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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2035C/202411-00001
组配分类: 美丽乡村
发布机构: 涛城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关于印发《2024年涛城镇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涛城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及《2024年涛城镇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1-01 发布日期: 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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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2035C/202411-00001
组配分类: 美丽乡村
发布机构: 涛城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关于印发《2024年涛城镇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涛城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及《2024年涛城镇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1-01
发布日期: 2024-11-01
【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关于印发《2024年涛城镇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涛城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及《2024年涛城镇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1 08:15 来源:涛城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2024年涛城镇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涛城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及《2024年涛城镇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

《2024年涛城镇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涛城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及《2024年涛城镇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涛城镇委员会    涛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6日

 

 

 

 

 

 

 

 

 

 

 

 

 

 

 

 

 

 

 

 

2024涛城镇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人居  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做法,打好“乡村振兴主动战”,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郎溪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办〔2022〕28号),

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实施乡村建设,以规划建设为引领,以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以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和美乡村中心村、农村改厕等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为保障,推进“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绣花”功夫建设美丽乡村,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加快实现乡村建设从“一处美”向“处处美”转变。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1.建设2024年度县级中心村建设完成合溪村合溪口县级中心村,确保高质量通过县级考核验收。县对县级中心村每个点补助40万元。(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办、合溪村)

2.提升美丽乡村村庄管护机制。省级中心村建立镇、村、组三级管护基金制度,制定管护办法,专户管理使用。对省级验收的8个中心村,每个点补助3万元,共计24万元;严格落实市级中心村、重点自然村(美丽宜居自然村庄)“门前三包”等责任制。(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办、镇财政所、有关村<社区>)

(二)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3.开展重点自然村环境整治(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建设)。继续开展重点自然村环境整治工作,选择规划保留的人口规模较大的自然村开展美丽宜居自然村建设,全面推进“五清一改”,有效开展“三大革命”,改善基础设施水平,提升村容村貌,将村庄清洁行动向纵深推进;重点整治建设申报19个自然村,具体名单以县审批为准,采取社会参与+村民自筹+镇村配套+财政补助”的方式,每个自然村县级提供专项补助资金20万元,镇村配套至少5万元。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重点向乡村振兴示范片区、高铁、高速、通往机场沿线、美丽公路沿线、国省干道沿线及省市县际边界村庄倾斜。(责任单位:有关村<社区>、镇农业农村办、镇财政所;完成时限20249月)

4.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及普通村庄整治提升对全镇所辖村庄(不含已建成的省市县级中心村、重点自然村、撤并型村庄)开展整治提升,加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力度,常态化实施以“五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及整治提升,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攻坚战役,按照“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的总方针,因地制宜拓展提升“五清一改”标准,引导农户实现“四净两规范”“四勤两参与”,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宜居宜业转变。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农业农村办)

5.续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工作

①落实经费保障。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比照周边地区生活垃圾治理投入标准,县级按照人均每年30元专项经费补助,镇按照人均每年20元专项经费补助,同时规范预算管理,完善日常台账,接受各级监督。继续开展农户人均每年12元垃圾处置费用的收取工作,力争收取率达85%以上。强化主体意识,加强保洁队伍培训,强化设施建设,及时更新破损垃圾桶,镇按照人均2元给予奖补。(责任单位:镇城管办、镇财政所、各村<社区>)

②落实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重点推进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实行可烂不可烂分类处理。所有布点中心村、村委会所在村全面落实分类处理要求,推进自然村分类处理进程,按照“先示范、后推广”原则,持续推进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县级财政专项补助镇10万元。(责任单位:镇城管办、镇财政所,各村<社区>)

③落实无害化处理。严格按照省、市、县规定,实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目标。保障镇垃圾中转站正常运行,推进城乡垃圾中断处理一体化管理,镇城管办统筹运输、处理两个环节以及城乡垃圾无害化终端处理措施,健全日常台账,所需经费由镇财政统筹。各村(社区)确保垃圾收集和储运率,健全收储运设施和日常台账,严格管理、规范操作。(责任单位:镇城管办、镇农业农村办、镇财政所、各村<社区>)

6.持续完善农村卫生改厕后粪污处理管护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农村改厕后交第三方实现社会化管护的工作机制及粪污清掏、资源化利用机制,在财政补贴的基础上,以政府购买服务引导,完善适当收费的第三方市场化运作模式,镇按照“八有”要求,确保农村卫生改厕建后管护全覆盖。县财政专项补助20万元,主要支持厕所粪污收集、储存、运输、资源化利用维修或无害化处理及后期管护能力提升等方面。(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办、各村<社区>)

