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基层政务公开> 生态环境> 行政审批>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索引号:
11341700MB1714830K/202411-00060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安徽宝吉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高端汽车内饰品30万套,高端床垫4万套,布艺沙发2万件,家居用品等1200万件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1-13 发布日期: 2024-11-13
索引号:
11341700MB1714830K/202411-00060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安徽宝吉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高端汽车内饰品30万套,高端床垫4万套,布艺沙发2万件,家居用品等1200万件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1-13
发布日期: 2024-11-13
安徽宝吉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高端汽车内饰品30万套,高端床垫4万套,布艺沙发2万件,家居用品等1200万件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13 15:19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宝吉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高端汽车内饰品30万套,高端床垫4万套,布艺沙发2万件,家居用品等1200万件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7033916(兼传真)

地址:郎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高端汽车内饰品30万套,高端床垫4万套,布艺沙发2万件,家居用品等1200万件等项目

建设地点:郎溪经济开发区(十字园区)柏维力大道北侧,创业大道东侧

建设单位:安徽宝吉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炎羿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安徽宝吉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选址于郎溪经济开发区(十字园区)柏维力大道北侧,创业大道东侧,建设“年产高端汽车内饰品30万套,高端床垫4万套,布艺沙发2万件,家居用品等1200万件等项目”。建设项目系利用安徽洽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整个厂区及其北侧新增占地19797m2进行生产活动。安徽洽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占地面积约为72979m2,已建设有6栋构筑物(编号:洽宇1-6#构筑物),已建构筑物建筑面积约为13253.84m2,主要从事环保清洗剂的生产活动,由于其经营不善,已停止生产活动,相应的生产设备已搬离厂区,未留下原有污染源。待本项目投资于郎溪经济开发区(十字园区)时,由郎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其厂区收回,嫁接至本项目,同时在其厂区北侧新增29.5亩工业用地作为本项目建设用地。本项目在利用“洽宇生物”已建6栋构筑物的基础上,对其2#3#构筑物进行扩建,同时增建4栋生产车间、1栋办公楼、1栋综合楼及其他附属设施进行生产活动,新建建筑面积约为64242.24m2

本项目总投资为3400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高端汽车内饰品、高端床垫、布艺沙发、家居用品的生产活动,投产后可年产高端汽车内饰品30万套、高端床垫4万套、布艺沙发2万件、家居用品1200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入经都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尾水排入沙河。

2)废气

1、配料废气

建设项目拟采取在密闭的配料间顶部抽风的方式捕集配料废气,捕集的配料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15m高的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发泡废气

本项目共设有3条全自动连续发泡生产线和3台注模发泡机,连续发泡生产线中的发泡成型箱为通过式廊道设计,采取在发泡成型箱顶部设置抽风口抽风的方式捕集发泡废气。建设项目设有1个密闭的浇注室(20m×10m×4m),浇注发泡工段均设置在密闭室内进行,采取在浇注室顶部抽风的方式捕集发泡废气,捕集的发泡废气经两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2),主要污染物NMHC和二氯甲烷排放满足安徽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TDIMDI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热压废气+火焰复合废气+胶水复合废气

本项目拟采取在热压机、火焰覆膜机、胶水覆膜机上方分别设集气罩抽风的方式捕集上述废气,捕集的废气经两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主要污染物NMHC排放满足安徽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

4、破碎废气+风选废气+挤压成型废气

本项目破碎废气、风选废气和挤压成型废气均通过密闭的管道输送至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本工程选用低噪声的环保设备,风机设置隔声罩,进出口安装消声器;水泵底座设减震垫、留减震槽、接口处做挠性连接,局部设置隔声罩,在综合采取上述噪声控制措施后,厂界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区排放限值,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废清洗液、废活性炭和废化学品包装材料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海绵边角料、面料边角料、废牛皮纸、塑料薄膜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予物资回收部门;袋式除尘器处理配料废气产生的除尘灰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4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