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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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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政策解读】关于《郎溪县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0-18 发布日期: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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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政策解读】关于《郎溪县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0-18
发布日期: 2024-10-18
【政策解读】关于《郎溪县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4-10-18 17:30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决策背景

近年来,随着郎溪县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且存在部分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不准确及个别机构有弄虚作假嫌疑等问题,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日益显著。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号召,郎溪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郎溪县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旨在切实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行业的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促进检验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持续改善郎溪县环境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政府文件精神,结合县政府领导批示和郎溪工作实际,2024年10月份,经县政府安排,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起草《方案》,并于2024年10月16日至18日,征求各相关县直单位的意见,共收到书面意见3条,采纳3条,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2024年10月18日,县政府印发《方案》。

三、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分工负责,全面排查:各部门将围绕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不实检验报告及不符合规范等三类情形,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从多个方面对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重点检查。具体包括:检查视频监控摄像装置安装是否符合《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技术规范》中关于监控范围、清晰度等方面的要求;核查车辆检验过程曲线是否正常,有无异常波动或人为篡改痕迹;确认采样管长度及探头插入深度是否严格按照《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的规定执行;严查是否存在故意遮挡采样等弄虚作假行为。同时,对检验机构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进行全面梳理,确保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检查资质认定要求,确认机构及关键岗位人员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资质条件;审查 I/M 制度信息公开情况,I/M 制度即 “检测 / 维护制度”,要求检验机构需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信息;检查上传汽车排放维护修理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等情况。此外,追查与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存在非法利益关系的中介组织或个人及作弊软硬件的造假链条,从源头上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立行立改,全面整治:各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详细清单,并按照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整改难度进行分类,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目标,推动整改销号。生态环境部门针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弄虚作假问题,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其立行立改,要求机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建立日常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检验过程、设备维护、人员培训等情况,以便随时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交通运输部门针对机动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的弄虚作假问题,指导其如实、规范维修并上传相关信息,确保维修记录真实、准确、完整,维修后的车辆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联合惩戒,依法处理:对于涉嫌弄虚作假的,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处罚。对于情节较轻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对于情节严重的,如多次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故意篡改检验数据等,取消其检验资格。在处理过程中,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办,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材料同时抄送检察机关,确保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应有的惩处。同时,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停止采信涉事机构的数据结果,并将其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使其在市场准入、资质认定、政府采购等方面受到限制,提高其违法成本。

完善机制,总结提升: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通过整合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检测数据、视频监控信息等,精准识别问题线索,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的监督管理。建立多部门联合办案、联合惩戒机制,明确各部门在查处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中的职责和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建立日常执法监管机制,定期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强化管理制度建设,修订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的行为规范和责任义务,约束第三方机构合法合规运行,引导企业自主守法。定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调整工作措施和方法,不断提升整治工作的效果。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是关键:郎溪县成立了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其中,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在整治过程中,工作专班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和高效推进,为整治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强化部门协作是保障:在整治过程中,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生态环境部门重点负责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检验行为进行监管,交通运输部门重点负责对机动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的维修行为进行监管,市场监管部门重点负责对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的营业执照、资质认定等方面进行监管。各部门之间要建立好定期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机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和发现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通过部门协作,实现对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管,有效弥补单一部门监管的不足,为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严格公正执法是手段:在整治过程中,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坚决打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嫌弄虚作假的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进行立案查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执法过程中,注重证据的收集和固定,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这种严格执法的态度和行动,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为整治工作的成功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接下来郎溪县生态环境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保持严打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加大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检验行业的规范有序发展。同时加强重型货车排放监管,重点针对用车大户和运输公司开展入户抽查,压实各方责任,持续推进郎溪县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的规范管理和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五、咨询渠道

地点: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建平镇富裕路71号

解读科室:执法大队

联系方式:0563-7013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