(三)深入实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程

7.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在乡村深入开展“举旗帜·送理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持续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开展文明创建进农村,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每月发布主题活动,开展“永远跟党走”宣讲志愿服务、志愿服务关爱行动等,做到月月有安排,周周有活动。开展“文明家庭”、“两香家庭”等创评工作。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持续推进高额彩礼、大操大办、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完成“新风堂”行政村全覆盖,实现建好管好用好。探索设立“农民夜校”。在全广大乡村积极开展“三榜”(“学子榜”“好人榜”“人才榜”)建设活动。严打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庆祝活动。发挥农村大喇叭的作用,扎实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作。(责任单位:镇文明创建办、镇农业农村办、镇文广站、镇派出所、镇民政所、镇环保站、镇妇联、镇团委、各村<社区>)

8.巩固提升“生态美超市”建设。对全镇已建成的9“生态美超市”进行巩固提升,依托“生态美超市”等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激励制度。进一步增强村(居)民垃圾分类处理意识和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不断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形成具有涛城特色的“生态美超市”。对已建的9“生态美超市”县财政各补助1万元,共计9万元。(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办、镇城管办、各村<社区>)

9.持续开展“星香美”示范带建设。积极打造涛城“十星清洁户+两香家庭+最美庭院”示范带(含示范片1个,自然村1个,中心村1个),县财政将补助9万元。(责任单位:镇妇联、各村<社区>;完成时限:202410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根据《关于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级网格包保制度的通知》(郎农工办〔2021〕34号)要求,强化“镇—行政村—自然村—农户”四级网格化包保管理制度,落实实施主体职责,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落实考核调度激励、择优晋级、包保联系帮扶三项机制,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内容。实施党建引领工程,强化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群团和自治组织建设,带领群众共建共享共管美丽家园。

(二)依据政策,保障经费。按照省级整合涉农资金的指导意见,加大项目整合,每个省级中心村建设点整合项目不少于1个。根据省有关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坚持专项管理的基础上,继续实行镇(街道)级报账制和国库集中支付制。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镇各站所要切实抓好项目整合、联村帮扶工作。镇财政所、镇城建办、镇环保站、镇城管办、镇农路办、镇自然资源规划所、镇妇联分别落实省美丽乡村建设职责分工,镇农业农村办发挥综合协调职责。

(四)完善机制,强化考核。按照省、市、县考核要求,完善督查考核要求,实行月分析、季调度、年考核,并以月简报、季通报形式,对全镇农村人居环境开展情况进行公布,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落实到位。镇农业农村办、镇文明创建办、镇城建办、镇妇联、镇环保站等部门要确定专人,精心组织。将各项工作纳入镇目标管理考核、村书记综合考核等,严格考核奖惩,加强考核结果运用。

 

附件:涛城镇2024年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清洁行动)领导组

涛城镇2024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依据《安徽省清洁村庄标准》并结合县委、县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水平,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的总方针,围绕“清洁乡村、净美家园”主题,因地制宜拓展提高“五清一改”标准,加强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引导农户实现“四净两规范”“四勤两参与”,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宜居宜业转变。

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前)。各村(社区)成立行动领导机构,制定行动方案,实行四级网格包保化管理,结合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路长制,进一步明确各镇直单位及村工作职责,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深做实。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行动台账,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相关责任人。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层层宣传发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迅速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高潮。

(二)持续发动阶段(4月15日—5月15日)。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继续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广大群众的主体意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及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支持和帮助。镇文明创建办要做好组织协调、统筹服务工作。镇妇联、镇团委、镇教管委要通过开展巾帼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发动。

(三)全面推进阶段(5月16日—10月31日)。要聚集人力、物力、财力,结合各自具体整治任务量,按照整治内容、标准及要求,拟定详实方案,发动群众支持、参与,以问题为导向,针对重点区域、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实行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不断推动整治行动纵深前行,充分抓住中秋、国庆等返乡人员较多的主要节点,集中资源、项目、力量做好农村全域巩固提升。

(四)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整治任务完成后,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组牵头,联合镇农业农村办、镇城管办、镇环保站、镇财政所、镇宣传办、镇妇联、镇文明办、镇团委等部门对各村(社区)开展考核验收,总结推广各地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验收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

