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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999T/202406-00062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郎溪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6-21 发布日期: 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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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999T/202406-00062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郎溪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6-21
发布日期: 2024-06-21
郎溪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6-21 10:27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教函〔2024〕453号) 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要求,组织引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履行好技术集成、示范推广、指导服务、人员培训等职能任务,加强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与半公益、经营性组织协同,集成组装综合技术方案,全面提高示范展示水平,进一步加快信息化手段普及应用,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提供坚强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年度目标

通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保持稳定,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技术集成示范等公益性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在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生物育种产业化和农药速测技术推广等方面科技支撑有力有效。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5个(省级1个、县级4个),遴选推广适宜我县的主推技术12项,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开展40场(次)以上;90%以上在编在岗农技人员参与包村联户服务;对全县13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员开展先进成果普及培训;85%以上科技示范户、95%以上农技人员应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开展在线指导,展示服务效果。

三、重点任务

(一)科技支撑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扎实做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科技支撑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2024424)贯彻落实工作,围绕我县主要粮油作物(小麦、油菜、水稻)单产提升的制约因素,分区域集成组装综合技术方案开展科技支撑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每个技术方案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不少于10次、人员不少于500人次。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开展综合技术方案的示范展示,大幅提高技术入户率到位率,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着力支撑生物育种产业化扩面提速,推进优良品种、配套技术、管理措施集成应用,推广高产高效轻简化的生产技术模式。

(二)深入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遴选推介一批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加强2024年省级60项主推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现场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继续推行基层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度,每位农技人员包保服务科技示范户不少于5户(每年上门指导服务不少于10次),推动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

(三)提升科技示范展示条件能力。建设5(省级1个、县级4相对稳定的基层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将符合条件的农民田间学校逐步纳入展示场所建设范围。重点打造1个以粮油单产提升为主的示范展示场所。规范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管理,明确年度技术示范和服务任务,健全管理评价制度,统一竖立规范标识,提升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的设施条件和信息化水平,强化本区域内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全覆盖试验示范,更好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的引领带动作用。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高素质农民,打造一批农民技术员,加快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展示应用。

(四)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持续通过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等方式,吸引高素质人才进入农技推广队伍,鼓励通过直接招录、三支一扶等方式,补充编制空缺人员,保持农技人员数量不减少。充分发挥土专家”“田秀才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力量,我县农技推广服务做好延伸

(五)提升农技推广队伍能力素质。根据我县产业发展实际,结合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要求,采取课堂教学、异地研学、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分产业、分层次开展不少于5天的农技员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鼓励基层农技人员学历提升工作,优化农技推广队伍的学历结构,鼓励通过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科讲堂、订阅《农民日报》等途径,以及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

(六)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聚焦粮油等主要作物,针对合理密植、水肥一体化、作物多熟制、农机农艺融合以及高产抗逆品种推广等单产提升技术需求,做好农技推广机构与科研院校、科技服务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协作,探索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优势互补的农技推广协同服务机制。

(七)鼓励探索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构建以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为主体,科研院校、科技服务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半公益、经营性机构相互协同的服务体系。建立1个大宗作物技术服务推广体系,推动县级农技推广服务力量下沉,针对重点乡镇,分产业创设区域性服务机制,将县乡农技人员和农民技术员连点成线。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推广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互联网+农机作业等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生产管护、存储加工等全程科技服务。

(八)提升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持续普及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APP使用,加大直播平台、短视频等新媒体手段运用力度,引导农技人员、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农业科技特派员等有生产实践经验的科研人员,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农技服务。不断加强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数据共享,扩大用户数量,进一步提高平台的认知度和使用率。

四、实施步骤

项目实施时间为:20241-202412月。

(一)准备阶段20241-20246

1.遴选技术指导员和科技示范户。严格按照科技示范户遴选标准和程序,遴选出基础条件好、带动能力强、有一定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等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2024年全共遴选出168名技术指导员、840科技示范户。

2.召开工作会议,落实各项任务。召开工作会议,层层落实责任,制定并上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遴选并发布农业主推技术及规程;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制定基地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制定农技人员培训方案和骨干人才遴选方案出台补助项目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编印技术资料明白纸等。

3.其他准备工作。为新增的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分别制作胸牌、门牌,印制和规范填写技术指导员手册,收回调整出的技术指导员和科技示范户相关标牌标识。

