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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95382012R/202501-00033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5年1月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二)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1-17 发布日期: 2025-01-17
索引号:
11341722095382012R/202501-00033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5年1月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二)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1-17
发布日期: 2025-01-17
2025年1月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二)
发布时间:2025-01-17 17:01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种类和内容

行政处罚的

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

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郎市监处罚〔2025〕7号

郎溪县淇宝便利店(陈丽)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郎溪县淇宝便利店

92341821MA2WCKFW7X

陈丽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1.没收违法所得1元;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6袋湘福龙网红辣条(3袋素三文辣片,3袋素鱼香辣丝,生产日期均为2024/07/15,保质期150天);3.罚款1000元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3日

 

2

郎市监处罚〔2024〕416号

郎溪县建平镇蓝亭小吃部(孙爱民)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郎溪县建平镇蓝亭小吃部

92341821MA2QTEWP9N

孙爱民

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1.没收违法所得45.6元;2.罚款5000元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