(五)持续整治阶段(常态化)。提升村庄长效管护水平,落实网格包保职责。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扎实有效,村容村貌干净整洁有序,各类服务设施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引导群众参与,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常态化。

三、主要内容

(一)清理黑臭水体。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全面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村庄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较差水体。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严禁生活污水外露外溢,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

(二)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全面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严禁村庄内畜禽散养行为。严禁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

(三)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全面清理农户房前屋后、院落、空闲场地、公共场所乱堆乱放的柴草垛、生产用具、粪堆肥、粪桶粪缸,做到各类柴草杂物有序整齐堆放。对乱堆乱放的砂石、砖块、钢筋、木料等全面清理或做到有序整齐堆放,全面清理和拆除各类违章搭建的板房、木棚、柴火棚、广告牌匾、遮阳棚;全面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

(四)清理废旧广告牌。全面清理乡村道路沿线及村庄内电线杆、建筑墙体、宣传栏、桥护栏上黏贴的各类牛皮癣,清理悬挂于墙上的、树间的横幅广告,拆除、更换破旧和与整体风貌不协调的店招广告。

(五)清理无功能建筑。清理整修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垣断壁、破旧篱笆、废弃畜禽圈舍、废弃厕所、违建拆除余物等。

(六)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畜禽散养得到有效控制,农户厕所干净整洁无异味,加大卫生防疫,健康生活等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文明村规民约,提升村民清洁卫生意识。鼓励通过集体倡议,发动农民群众组织开展以清洁家园为主题的自发性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七)加大公共区域整治力度。健全以路长、田长、林长、河(湖)长为责任主体,依托各级工作职责,对农村路域、田间、林间、水域常态化开展环境整治的工作机制。镇直有关单位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信息互通和反馈,各村(社区)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方案并抓好落实,实现田间地头无农业生产废弃物,林间、道路沿线、水域及堤坡岸无堆积、散落和漂浮垃圾。

四、重点方向

(一)分类指导、因村施策。加大村庄公共环境整治力度,规范畜禽养殖、柴草堆放、农机具停放、宣传栏设置、广告贴放等,清理村内沟塘,清理乱搭乱建,治理残垣断壁,加强“三线”(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管控,着力由“清脏”向“治乱”转变,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对苏皖合作示范区和“一地六县”合作区内,特别是与邻县交界的重点村庄,已建成的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相关村(社区)要在完成“五清”任务的基础上,有序统筹推进村庄改水(污水治理)、改厕和硬化、亮化、绿化、美化工作,整体提升村容村貌,着力由“清脏”向“美化”转变,与发达地区全面对接,展现涛城美好形象。

(二)统筹协调、全局推进。着眼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将村庄清洁行动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乡风文明建设等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有机结合,实现村庄有效治理。推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厕所、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等建设水平。推动“庭院经济”发展,鼓励农民将清理出的场地建成“五小园”,既美化环境、又促进增收。

(三)以改破局、化风成俗。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围绕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抓住疫情防控期间农民群众普遍重视卫生健康的契机,普及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要组织动员村干部、党员、志愿者及亲属,带头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广泛动员更多农民群众自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将村庄清洁、环境整治等纳入村规民约,结合“生态美超市”创建等工作,潜移默化转变农民生活习惯,培育向善向上的文明乡风,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让绿色卫生健康理念化风成俗。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由镇人居环境整治领导组牵头,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参与,各村(社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作为,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路长制、田长制、林长制、河(湖)长制、爱国卫生运动、“两香家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协同推进。

(二)动员农民参与,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推动下,积极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通过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推介,发放张贴农民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村庄清洁行动宣传画、对联、标语等,营造村庄清洁行动氛围,调动农民群众自主清洁家园的主观能动性。指导各村(社区)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发动干部群众及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落实“门前”制度,切实增强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自觉性。

(三)持续资金投入,强化绩效考核。各村(社区)要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加大投入,对辖区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提供要素保障。年终考核形成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绩效考核奖,按照总人口4元一人作为奖励基础进行奖励,分为一、二、三等奖,95分以上为一等奖(含95分),90分以上为二等奖(不足95分),90分以下为三等奖,一等奖按照奖励基础的120%奖励,二等奖按照奖励基础的100%奖励,三等奖按照奖励基础的 80%奖励。

1)村、社区在季度考核中连续二次倒数第一的,党委、政府约谈村主要领导

2)在市、县考核中成绩较差并造成不良影响和全年考核成绩低于85分的村不予奖励。

3)全年考核成绩作为各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文明创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依据。

