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来电反映:2024年12月15日在郎溪县中国石化(十字东加油站)给车辆加气,其表示驾驶的为商品车,无法办理气瓶充装许可证,其他相关证件都齐全,但是加油站工作人员要求其必须出示气瓶充装许可证才可以为其充气,现来电投诉,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一、响应情况:(1)收到来电后,商务局12月18日联系来电人;(2)商务局于12月18日和投诉人进行了沟通联系,了解投诉人反映的相关情况。二、核处情况:来电人诉求与工单一致。三、办理结果:我单位立即电话联系李先生向客户解释国家相关规定: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充装规定明确指出严禁向无气瓶使用登记证的气瓶充装液化天然气并且充装前需要在气瓶追溯系统登录充装气瓶的使用登记证号,我单位是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的行为。四、回访情况:商务局于12月18日上午进行电话回访,来电人已知晓。五、来电人评价:满意。六、承办单位及承办人联系方式:经办人:夏依俊,联系方式:0563-7029181(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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