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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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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675895535U/202502-00011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郎溪经开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郎溪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郎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2-06 发布日期: 202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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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郎溪经开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郎溪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郎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2-06
发布日期: 2025-02-06
郎溪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郎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06 16:51 来源:郎溪经开区管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郎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依法治理水平,为郎溪经济开发区经济建设高质量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郎溪经开区法治政府建设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等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工委“第一议题”政治学习制度,多次专题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工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等列入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2.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严格执行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一是加强党工委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政府决策、政务公开、行政执法、普法教育等行为作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完成2024年个人年度述法报告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责任目标细化到各内设、派驻机构。三是党工委领导班子完成网络在线学法考法活动8名正科干部均优秀通过全省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

3.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托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政府相关信息。严格按照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加大执纪问责力度。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1.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整合内设部门工作职责,调整人员分工。同时推行政务公开,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对承办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日常政务活动必须在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办结或予以答复。并根据窗口的实际情况,明确办理事项、办理机构、办理流程、责任岗位,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告知,接受群众监督。2024年已为74个入园项目办理审批服务手续570余项累计推动新开工项目50个,新投产项目44个

2.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更新以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惠企为主题“郎溪经开区法治小游园”法治文化阵地内容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实行开发区网格化包保联系服务机制,常态化开展走访、深入宣传、落实各级惠企政策,全面摸排梳理企业存在的各类合理诉求,会同相关部门分类分层予以解决。组织开展郎溪律师法律服务团送法进企业“法治体检”活动4次。积极推“郎十条”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2024政府兑现“郎十条”643100元、兑现招商引资扶持资金2196.27万元。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完善公共服务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一是健全依法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把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二是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在重大决策、项目推进、招商引资、协议拟定、矛盾化解等过程中,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单位参谋助手作用,2024年由2律所组成的法律顾问团依法提供法律意见书126参与项目推进会商4次,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科学性、合法性的法律参考。三是严格合法性审查制度。2024年审查通过《郎溪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郎溪经济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四是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持续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建立一整套防范统计造假措施,有效地推动开发区统计工作良性健康发展。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依法严格履行监管职能。严格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管理制度,强化重点企业、重点行业专项检查,全面提升园区环境监管水平。严格落实园区规划环评准入清单,提前把好项目准入关全年帮扶指导环保整改159个,出具入园项目建议书45份。严格督查检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个狠抓”有限空间、特种作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行动,深入落实专家排查隐患机制,全年共排查企业300余家次,排查隐患2168持续推进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2024年组织、监督企业审查54次,指导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组织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基础知识、现场安全管理培训5次,累计参训600余人次。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1.依法防范突发事件风险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加大园区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经营、储使用单位隐患排查。落实维稳长效工作机制、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和重大敏感事件舆情应对“三同步”机制。

2.加强法治宣传,持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有效开展“4.15”国家安全日、“3.8”妇女权益保护日、“11.9”消防日和“12.4”宪法日等重要纪念日法治宣传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的原则,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2024各相关职能站所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活动12场次,发放宣传单及宣传品5000份,受益群众达1.5万人。

3.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调整人民调解员队伍成员优化建立以群众接待服务大厅、公共法律服务站为体系的开发区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发挥“调解+信访”的合力助推矛盾化解办理向国家和省市县信访事项9件2024年开发区调委会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48件(劳动争议纠纷160件,意外死亡纠纷8件,邻里纠纷1件婚姻家庭纠纷8件,其他纠纷22件合同纠纷1件调解涉及总金额904.95万元,有效维护园区社会稳定。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1.强化监督执纪,狠抓队伍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2024年全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4次,班子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结合工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和目标责任书。持续开展“强纪律 正作风 反腐败 优环境”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程建设领域招标集中整治专项活动。2024年以来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专题研讨1次,分级谈心谈话104人次,在春节、端午、中秋等关键节点前召开廉政教育大会3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次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机制建设不完善。开发区管理权限职权有限,尤其是行政执法相关权限薄弱,许多执法实施主体均为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派驻机构仅有委托调查权,由于职权不配套,影响了统筹协调和管理职能的发挥。

(二)对法治工作重视及落实程度不到位。部分部门、站所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不够、普法责任制认识不到位,工作主动性能力不足,对加强普法形式创新、提升普法质效上不够丰富。

法治营商环境需进一步优化。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少数干部对新形势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济社会事务、解决矛盾问题的能力不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仍是我区当前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任务之一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5“十四五”收官之年,也是“八五”普法收官之年郎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聚焦“工业强县”战略不动摇,继续深入开展五大攻坚行动,聚焦主导产业发展和重点企业培育,建强服务企业基础,为推动郎溪经开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健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培养体系,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深入抓好领导带头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治培训,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开发区管委会依法行政治理能力体系现代化水平,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在推进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

(二)加强政务信息透明度、强化行政监督。建设法治政府的最终目的是执政为民、服务于企,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公开各项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利用各种渠道依法向社会、向企业、向群众公示,提高政务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正义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法治政府的总体建设目标,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监管,完善内部监督,强化重点领域监督,从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