(四)奖惩兑现:获得镇政府奖励的村(社区),奖励资金可用于奖励该村(社区)包片村组干部及优秀村保洁员。镇兑现奖励资金时,村(社区)要提供分配方案,由镇统一打卡发放。(获得市、县奖励的村按照市、县有关文件执行)

(五)建立监督机制,加强督导调度。进一步拓宽群众意见反馈渠道,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和回应。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组,由镇人居环境工作领导组牵头,成员单位:镇文明创建办、镇农业农村办、镇妇联、镇团委、镇城建办、镇环保站等部门,随机抽部分人大代表、村民组长、村民代表、乡贤代表、老干部代表。

(六)考核方式:考核细则根据市县要求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考核细则另行通知各村(社区)。

1、行政村(社区)考核按季度评比、半年测评、年度考核的方式,考核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季度末或下季度初。

2、由镇领导组将各村(社区)按样本点进行编号,检查当天封闭报号检查。

 

附件:涛城镇2024年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清洁行动)领导组

 

 

 

 

 

 

 

 

 

 

 

 

 

 

 

 

 

 

 

 

附件:

涛城镇2024年美丽乡村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              综合整治(村庄清洁行动)领导组

 

为扎实推进我镇和美乡村及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涛城镇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领导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吕顺玲(党委书记)

韩  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组  长:袁有云(人大主席)

钱  敏(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统战委员)

赵  鹏(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福荣(党委委员)

 珍(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杨志龙(党委委员(挂任)、派出所所长)

张小雷(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曹钟骏(挂任党委委员、市监所所长)

郭正凯(副镇长)

 端(副镇长)           

     员:李  琼(综合办主任)

 荣(纪委副书记)

傅小栓(负责农综站工作)

阮祥松(美丽办主任)

杨义城(负责城管办工作)

潘  俊(城建办主任)

陈及丽(财政所所长)

鲁传义(卫健办主任)

魏  菲(镇妇联主席)

何  龙(负责文广站工作)

 旗(人社所所长、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陈  琪(负责宣传办工作)

 璇(党委组织员、党建办负责人)

李福春(综治办主任)

余克银(经发办主任)

吴爱华(自然资源规划所所长)

王  玲(民政所所长)

张钟烁(乡村振兴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张振杰(供电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郑晓虎(教管委主任)

肖诗中(中小学副校长,主持工作)

王庆华(卫生院院长)

汪汝浩(环保站工作人员)

潘仕星(管村村书记、主任)

李建树(红星村书记、主任)

程芳祥(长乐村书记、主任)

甘菊香(合溪村书记、主任)

施光华(黄墅村书记、主任)

王  顺(凤河村书记、主任)

李祥飞(庆丰村书记、主任)

陶德顺(梅村村书记、主任)

宗在文(涛城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王福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傅小栓、杨义成、阮祥松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镇和美乡村及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日常工作。

 

 

 

 

 

 

 

 

 

2024年涛城镇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高质量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指导意见》(皖农社〔2021〕149号《宣城市“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宣农〔2022〕27号)精神,根据《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规范》《农村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建设规范》《农村三格式户厕运行维护规范》要求,结合各村(社区)摸底情况和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合理安排户用厕所改造任务、加强农村公厕建设管理。按照求好不求快、质量优先、项目配套、管护结合、群众满意的原则,加强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质量监理、检查验收和后期管护服务,确保改一个成一个,切实把农村厕所改造及管护、粪污资源化利用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二、2024年改造工作安排

2024年,我镇计划完成10户农村非卫生厕所改造任务。

(一)建设要求和标准

1.改厕式。我镇2024年改厕模式为砖砌式三格式化粪池,按照“一户一厕,建新拆旧”原则进行改造,提倡改造现有厕屋。

2.建设要求。砖砌式三格化粪池材料、厕具等设备由农户或村民理事会自行采购,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管理及质量监督,整村改厕完成后,由镇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报送县级部门组织县级验收。

3.建设标准。建造标准要符合《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GB/T38836-2020)、《农村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建设技术规范》(GB/T38838-2020)要求,按照厕屋“优先入室、确保进院”的原则,确保厕所选址科学,不得影响村容村貌。新(改)建厕所必须包含厕屋、厕具、化粪池,通水通电,具备完整使用功能;砖砌式、下水道收集式化粪池,鼓励采用“凹槽式+市政污水井盖”式化粪池外观设计。化粪池应避开低洼和积水地带,远离地表水体,应靠近厕屋,并留足公共清掏空间和通道,确保清掏车辆和设施进出方便;化粪池容积合理、密闭不渗漏,进粪管、过粪管连接牢固。加强农民新建住房厕所设计、建设管理,确保建设标准与当地无害化处理体系相衔接。所有器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做到卫生、安全、方便、实用。

