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标准及实施范围
家电产品:对个人消费者购买 2 级及以上能效(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冷藏柜)、洗衣机(含洗干一体机)、电视(含激光电视、投影仪)、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热水器(含燃气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微波炉 12 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 15%,对其中购买 1 级及以上能效(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 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 1 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 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 2000 元。
数码产品: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 3 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 6000 元)给予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 1 件,每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 15%,每件补贴最高不超过 500 元。
家装厨卫(智能家居)产品: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零售商品条码的淋浴器、浴霸、浴室柜、浴缸、电视柜、茶几、餐桌、学习桌、灯具、智能门锁、智能晾衣架、智能窗帘、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床、智能床垫、智能沙发 16 类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 15%,对其中购买1 级及以上能效(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 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 1 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 元。
二、参与商户申报材料
(一)仅开展线下业务的参与商户应具备《细则》中第十三条相关条件,并至少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有多个门店的需提供各门店营业执照;
2.宣城市内实体门店照片(门头+内部照片各1张)、门店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
3.银行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
4.财务会计制度、经第三方审计盖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5年新成立的商户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月度财务报表;
5.2024年四季度纳税相关凭证,2025年新成立的商户提供成立以来纳税相关凭证;
6.商户进销存信息化管理系统相关证明、近三个月进销存系统导出数据;
7.信用安徽网站下载企业信用报告或公开信用信息查询截图;
8.家电类经销商户与回收企业、拆解企业签订的协议,回收企业商务部业务系统备案截图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拆解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商户自行开展回收业务的,需提交本商户备案截图;
9.参与商户汇总表;
10.参与商户商品清单(另需提供商户在封面、尾页、骑缝盖章纸质版三份);
11.参与商户承诺书。
(二)开展线上线下业务的参与商户应具备《细则》中第十三条相关条件,并按照电商平台(入驻商户)参与以旧换新有关流程及要求(见附件4)进行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为提高申报审核效率,减少商户纸质材料提交,2025年采取线上报名方式。
商户报名端网址:http://xcs.zijyy.com/
1.每月1-10号商户自行门申请线上报名账号,待报名账号审核通过后在商户端提交相关资料,材料相关问题可咨询各属地;
2.每月10号我局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在管理端对商户材料进行审核后反馈意见函,并将初审通过的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3天);
3. 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属地统一报送纸质清单至我局,我局将推荐函、联审及公示材料纸质盖章版及线上申请按要求每月15日同步报送到市局,市局15-17日接收报名材料(不在报名时间范围或材料不全不予受理);
4.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对商户资料进行审核并征求市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复审通过后报省商务厅并同时提供省服务平台,由省服务平台对接商户做好入驻工作。
四、属地咨询电话
郎步街道:0563-7036027
郎川街道:0563-7018008
钟桥街道:0563-7332026
建平镇:0563-7032590
十字镇:15268801526
涛城镇:0563-7506005
梅渚镇:18214771595
新发镇:0563-7651001
飞鲤镇:0563-7872000
毕桥镇:19956338235
凌笪镇:0563-7607702
姚村镇:0563-7932109
县经济开发区:1785595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