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基本民生保障为根本,以社会救助工作为抓手,切实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现将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概括如下: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强化党建引领,抓班子、强队伍,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一是政治学习更聚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截至2024年12月22日,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5次,专题研讨4次,二十届三中全会专题党课1次。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重要原著、原文和讲话15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组织建设更扎实。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截至2024年12月22日,共召开总支委员会12次,支部委员会7次,党员大会4次,专题党课4场。圆满完成了党总支委员会和机关支部委员会换届工作,补充了3名90后年轻党员进入到总支和支部班子,有力加强了机关党建工作力量。注重干部梯队建设和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1名90后年轻干部担任股室负责人、2名95后年轻干部担任股室副职。三是党纪学习更全面。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局机关成立学习领导小组,制定学习计划和实施方案,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做好节前警示提醒、节中监督检查、节后全面盘点总结,确保监督提醒常在。局党组书记在蓝天救援队党支部开展专题党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参观县农村商业银行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切实推动党规党纪入脑入心。四是党风廉政更深入。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报告责任落实情况。局党组书记开展党风廉政谈话28人次,做到了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全覆盖。组织干部职工100余人次观看警示教育片,强化底线思维,守好纪律红线。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通过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派驻纪检组列席党组会,落实决策环节监督。
(二)强化民生兜底,救急时、解难处,基本保障网络织密筑牢。一是救助政策再精细。印发《郎溪县低收入人口“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的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扎实推进便民惠民举措,优化服务程序,提升工作时效。二是保障标准再提高。从2024年7月1日起,全县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提高至890元/月·人、534元/月·人、72元/月·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提高至623元/月·人、356元/月·人、54元/月·人。全年救助城乡低保107696人次,发放低保金5633.63万元;救助城乡特困18712人次,发放生活补助1496.55万元,护理补贴285.31万元。困难群体幸福指数显著提升。三是兜底帮扶再拓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制度建设。积极开展5个示范型互助社培育工作,依法依规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推动全县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工作提质增效。今年下拨96万元到各镇(街道)“救急难”互助社联合会作为财政补助资金,截止目前,全县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共累计筹集资金390.8945万元,累计救助911人次,救助金额49.63万元。加强临时救助工作力度,全年救助107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12.88万元。真正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急难救助。四是照料服务再周全。积极推进“物质+服务”多元化救助模式,切实做好分散、集中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100%签订照料服务协议,完善照料服务人评价考核机制,落实照料护理责任。县财政投入29.42万元为全县全县在册城乡特困人员购买护理保险,实现特困人员“医有所护”。五是档案管理再规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全面部署推进社会救助档案资料电子化工作,我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将我县2021年以来社会救助档案资料进行电子化录入和管理,建立社会救助档案管理电子化工作长效机制,做到常态化推进、规范化开展。六是集中整治再发力。印发了《郎溪县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作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民救[2024]4号),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信访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已梳理2023年以来社会救助领域11件(信访部门受理类8件,民政部门受理类3件)信访咨询事项,反馈件件复核,均得到妥善解决,未发现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三)强化分类保障,锻基础、优主体,养老服务供给量增效显。一是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启动全县养老服务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工作,已完成专项规划招标及合同签订,多次召开养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推进会,目前已形成初稿;召开困难失能人员集中照护工作及民生工程部署会议,下发了《关于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民福〔2024〕3号),明确了补助对象的范围、补助标准等,全年发放72人次,8.6万元;实施2024年敬老院消防改造工程,已完成凌笪、毕桥、建平、涛城敬老院消防改造;对5所公建公营敬老院按照每年每院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在此基础上对全县9家农村敬老院实行全覆盖的标准补助,已安排相关资金并拨付到位,资金共计45万元。二是居家养老步入轨道。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模式,分别引入江苏禾康、福康通、普康等3家江苏省优质服务商,为全县3500名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年度支出购买服务资金约493.8万元。同时通过招标,由江苏禾康为我县455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投入资金约117万元;完成新建郎川街道凤凰城小区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建设任务,投入资金约137.5万元;完成2024年老年助餐服务助餐补贴、送餐补贴资金结算和拨付,共计164万元。三是康养概念渐成热点。围绕省委省政府明确的建设长三角(安徽)生态绿色康养基地项目,结合我县实际,启动首批市级康养村(涛城镇庆丰村)建设,出台县级建设文件,指导开展规划设计,完成涛城镇庆丰村养老服务站建设。重点推进医养结合,安徽颐和安心园康养中心一级综合医院建设已建成运营,探索养老机构建设医疗床位。统筹县医院、中医院、十字铺茶场医院等医疗机构医护资源优势,积极推进养老床位建设,探索医疗机构建立养老床位。
