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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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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003251462M/202501-00023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进一步规范各单位财政代管资金管理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1-06 发布日期: 2025-01-06
索引号:
11341722003251462M/202501-00023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进一步规范各单位财政代管资金管理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1-06
发布日期: 2025-01-06
进一步规范各单位财政代管资金管理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6 09:35 来源: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各单位财政代管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财政代管资金收支管理 各单位的预算资金原则上不得转入代管资金管理。各单位是 财政代管资金的核算主体,应对本单位代管资金进行明细核算; 应当规范使用代管资金,不得改变资金用途,并对资金支付行为 负责。代管资金年终结转由财政部门统一办理,需要盘活的结余、 结转资金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规范财政代管资金业务流程 财政代管资金的收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模式。各单位根 据代管资金的性质、用途等登记明细账,实行“先收后支”;必须 在代管资金账户余额内安排使用资金。各单位在预算管理一体化 系统中申请资金用款计划单笔达5万元及以上金额(代扣社保缴 纳除外),同时提供资金用途相关附件电子文档(文件名要求:单 位名称日期金额),切实做到资金支出科目用途保持一致,规范使 用代管资金。

  三、建立财政代管资金对账制度 各单位应在月份终了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核对无误的预算 管理一体化系统月度对账单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县财政国库集中 支付中心经办人员;纸质月度对账单送至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 心盖章确认,完成与财政部门对账。年末未完成资金业务对账的, 下年度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将暂缓受理该单位资金用款计划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