(二)实施阶段(20247-202411月)

1.科技示范户培育。根据示范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分户技术指导方案,发放技术资料和明白纸,填写技术指导员手册,采取多种形式,为每户科技示范户提供10次以上的技术指导服务。

2.主推技术推广应用。依托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户等开展主推技术示范推广,组织开展现场观摩培训,组织农技人员开展入户指导服务,促进技术快速进村入户到田。

3.规范示范基地建设。按规定程序确定示范基地,统一竖立基地标牌。签订基地技术示范协议,明确年度任务和考核指标,建立技术示范展示、培训和观摩档案。制定基地运行管理办法,加强指导和监督考核,确保示范推广任务按质按量完成。

4.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制定农技人员培训方案,组织全县1/3以上农技人员开展先进成果普及脱产培训。遴选一批骨干农技人员参加省级培训(具体按照省农业农村厅文件执行)。

5.做好督查工作。通过不定期组织现场交流、第三方电话抽查、中期督查、年终绩效考核等多种方式监督技术指导员入户服务情况、基地建设情况、主推技术推广情况、信息化服务展示情况等,确保任务实施到位。

6.落实并发放农业科技示范补助。11月底前完成农业科技示范户物化补助发放工作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考核验收工作。

7.信息报送。做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情况在线填报、对外展示等工作,113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三)考核自评阶段(202412月)

对技术指导员进行绩效考核;收集整理项目档案资料;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做好省级绩效考评相关工作。

六、资金用途及标准

项目总资金1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

1.基层农技推广服务。

1)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开展包村联户技术服务发生的交通费、误餐费、通讯费等补助,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25%

2)用于聘请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劳务费等支出,按专家服务次数计算。专家从事正常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技术推广、指导服务工作,不在列支范围内。

3)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完成农技推广重大任务并由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评价的绩效奖励,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

4)用于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发生的费用,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

5)用于技术服务推广体系建设,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等费用。

2.农业科技示范。主要用于示范展示场所和科技示范户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试验示范展示所需的农(兽)药、肥料、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展示、观摩培训活动等发生的费用支出。

3.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参加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信息化技术应用等发生的费用。

七、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统筹协调。成立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财政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工作。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统一上报信息,统一组织服务,统一督查通报,统一考核奖惩。从县级专家库中遴选出15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技术指导组,负责本区域优质高效技术模式操作规范的制定与实施。

(二)加大投入,规范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用于农技推广服务补助、农业科技示范补助、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补助。同时抓好项目统筹,以加强项目投入,提高项目技术到位率。实行资金专账管理和审计报告制度。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制度或报账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严禁用于发工资、办公经费、基础性农业科研、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以及与技术推广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确保专款专用,对截留、挪用等违规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

(三)强化监管,注重绩效。实行工作报告制度,技术指导单位与专家组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向县项目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以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进度、科技示范户培育、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农技人员培训以及农民满意度、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农业产业发展等作为项目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通过自我评价、主管部门审查、现场实地抽查、电话调查、中介机构绩效评价等方式,对项目建设进展和成效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表彰奖励、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相挂钩。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郎溪县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农村基层干部和科技示范户、广大种养户充分认识本项目的内容、目的和意义,增强他们参与项目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为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附件:1.郎溪县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领导小组

2.郎溪县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技术指导组

 

 

附件1

 

郎溪县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方晨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经河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高阳阳  建平镇党委委员

   十字镇副镇长

王福荣  涛城镇党委委员

郎成伟  梅渚镇副镇长

刘向国  新发镇副镇长

许易军  飞鲤镇人武部部长

   凌笪镇党委委员

汪晶晶  毕桥镇人武部部长

陈  林  姚村镇党委委员

   郎步街道党工委委员

杨福平  郎川街道政法委员

   钟桥街道人武部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杨玉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郎溪县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技术指导组

 

组 长:杨玉明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副组长:肖雅婷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农机管理服务

中心主任

   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赵华宝  县动物疫病预防与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    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宏兵 县栽培站站长

罗安云  县植保站站长

   县土肥站站长

肖庭明 县水产站站长

张自俊  县蔬菜办主任

孙大荣  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朝贵  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再胜  县农机推广站站长

肖剑峰  县动物疾病预防与疾控中心副主任

宋梦龙  县动物疾病预防与疾控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