(二)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

1.资金来源2024年农户改厕补助标准按照新建3000/户,改造2100元/户(其中县级财政按照新建2000/户,改造1500元/户的标准进行奖补;镇财政按照新建1000元/户,改造600元/户的标准进行奖补),不足部分由所在村统筹安排,并发动农户投工投劳,以多种形式积极参与改厕工作;已建成省级中心村及乡村振兴示范村(行政村)内改厕不纳入改厕奖补范围。

2.资金使用管理设立农村改厕资金专户,列入年度预算,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落实、监督管理农村改厕补助资金,并根据工程完成情况,据实拨付农村改厕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三)时间安排

各村(社区)在逐户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需求的基础上,结合财力情况,科学确定改厕任务、明确到户清单,选择适宜改厕模式,合理测算户均投入,以项目化方式编制覆盖规划设计、招标采购、建设施工、监管验收的实施方案和标准化操作规范,并按照“四个工程化”组织实施

1.确定对象3月1日至3月31日)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摸清核准本地农村总户数、常住户数、应改户数、已改户数等基本信息。对应改农户要逐户上门,通过发放改厕明白纸等方式做好宣传发动,对申请参与当年度改厕的农户,要确认农户详细信息并填写改厕申请表和农户承诺书等,改厕申请表和承诺书要经过户主签字确认。对不具备改厕条件的农户和符合改厕条件但不愿意改的农户,要做好解释和确认工作。自愿向村委会提出改厕申请的农户,经村委会进行审核后通过村内公示的方式,公示无异议后与村委会签订改厕协议,确认为当年改厕对象。各村(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改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村民会议,同时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改厕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提高广大农民对改厕的认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引导农户以投工投劳等形式积极参与改厕工作,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2.全面实施4月1日至8月31日)继续推进“首厕验收制”,首厕验收合格方可开展施工。施工前:改厕工作以户为单位进行组织实施,承担改厕任务的村成立村民理事会,由村民理事会和改厕对象共同选择具有施工经验的队伍进行卫生厕所改造或由村民自建的方式进行厕所改造。同时,为推动改厕工作顺利开展,对施工人员和各村(社区)改厕业务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施工中:村民理事会要对施工质量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镇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定期开展质量巡查和指导监督,确保改厕工作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各村(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厕所改造的组织、施工、安全等工作,定期深入改厕农户査看改厕施工进展情况,与施工队伍签订安全责任书。施工队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开展厕所改造,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确保设备安装后能正常使用。竣工后:镇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对改厕的农户逐户进行验收,确保改厕农户卫生厕所达到规范要求。施工单位和农户要配合验收工作,做好改厕档案资料的收集,对改厕后的质量和使用效果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为方便群众生活,同一户厕所改造工期不宜过长,应尽量缩短工期。

3.组织验收9月1日至9月30日)镇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村(社区)改厕情况进行逐户验收,验收过程中邀请村民代表参与,并将群众使用效果、满意度纳入验收内容,改厕竣工验收合格,应及时完善交付手续,交付农户使用时,要到户讲解使用、管护和清掏基本知识,张贴维修服务明白卡。并出具验收申请报告,报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县级验收。

三、公厕建设和管理

加强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把公厕建设和管理作为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

(一)坚持规划引领、摸清需求底数。各村(社区)要结合村庄类型、人口规模、群众需求等综合因素,合理规划、科学论证公厕布局选址的科学性、可行性,摸清改造或新建公厕需求底数,合理安排建设时序,扎实有序推进。在非“空心村”或拟搬迁撤并类村庄,应结合农村户厕改造,统筹规划建设公厕,严禁以公厕代替户厕。有条件的,可因地制宜结合省市中心村、重点自然村整治项目建设,合理配套建设公厕,稳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倡导文明如厕风尚。

