银行账户。

5.落实省公益性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要求,至少建成1个公益性零工市场。

二、实施放心家政行动,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010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510人。(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推进措施:

1.积极支持家政服务培训,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政策。

2.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对符合条件的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

3.持续推进“一人一码(牌)”,组织参加省级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星级评定,按政策规定落实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奖励资金。

三、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不少于1个、农村幸福院不少于6个,对公建公营农村敬老院按照平均每年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推进措施:

1.优先在老年人口基数大、养老服务需求急切的社区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根据实际通过新建、闲置房产资源改建、现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改造等方式分类开展建设。

2.按照“有固定场所,有服务设备,有服务内容,有服务队伍,有管理制度,有资金保障”的要求,优先在老年人口特别是留守老年人较多、服务需求大、居住相对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规划建设农村幸福院。

3.建立敬老院运营管理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将已建成运营的公办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所需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保障。督促所属镇、街道加强敬老院规范运营,加强内部安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四、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提升管理维护水平。(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推进措施:

1.加快推进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编制,与国土空间规划等有效衔接,确保土地供应有效保障。

2.加强公益性公墓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定价,逐步推动惠民殡葬政策提标扩面。

五、精准做好城乡特困家庭筛查和兜底工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医保局)

推进措施:

1.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优服务为依托,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应用,对城乡分散供养特困家庭人员、失能半失能人员及孤寡老年人等特殊困难家庭进行全面筛查,建立台账、监测预警、动态调整等,实施精准救助。

2.落实低保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科学合理制定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按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救助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加强低保对象中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予以集中照护服务补助。

3.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90%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80%定额资助,对监测人口给予50%定额资助,剩余费用由个人按规定缴纳。

六、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和困难群众法律援助,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不少于30人次, 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不少于450件。(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县司法局)

推进措施:

1.建立健全基层工会摸底排查、县工会主动发现、推广“职工之家”APP职工自主申报应用,根据家庭收入和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分层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建尽建、应帮尽帮、动态管理”。

2.积极筹措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30人次以上。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生活救助按照不超过12个月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子女助学按照不超过每生每年10个月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医疗救助标准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的70%

3.将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为符合条件的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做到应援尽援。

七、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困难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不少于771名。(牵头单位:县残联)

推进措施:

1.68名有康复需求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补助标准按每人不低于1.55万元实施。

2.8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它辅助器具提供救助,适配假肢矫形器的每人补助5000元,适配辅助器具的每人补助1500元。给予140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

3.555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八、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58人。(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推进措施:

1.全面摸排,精准定位帮扶对象。充分发挥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作用,开展走访摸排,精准掌握因遭遇临时性、突发性事件或因大病重残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

2.多元筹资,保障帮扶资金充足。根据走访摸排情况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救助保障水平,合理确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标准。积极争取财政支持,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有效拓宽援助渠道。

3.分类施策,提供全方位帮扶。按照“普惠加优待”原则,加强与民政、住建、医保、残联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区分生活援助、住房保障、医疗保障、教育资助、就业创业扶持,用好用足各项社会普惠政策,因人施策,对困难退役军人实施精准帮扶。

九、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132人次。(牵头单位:县教体局、县人社局)

推进措施:

1.持续开展线上线下比对摸排,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2.利用班会、家长会、国旗下讲话、大走访、网络媒体等时机、手段,在中高考、招生录取、新生开学等关键时间节点,通过寄发致初高中毕业生的两封信、上好资助政策班会课、印发资助政策指南等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持续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十、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82人次;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36人。(牵头单位:县残联)

推进措施:

1.加强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培训课程应当包括专业理论培训、实操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训,其中职业素质培训学时应当不少于总课时的10%,实操技能培训一般不少于总课时的50%

2.通过寄宿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托养等多种形式,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寄宿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12000元,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4000元,居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2000元。

3.残疾人职业培训、残疾人托养资金按照有关规定从各级财政安排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

十一、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96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县残联)

推进措施:

1.优先改造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可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提标扩面。全面实行入户访视和现场评估,完善和规范家改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流程,增强改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强化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狠抓改造成效,着力提升残疾群众的满意度。

3.严格资金管理使用,省级以上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承担。

十二、实施安心托幼行动,新增托位25个,千人口托位达4.6个以上。实现不少于3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70%以上。(牵头单位:县教体局、县卫健委)

推进措施:

1.规范实施幼儿园开设托班工作,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大型园区开展托育服务,有效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建设1所公立医疗机构托育点。

2.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进一步加大资源配置力度,通过新建或改扩建公办幼儿园等方式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

3.落实好《关于做好延时服务工作的通知》,规范延时服务时间、内容、流程及安全管理等措施,优化延时服务“一园一品”创建,提升延时服务的质量和吸引力。

十三、实施中小学生阳光体育促进行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推进措施:

增加学生综合锻炼时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上、下午各开设一次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落实课间15分钟,保障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 锤炼意志。

十四、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县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380人,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2.298万人。(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推进措施:

1.抓好示范引领。继续抓好老年学校示范校建设,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思路推动办学机制、师资队伍、教育教学、绩效评估提质增效,引领全县基层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

2.师资队伍建设与强化。继续完善老年教育师资库,拓宽教师招聘渠道,吸引更多具有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的退休教师、专家学者、社会志愿者投身老年教育事业。鼓励教师创新教学方法,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等多样化的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

3.确保经费投入。落实新建、改建老年学校建设补助,拨付生均保障经费,各级政府举办的老年大学(学校)办学经费、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十五、实施健康口腔行动,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局部涂氟和窝沟封闭项目分别覆盖28%的适龄儿童。(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推进措施:

1.继续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为6396-9岁学龄儿童开展免费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服务,为14563-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免费局部涂氟服务。

2.全县已设口腔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牙椅数较2021年底增加20%以上。

3.依托县级口腔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及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口腔科等,开展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

十六、实施出生缺陷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以上和95%以上。(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推进措施:

1.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全面实施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筛查,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召回、随访制度,健全确诊、治疗绿色转诊通道。

2.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增加串联质谱法多种遗传代谢病、肾上腺皮质增生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的筛查,为阳性患儿提供免费基因诊断服务。

3.两种遗传代谢病(PKUCH)筛查和新生儿听力筛查按照每个新生儿补助120元的标准实施,其中两种遗传代谢病筛查补助50元,听力筛查补助70元;所需资金除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外(两种遗传代谢病筛查人均48元、听力筛查人均30元),其余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4.串联质谱法多种遗传代谢病筛查、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和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筛查及诊断经费由县财政提供资金保障,筛查经费按照260/人的标准实施,基因诊断经费按实际发生费用实施。

十七、加强适龄女性两癌防治,为2223名七至九年级适龄女生提供国产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服务,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提供0.96万人次宫颈癌、0.16万人次乳腺癌免费筛查服务。(牵头单位:县卫健委、县教体局)

推进措施:

1.按照知情、自愿、同意的原则,为2223名七至九年级适龄女生提供国产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服务,以实际接种人数为准,所需费用由省级和县级共同承担。

2.针对HPV疫苗免费接种,卫生健康、教体、财政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落实项目经费,摸清适龄女生底数,制定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指导学校做好教师、家长和学生宣传发动工作,保障疫苗供应,规范疫苗接种,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成立HPV疫苗免费接种和“两癌”免费筛查专家组,组织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健康教育等工作。

3.为农村适龄妇女(35-64岁)免费提供0.96万人次宫颈癌、0.16万人次乳腺癌检查服务。检查标准按照宫颈癌人均84元,乳腺癌人均79元,所需资金除省级以上财政补助外(按照宫颈癌人均49元、乳腺癌人均79元的标准对0.61万人次宫颈癌和0.16万人次乳腺癌检查给予补助),其余部分由县级承担。

4.组织“两癌”筛查专家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健康教育、质量控制和评估等工作。利用区域间、机构间“两癌”综合防治网络,做好“两癌”筛查转诊和协作工作,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两癌”防治联合体。

5.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卫健办和妇联等部门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及追踪随访的作用,科学引导广大妇女开展自我健康管理。

十八、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充电桩200个以上。(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推进措施:

1.积极做好统筹协调,加快推进全县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全部接入省级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2.规范全县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实行动态监控,严格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备案、产品准入、规范运营、退出等审批工作。

3.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电网企业在电网接入、电力增容等方面优先服务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4.加强与省市部门对接,积极争取省市补贴政策资金,更好支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十九、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噪声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行动,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推进措施:

1.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问题曝光力度,组织开展餐饮油烟、噪声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强化问题交办督办,确保问题妥善处理。

