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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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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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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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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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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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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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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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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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种类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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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
履行方式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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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
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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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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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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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市监处罚〔2024〕4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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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沁茗茶叶种植家庭农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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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沁茗茶叶种植家庭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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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41821MAD3KGT3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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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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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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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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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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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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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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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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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市监处罚〔2024〕4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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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独一无二理发店(个体工商户)采购食用农产品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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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独一无二理发店(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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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41821MA2QRB01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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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修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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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食用农产品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以及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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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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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警告;
二、没收违法所得123.1元;
三、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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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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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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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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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市监处罚〔2024〕4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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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益润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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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益润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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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41821MA2NE9AH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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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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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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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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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日屋”炭烧风味猪肉脯11袋;
2.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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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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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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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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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市监处罚〔2024〕4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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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茶之林超市(周玉美)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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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茶之林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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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41821MA2T8MC31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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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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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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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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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警告;
二、没收违法所得2元;
三、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1瓶超过保质期的“怡宝”牌饮用纯净水和8瓶超过保质期的“俊芝雲”牌芝麻香食用植物调和油);
四、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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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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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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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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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市监处罚〔2024〕4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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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聚友台球俱乐部(个体工商户)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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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聚友台球俱乐部(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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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41821MADYC4XQ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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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文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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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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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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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60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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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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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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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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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市监处罚〔2024〕4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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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爱琴豆制品加工坊(金爱琴)生产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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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爱琴豆制品加工坊(金爱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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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41821MA2T0Y6N6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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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爱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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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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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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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丹阳千一牌”复配消泡剂1袋(剩余重量:228.9克);
2.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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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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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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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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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市监处罚〔2024〕4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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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侠哥生鲜超市(周福平)涉嫌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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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侠哥生鲜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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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41821MAD99KF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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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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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作为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购进生姜时未索要供货商进货票据及供货商资质材料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未履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当事人销售噻虫胺项目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生姜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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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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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67元;
3.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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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安徽郎溪农村商业银行(账户:郎溪县非税收入管理局,账号:20000096578710300000018):或者凭《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线上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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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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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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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市监处罚〔2024〕4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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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生发涉嫌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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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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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41821MA2T24KR7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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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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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作为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购进皱皮椒时未索要供货商进货票据及供货商资质材料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未履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当事人销售噻虫胺项目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皱皮椒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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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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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67元;
3.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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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安徽郎溪农村商业银行(账户:郎溪县非税收入管理局,账号:20000096578710300000018):或者凭《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线上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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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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