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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003251825H/202410-00070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郎溪县第四小学心理咨询与干预制度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0-11 发布日期: 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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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825H/202410-0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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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郎溪县第四小学心理咨询与干预制度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0-11
发布日期: 2024-10-11
郎溪县第四小学心理咨询与干预制度
发布时间:2024-10-11 09:53 来源:县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保障广大学生的身健康,保证我校开学复课工作稳步推进,有效防止新冠肺炎对我校师生身心上造成影响,特开设了心理咨询与干预部门,为师生排忧解难,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1.心理咨询教师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

2.对师生咨询内容和有关的隐私严守秘密。

3.心理咨询员不得迟到、早退,要按时到岗接受咨询者来访。

4.保持室内环境整洁及卫生,优美、舒心,花卉盆景等装饰物要不断更新,营造温馨的空间。

5.做好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

6.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学生个别辅导或电话咨询、网络咨询工作

7.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外借。

8.爱护室内各项设备,保持正常使用。

9.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0.对非工作人员,非咨询人员要阻挡入室。             

 学校心理咨询室教师工作制度     

 

1.值班教师在规定值班时间内必须到岗,耐心接受同学的 咨询,并做好面谈预约登记和当日的值班记录。

2.当日值班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以电话或当面请假的方式,向心理咨询室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批准后方可请假。

3.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密内容涉及心理咨询室相关所有工作内容。未经负责人同意,值班人员严禁随意翻阅心理咨询室存放的材料和文件。

4.心理咨询室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不允许无咨询要求的学生或其他人员进入。

5.如果在工作中泄密或者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咨询室财物损失,将酌情给予相应的处分,并担负损失财物的赔偿责任。   

 

 

 

郎溪县第四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