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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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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MB0W399912/202501-0002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上级文件转载】关于印发健康安徽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1-24 发布日期: 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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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MB0W399912/202501-0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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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上级文件转载】关于印发健康安徽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1-24
发布日期: 2025-01-24
【上级文件转载】关于印发健康安徽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24 10:36 来源: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医保局、数据资源局、中医药局、疾控局、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3部门《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进一步推动我省癌症防治工作高质量发展,省卫生健康委等15部门联合制定了《健康安徽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

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8日   



健康安徽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3部门《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进一步推动我省癌症防治工作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行动目标:到2030年,全省癌症防治体系进一步完善,危险因素综合防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能力显著增强,规范诊疗水平稳步提升,重点癌种早诊率和治疗率分别达35%、80%,癌症发病率、死亡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达46.6%。

一、实施危险因素控制行动,降低癌症患病风险 

(一)推进全民健康促进,支持自主健康管理。以百姓关注、科学准确、通俗易懂的癌症防治核心信息为主体,编撰发布“癌症防控核心知识”“老年健康核心知识”“慢性病防控核心知识”等。利用“肿瘤防治宣传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月”“世界无烟日”等健康主题日,采取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主题宣传与科普宣教互辅佐、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共推进的形式,开展防癌宣传和健康科普。将癌症防治知识作为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社区、养老机构、村居等重点场所的健康教育内容。到2030年,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扶持建设居民健康自我管理组织,构建自我为主、人际互助、社会支持、政府指导的健康管理模式,加强青少年健康知识和行为方式教育。充分发挥我省中医药特色优势,大力推广“五禽戏”“八段锦”等传统中医养生健身法。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广泛禁止烟草(含“电子烟”)广告,强化和推广戒烟服务,提升规范化戒烟门诊服务能力。(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中医药局等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加强疫苗接种,减少致癌相关因素感染。促进保持个人卫生,预防与癌症发生相关的细菌、病毒感染。针对乙型肝炎高病毒载量孕妇提供免费抗病毒治疗,开展成年乙型肝炎病毒感染高风险人群的疫苗接种。加强人乳头瘤病毒疫苗(HPV疫苗)接种的科学宣传,促进适龄人群接种,鼓励有条件地区将HPV疫苗接种纳入惠民政策。(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分别负责)

(三)加强环境与健康工作,降低环境暴露。加强水生态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依法推进水源保护区划定。有序推进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因地制宜实施源头防控,到2027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4%以上。健全重污染天气响应和应对机制,降低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促进清洁燃料使用,严禁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省生态环境厅、省疾控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四)推进职业性肿瘤防治工作。倡导健康工作方式,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加大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力度,推动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个体防护管理等。(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疾控局等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强化“医防融合”,完善癌症综合防治服务体系 

(五)完善高质量癌症防治体系。推进国家肿瘤区域医疗中心、省癌症中心、省肿瘤防治所能力建设,加强以肿瘤专科为重点的省级区域专科医疗中心设置与建设,在皖北、皖中、皖南、皖东和皖西设置癌症防治区域中心,以“分片包保”方式开展技术帮扶,通过输出人才、技术、品牌、管理等,带动提升区域整体癌症防治能力。各地依托现有资源,构建市、县两级肿瘤防治中心,加强县级医院肿瘤专科建设。加强癌症相关专科联盟等多种形式医联体建设,通过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重点专科建设、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进一步提高偏远地区及基层癌症防治能力。充分发挥癌症防治学(协)会和社会力量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癌症防治工作。鼓励采取多种方式在较短时间内提高资源不足地区整体癌症防治能力。(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中医药局配合) 

(六)加强癌症防治机构分工协作。建立健全各级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构建“医防融合、分级诊疗、全程服务、规范管理”综合防治模式。基层医疗机构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重点人群健康促进、目标人群评估、高危人群发现和指导、患者干预和随访管理等;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肿瘤专科医院,开展癌症筛查、登记报告和常见多发癌种的一般性诊疗,并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国家肿瘤区域医疗中心、省癌症中心、省肿瘤防治所、省疾控中心加强技术攻关,探索推广适宜防治技术和服务模式,开展疑难复杂和技术要求高的癌症防治工作。各级疾控机构负责肿瘤登记报告管理、癌症危险因素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分析、人群干预、信息管理等,省疾控中心制定综合防控策略并指导实施,组织防控效果评估。建立重大慢性病防治专家库,省癌症中心负责依托专家库组建省级癌症防治专家组,各市建立市级专家组,对癌症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三、加强信息共享,完善肿瘤综合监测体系 

(七)进一步提升肿瘤登记报告规范化、制度化程度。各级疾控机构加强肿瘤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医疗卫生机构履行肿瘤登记报告职责,加强患者随访管理和生存质量评估,省疾控中心组织开展质控评价,逐步建立覆盖肿瘤登记报告、随访管理、生存质量评估的综合监测体系。到2030年,肿瘤登记工作实现县区全覆盖,进入国家肿瘤登记年报的县(市、区)不少于60个,省级年报不少于80个。鼓励开展高精度肿瘤登记,登记处加强病理诊断率、TNM分期、病理分型和临床分期等信息采集和登记。(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分别负责)

(八)促进癌症防治信息资源共享。以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为基础,整合利用多源监测数据,建立医保信息与医疗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全省肿瘤登记信息系统、死因监测数据库、电子病历系统、肿瘤筛查与早诊早治数据信息的对接交换。加强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互联互通。规范信息管理,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分别负责,省医保局、省数据资源局配合) 