2.强化餐饮油烟问题整治,督促城市管理部门强化对餐饮经营单位规范建设、使用、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的监督管理,提高治理成效。

3.强化噪声问题整治,县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工业企业噪声问题整治,加强噪声自动监测点位运行维护,防控噪声超标,组织县公安、住建、城管、交通等部门重点整治社会生活、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问题。

4.强化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县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企业废气异味问题整治,组织县住建、城管、农业农村等部门重点整治露天焚烧、污水及垃圾收集处理、畜禽养殖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扰民问题,常态化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整治工作成效。

二十、扎实推进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37公里。(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推进措施:

1.坚持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协同并进机制,有序推动实施农村公路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和联网路建设,及时下达年度计划任务,明确年度建设目标。

2.以项目主体工程9月份完工为目标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各类提质改造任务按期完成。

3.对推进困难的重点项目,资金拨付迟缓、工程进度滞后的镇(街道),适时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专项调度,增强工作合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二十一、实施便民停车行动,新增城市停车泊位3000个,其中公共停车泊位800个。(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推进措施:

1.充分发挥配建泊位主体作用。按照项目配建泊位标准,在方案审批、过程监管、竣工验收各环节严格把关,确保项目“配建指标到位、泊位建设到位、移交使用到位”。

2.持续推进公共停车场库建设。根据《郎溪县国土空间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和城市建设计划安排,统筹调度停车场项目建设。同时,协调督促推进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

3.多措并举增加停车泊位供给。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对城区符合条件的市政道路周边施划增设路侧停车泊位。住建局部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和公园广场建设,边角地块整合利用时,按照泊位优先的改造路径,最大限度增设停车泊位和充电设施。

4.深入推进内部场地对外开放。鼓励沿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地非工作时间免费对社会开放,县住建局联合县文明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城管局、交管大队等相关部门适时组织督查推进,强化开放效果。

二十二、完善便民文化设施,依托15 分钟阅读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建成 4个公共文化空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

推进措施:

1.统筹规划布局,按照交通便捷、方便可及要求,优化15 分钟阅读圈”、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原有公共文化设施布局,科学编制文化空间规划,推动向文化街区、旅游景区、商务服务区布点。

2.积极引导和推进全县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组织开展阅读推广、艺术展演、培训讲座、科普教育、文艺沙龙、影视播放、公共社交等活动,持续扩大受众面。

3.根据省评级标准和服务规范,指导推进各公共文化空间完成评估定级。鼓励各地多渠道筹措资金,引导公共文化空间共建共享。

二十三、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向全县每个行政村送演出不少于1场。(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推进措施:

1.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每村每年安排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专项资金4400元。

2.制定实施方案,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制作符合乡村实际、 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清单。每场演出时长一般不少于100分钟。

3.鼓励通过县级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指导所在村业余文艺团队参与演出,增强活动互动。鼓励开展“送戏+”(景点景区、街区、文化园区、商业综合体等)行动,提升“送戏”质效,助力乡村文化振兴。

二十四、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5个。(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推进措施:

1.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水电气信等专营设施改造的统筹,完善规划设计方案,落实施工许可,严格工程质量安全过程监管,确保改造工程质量合格。

2.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保障项目改造资金需求。

二十五、加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推进老旧住宅小区实现物业管理常态长效,推动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 2722个。(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推进措施:

通过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管理与社区兜底保障相结合的方式,实现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常态长效覆盖。鼓励以街道(社区)为单位将辖区老旧住宅小区打捆委托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或国有企业承接。

二十六、实施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新增解决不能24小时供水村庄2个。(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推进举措:

1.根据《安徽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及时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抓好项目建设。

2.强化指导,建立清单台账,按序时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十七、推动全县工会驿站增能提质,建设6个全国和安徽省最美工会驿站。(牵头单位:县总工会)

推进措施:

1.重点在繁华商圈、旅游景区、加油(电)站、连锁餐饮店、24小时便利店、24小时自助银行等处打造一批工会驿站。鼓励扶持综合性驿站、24小时或延时驿站、智能化驿站、便捷实用的“小快灵”驿站等率先建成最美工会驿站。

2.加大工会驿站管理运维资金保障力度,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开展工会驿站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水平。落实工会暗访制度,保障工会驿站消防、用电、用水、食品、设施等安全。

