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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766868479L/202412-00024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新发镇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2024年郎溪县城乡医疗救助补贴标准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2-04 发布日期: 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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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766868479L/202412-00024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新发镇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2024年郎溪县城乡医疗救助补贴标准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2-04
发布日期: 2024-12-04
2024年郎溪县城乡医疗救助补贴标准
发布时间:2024-12-04 09:07 来源:新发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市级标准

县级标准

 

 

 

 

 

县医保局

城乡医疗救助

关于印发《宣城市城乡医疗救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的通知(宣医保〔2022〕17号)

享受补贴条件的到人

 

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对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实施分类资助,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80%—90%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70%—80%定额资助,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50%定额资助。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救助对象的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的救助比例分别不低于80%、75%、70%、60%,年度救助限额5万元左右。(具体救助标准、救助比例和年度最高救助限额,由各统筹区确定)

 

 

1.个人申请(委托他人或由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2.社会救助窗口受理并转交镇(街道)为民服务(社会事务)中心调查审核;
3.镇(街道)审核上报县医保局
4.县民政局审批
5.补贴资金发放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

县医保局基金管理股
0563-7012139

 

1、填表说明:主管部门:填写单位名称;补贴项目:各单位依据最新政策,动态调整;政策依据:填写最新的文件名称和文件;补贴对象:享受补贴的条件,填写到户还是到人;补贴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和省级标准分别填报;申领流程:简单填写申请补贴的过程;发放方式:通过“一卡通”发放或通过其他方式发放;发放时间:按月、季、年度发放;咨询电话:填写单位科室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