四、推广癌症早诊早治,强化筛查长效机制

(九)推广重点癌症早诊早治指南。根据国家技术指南,针对发病率高、筛查手段和技术方案相对成熟的胃癌、食管癌、结直肠癌、宫颈癌、乳腺癌、肺癌、肝癌等重点癌症,进行防癌风险评估,对高风险人群提供临床筛查和干预指导。逐步将临床可诊断、治疗有手段、群众可接受、国家能负担的肿瘤筛检技术列为公共卫生服务。(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十)构建分层癌症筛查体系,深入推进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针对地区高发、早期治疗成本效益好、筛查手段简便易行的癌症,在高风险人群中持续开展组织性筛查,根据流行状况开展机会性筛查,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基层医疗机构通过培训利用相关工具,逐步开展癌症风险评估,鼓励有条件的提供乙肝表面抗原、幽门螺旋杆菌和大便隐血等检测。支持县级医院建设“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中心”,引导高危人群接受防癌体检和筛查,及时对筛查阳性人群进行干预或转介至相关医疗机构,加强疑似病例随访管理,提高服务连续性和早诊早治效果。逐步将胃肠镜、乳腺X线或B超、肝脏B超、甲胎蛋白检测、HPV检测、肺部低剂量螺旋CT等纳入适龄人群常规体检。实施消除宫颈癌行动,到2030年,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70%,乳腺癌人群筛查覆盖率逐步提高。(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五、规范癌症诊疗,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十一)加强诊疗规范化管理,优化诊疗模式。落实国家癌症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路径等,巩固完善省-市-县三级肿瘤诊疗质控管理体系,通过相关质量信息的系统收集、分析及反馈,持续改进诊疗质量。加强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完善处方点评和结果公示制度,所有肿瘤专科医院和设肿瘤科的三级综合医院加入全国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开展肿瘤用药监测与评价。做好患者康复指导、疼痛管理、长期护理和营养、心理支持。推进多学科诊疗模式,提升癌症相关临床专科能力,探索以癌症病种为单元的专病中心建设,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探索建立规范化诊治辅助系统,提高基层诊疗能力。(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六、促进中西医结合创新,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

(十二)加强癌症中医药防治网络建设,提升防治能力。积极推进省中西医结合肿瘤医院建设,加强中医医院肿瘤科建设,支持综合医院、肿瘤专科医院提供癌症中医药诊疗服务,将癌症中医药防治纳入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范围。落实国家癌症中医药防治指南、技术方案和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平台建设和成熟的中医药防治技术推广力度,探索创新符合中医理论的癌症诊疗模式,培养中医药防治癌症专业人才,扩大癌症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加强中西医协同肿瘤防治创新研究。在肿瘤多学科诊疗工作中,规范开展中医药治疗,加强质控管理,提高标准化和同质化水平,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作用和优势。(省中医药局牵头,省卫生健康委配合) 

(十三)强化癌症中医药预防及早期干预。发挥中医“治未病”作用,研究梳理中医药防癌知识并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项目服务内容。综合运用现代诊疗技术和中医体质辨识等方法,早期发现高危人群,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指南,积极开展癌前病变人群的中西医综合干预。(省中医药局牵头,省卫生健康委配合) 

七、加强救助救治保障,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十四)加强综合医疗保障。按规定及时结算癌症患者医疗保障待遇。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立足需求,支持和引导保险机构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开发定制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将癌症防治纳入保障范围,创新施行包含癌症在内的重大慢性病日常治疗费用可抵扣年度免赔额,到2030年,在我省销售涵盖慢性病防治的商业健康险产品不少于500个。鼓励公益慈善组织将优质资源向贫困地区和农村延伸。(省医保局、金融监管总局安徽监管局及有关部门负责) 

(十五)提高抗肿瘤药物可及性。聚焦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问题,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根据国家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支持仿制临床必需的抗肿瘤药物。加强抗肿瘤仿制药生产监管,保障药品质量。根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工作部署,做好国谈抗肿瘤药物的本省落地工作,适时开展药品集中采购,保障临床用药需求,降低患者用药负担。(省药监局、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

(十六)加强脱贫地区癌症防治工作。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将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人口纳入监测帮扶范围,重点关注并排查因癌症造成生活困难的,落实各项救治和医保政策。加强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脱贫地区癌症防治工作,加强癌症筛查和重点癌症救治。(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医保局分别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八、加快重大科技攻关,推广创新成果转化 

(十七)加强癌症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调整优化癌症相关学科专业设置,重点培养多学科复合型人才和领军型人才,促进相关领域学科交叉融合。完善癌症相关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布局,高校存量计划倾斜安排癌症攻关等重点领域博士培养,新增计划安排予以优先考虑。适当增加癌症放化疗、影像、病理、预防、护理、康复、安宁疗护以及儿童肿瘤等领域的专业招生计划和专业人才培养。(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十八)集中力量加快癌症防治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应用。以支撑癌症防治等关键技术突破为重点,以“精准、再生、智慧”为主攻方向,加强癌症防治重大源头创新和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强癌症相关先进诊疗技术、临床指南规范、筛查方案等的科技示范,加快科技成果在临床和健康产业中应用,推动癌症疫苗、免疫治疗等技术取得突破。加强中医药防治癌症科学研究,组织开展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治疗癌症循证评价研究。支持癌症防治中药制剂、中药新药及中医诊疗设备的研发及转化应用。加强临床研究及防筛适宜技术质量评价,探索科研成果推广和产业化有效途径,支持以知识产权、技术要素入股等方式与企业合作。(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分别负责)

九、组织实施 

各地要加强工作协调,强化组织实施和综合指导,按规定落实财政投入,统筹资源,将癌症防治行动与健康安徽其他有关专项行动有机结合、整体推进,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落实落细本地区各项防治措施,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各地防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总体评估。(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