(四)强化职能定位,重关爱、促和谐,综合服务水平点显面张。一是特殊群体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截止2024年12月,全县现有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04人,其中,孤儿8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6人,累计发放生活保障金138.675万元。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困境儿童18人,发放低保金9.72万元。发放残疾人生活补助44033人次、384.78万元,护理补助46379人次、406.842万元。高龄津贴惠及11461人,累计发放金额455万元。建立街面巡查协同发现机制,规范救助管理工作程序。2024年1至12月,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7人次,其中,购票返乡15人;救助帮扶本地易流浪人员6人,帮助1名查找不到身份信息的流浪人员办理当地户口,安置到敬老院。二是殡葬领域改革成效进一步深化。派驻1名县民政局工作人员驻点办公,对殡仪馆日常服务收费、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重点领域和火化等关键环节进行日常监管。扎实开展占用农地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排查相关违法殡葬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共摸排硬化大墓86处,已通过拆除、迁移、绿化遮掩等方式全部完成整改。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稳步推进殡仪馆赎回工作,积极配合推进福寿园项目建设。三是婚姻家庭辅导水平进一步提高。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倡导现代文明简约的婚礼仪式,在年轻新婚夫妻中宣传崇尚文明新风,倡导婚礼简办,反对攀比、铺张浪费。在离婚调解工作中,积极、主动劝导,截至目前,签订调解协议、确定调解成功252对。今年以来,共办理结婚登记1064对,申请离婚登记1204对,办理离婚登记653对,补办结婚证420对,补办离婚登记证16件。
(五)强化管理服务,善引导、巧培育,社会组织作用激活出新。将社会组织年检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相结合,依托年检报告中党建内容基本情况的填报工作,要求各社会组织在上报年检材料的同时,如实填写党组织建设情况,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行动,对年检不及时、活动不正常、通过登记的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僵尸型”社会组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激活、注销、撤销”等分类整治,今年以来,我局已激活6家,注销14家“僵尸型”社会组织。截至目前,全县共登记社会组织245家,其中社会团体136家、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109家。
二、2024年县《政府工作报告》所确定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 积极推进各项保险扩面征缴,落实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等托底保障,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坚决避免伤害群众感情、冲击道德底线事件发生。12月份我县在册城乡低保8912人,其中,城市低保1004人,农村低保7908人;在册城乡特困对象1579人,其中城市特困对象38人,农村特困对象1541人;1-12月累计救助城乡低保107696人次,发放低保金5633.63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2411人次,778.94万元,农村低保95285人次,4854.69万元;城乡特困18712人次,发放生活补助1496.55万元,发放护理补贴285.3138万元。
2.福寿园项目建设。2023年6月,郎溪县政府第20次常务会研究通过郎溪县殡仪馆新建工作方案,2024年1月取得新殡仪馆项目施工许可证,正式开工建设。项目规划占地面积21407平方米,建筑面积8567平方米。目前该项目已处于完工收尾阶段,火化设备已安装完成,下一步将进行各项设备的调试,预计新殡仪馆2025年3月可投入使用。
3.完成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2024年完成1个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建设,建设规模约565平方米,投入资金约137万元,增设护理型床位、日间照料室、休闲娱乐室、理疗室等,购置相关设施设备。
三、承担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任务完成情况
1.社会救助水平。一是加大资金发放力度,1-12月累计救助城乡低保107696人次,发放低保金5633.63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2411人次,778.94万元,农村低保95285人次,4854.69万元;城乡特困18712人次,发放生活补助1496.55万元,发放护理补贴285.3138万元。二是加大动态管理,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范围,新增低保502人,其中城市低保27人,农村低保475人。新增特困供养对象124人。临时救助1079人次,212.88万元。三是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各部门每月及时开展数据比对。四是加大低收入平台监测,预警信息845条,处置率达到100%,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给予相应救助。
2.养老服务。一是建设农村幸福院,6个农村幸福院建设任务目前已全部完成。二是持续发放养老服务相关补助,全年高龄津贴累计发放金额455万元,养老服务补贴发放493.8万元,护理补贴发放60.5万元,老年助餐各项补助发放约255万元。三是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平稳有序运行,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党组中心学习组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学习6次,安全生产专题研讨4次,组织召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推进会4次,全县开展消防安全月宣传3场次,开展养老机构安全检查10次,联合市监、消防、安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次,联合检察院、消防大队对3家养老机构进行安全检查,消防大队带队开展夜查1次,第三方机构安全检查18次,共发现133余处问题,已完成整改130处,整改率97.8%;对全县养老机构开展“拆窗、破网、清通道”专项行动检查工作,现已完成116处,拆除761.7平方米,保障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总体态势平稳。
四、2025年工作思路、预期目标及重点工作安排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向纵深推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完善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深化殡葬领域改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1.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项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来抓,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果。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学习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内涵要求。
2.增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落实完善“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的低收入人口认定机制,加强低收入人口精准认定、动态监测工作;加大流动人口救助帮扶,健全居住地、户籍地申办低保特困供养工作协同机制;进一步完善健全县镇村三级社会救助服务网络,深化“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处置工作,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优良作风推动落实基本民生保障。
3.加大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聚焦上海域外农场康养产业规划,深化区域间合作交流,推动康养项目建设;持续做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县创建成果应用,加快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建设覆盖面;持续优化老年助餐服务品质。
4.加强殡葬领域专项治理力度。加快《郎溪县殡葬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2-2035)》编制工作,全力推动全县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努力满足群众就近就便的殡葬需求;进一步加强违建墓地等问题专项治理力度;建立健全“去世-火化-安葬”全链条闭环监管机制,从源头防止“土葬”和违规建设坟墓安葬现象的发生。大力引导群众入公墓集中安葬、节地生态安葬,逐步杜绝新增散埋乱葬。
5.优化民政综合服务。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经济建设、社会服务和乡村振兴,在实践中锻炼提升能力和发挥积极作用;持续做好困境儿童定期走访工作;加强街面巡查,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中,及时有效救助街面流浪乞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