3.推动具备条件的驿站提供政策宣传、休息、饮水、热饭、如厕指引、手机充电、冰箱或制冰机、理发、应急药品、小维修工具、针线包、雨具、一键入会、爱心互献、法律援助指引等15项基本服务内容及优惠餐、电动车充换电等服务。

4.通过公益广告、宣传片、短视频征集等形式培植品牌,讲好故事。及时更新职工之家APP、高德、百度等地图上线驿站位置和服务信息,优化关键词搜索,方便户外劳动者快速查找,切实提高工会驿站的社会知晓度、美誉度。

二十八、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推进“惠民菜篮子”门店平稳运行。(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推进措施:

1.鼓励“惠民菜篮子”运行主体通过订单合作、基地直采、集采集配的商业运行模式,加强生产、运输、仓储和零售环节精准高效衔接,减少流通等各环节运行成本,为平价惠民销售提供让利空间。

2.按照“菜篮子”县长负责制要求,由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对“惠民菜篮子”运行门店给予适当奖补,在主要节假日、突发事件及价格大幅上涨期间平价销售蔬菜、猪肉等,引导市场预期,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3.将“惠民菜篮子”门店纳入保供稳价企业名录、重要民生商品政府储备应急投放网点。对“惠民菜篮子”运行门店按规定在用电价格、冷链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二十九、实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动,培育1家“食安名坊”,以点带面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1.认真梳理研究本地食品小作坊发展现状,加强宣传引导,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食品小作坊主动申请成为“食安名坊”培育对象,对培育对象制定“一坊一策”培育方案;本年度至少培育1家“食安名坊”,同时明确培育措施和责任分工,落实培育任务。

2.加大对培育对象的帮扶指导力度,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推动培育对象开展生产条件再提高、生产工艺再优化、生产管理再规范等相关工作,帮助培育对象对照评分标准补缺补差、规范提升。

3.建立完善“食安名坊”动态调整机制。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食安名坊”的跟踪监管,掌握其生产经营状况,发现不能持续保持条件、发生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以及转化为食品生产企业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

三十、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80批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1.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现场征集等方式,确定本年度和各季度食品抽检品种、抽样区域场所、检验项目等信息。

2.委托具备法定资质条件的食品检验机构,按规定开展监督抽检。将“你点我检”抽检数据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你点我检”结果。

3.围绕“你点我检”服务活动,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科普知识解读、风险预警交流,发布消费提示,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附表:

量化类目标任务一览表

 

序号

任务内容

牵头单位

数量

1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县人社局

6800

2

线下实体零工市场(零工驿站)(个)

县人社局

1

3

培训家政服务人员(人次)

县商务局

1010

4

新增家政服务人员(人)

县商务局

510

5

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个)

县民政局

1

6

建设农村幸福院(个)

县民政局

6

7

为困难职工提供救助(人次)

县总工会

30

8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件)

县司法局

450

9

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人)

县残联

68

10

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人)

县残联

4

11

残疾儿童适配其它辅助器具(人)

县残联

4

12

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人)

县残联

140

13

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人)

县残联

555

14

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人)

县退役军人

事务局

58

15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人次)

县教体局

3132

16

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人次)

县残联

82

17

“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人次)

县残联

36

18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户)

县残联

96

19

新增托位(个)

县卫健委

25

20

参学老年人新增学习人数(人)

县教体局

380

21

参学老年人总数(万人)

县教体局

2.298

22

实施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项目的6-9岁儿童(人)

县卫健委

639

23

3-6岁儿童局部涂氟(人)

县卫健委

1456

24

七至九年级适龄女生 HPV疫苗免费接种(人)

县卫健委

县教体局

2223

25

农村地区适龄妇女“两癌”筛查(人)

县卫健委

11200

26

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公里)

县交运局

37

27

新增城市停车泊位数(个)

县住建局

3000

28

其中,新增公共停车泊位数(个)

县住建局

800

29

建成城市、乡镇公共文化空间(个)

县委宣传部

县文旅局

4

30

送戏进万村活动(场)

县文旅局

96

31

新建公共充电桩(个)

县发改委

200

32

改造城镇老旧小区(个)

县住建局

25

33

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个)

县住建局

2722

34

解决不能24小时供水村庄数(个)

县水利局

2

35

建设全国和安徽省最美工会驿站(家)

县总工会

6

36

培育(推荐)“食安名坊”(家)

县市场监管局

1

37

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批次)

县市场监管局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