(二)坚持分类指导,规范建设标准。各相关镇直单位、各村(社区)在推进公布新建改造过程中,要以本地实际需求为导向,重点对美丽乡村中心村、自然村、村级党群服务中心、集镇、中小学、卫生院(室)、乡村旅游景点等不同类型场所,按照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要求,分类明确建设标准规范可参照《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GB/T38353-2019)、《旅游厕所质量要求与评定》(GB/T18973-2022。各类公厕均要以方便实用为原则,突出环境整洁、干净卫生、简单实用等功能,不搞面子工程,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奢华浪费。

(三)坚持建管并重,明确管护职责。积极发挥镇村农村改厕管护服务站点功能,有条件的,将农村公厕清掏管护纳入农村户厕管护体系管理。各相关镇直单位、各村(社区)对已建成通过验收的各类公厕,要有明确的产权归属、明确的管护主体、管护责任人、管护措施和管护台账。确保建得成、用得上、长受益,真正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

四、管护及粪污资源化利用

全面推进改厕长效管护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构建农户自行清掏与社会有偿服务相结合的粪渣粪液清掏处置体系,鼓励支持农户自行清掏和互助清掏、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对不具备农户自行清掏和互助清掏条件的,要实现社会化服务全覆盖,建立社会化管护的工作机制,拓展农村户厕和公共厕所的维修管护和粪污清掏服务,以镇村为单位,选择适应本地的成熟管护模式,实现管护全覆盖。

按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在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坚持适当收费,市场化运作,确保农村卫生厕所管护服务及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正常有效运行。(财政补助专项资金20万元)

(一)摸清管护底数。各村(社区)应将自行清掏和互助清掏、集中清掏处理、直接排至污水管网的农户数进行摸底,做好档案登记,记录在册。

(二)签订管护协议。根据各村(社区)实际的管护模式,与管护机构、改厕户之间逐层签订管护协议。协议应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收费标准等内容。

(三)正式运行和监管。管护机构、各改厕户按照协议各自履行义务,享受权利。按照协议完成管护事项,镇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各村(社区)加强监管,完善考核制度,定期考核、兑现奖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厕所革命”工作的重要性,务必要把非卫生厕所改造及资源化利用和管护体系的建立运行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解决改厕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改厕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镇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牵头做好改厕工作的业务指导,抓好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镇财政所根据改厕工作计划,将改厕资金及办公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加大宣传培训。各村(社区)要开展培训,确保村干部熟知改厕政策,熟练掌握改厕、资源化利用和管护各环节技术要领,胜任改厕工作要求。每个行政村确立1名改厕明白人,确保农村改厕难题能得到及时解决。通过“小板凳”会议、发放宣传单、网络平台等方式,用群众看得懂的文字、听得懂的语言,宣传培训厕具使用要领。要结合爱国卫生运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改厕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农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使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参与卫生改厕。

(四)做好档案管理和改厕系统信息录入。加强农村改厕档案资料管理,对改厕农户统一编号(编号格式2024-1…X)登记造册,公示改厕受益和资金使用情况,落实非卫生厕所改造农户“ー户一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将农户非卫生厕所改造的相关信息及时整理归档,档案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改造农户个人申请、户主身份证、户口簿、改厕协议、农户承诺书、改厕项目过程管控表、竣工验收表、改造前照片、改造中照片、改造后照片等。根据改厕工作各阶段进展,将农户厕所改造信息录入全省农村改厕信息系统,建立全覆盖的信息系统,确保信息录入及时、准确无逻辑错误、无缺漏项。

(五)严格督导考核。对农村改厕工作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工作进度每半月报送;根据各村(社区)进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督查改厕进度、建设工程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内容。

 

附件:1、涛城镇2024年农村非卫生厕所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2、郎溪县农村厕所改造资料收集目录

 

 

 

 

 

附件1

涛城镇2024年农村非卫生厕所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我镇农村非卫生厕所改造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涛城镇2024年农村非卫生厕所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吕顺玲(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王福荣(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成      员:陈及丽(财政所所长)

傅小栓(农综站负责人)

阮祥松(美丽办主任)

潘仕星(管村村书记、主任)

李建树(红星村书记、主任)

程芳祥(长乐村书记、主任)

甘菊香(合溪村书记、主任)

施光华(黄墅村书记、主任)

王  顺(凤河村书记、主任)

李祥飞(庆丰村书记、主任)

陶德顺(梅村村书记、主任)

宗在文(涛城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傅小栓同志为办公室主任,阮祥松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并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附件2

郎溪县农村厕所改造资料收集目录

 

姓名: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改厕编号:               

□资料清单目录

□农户改厕申请

□郎溪县农村厕所改造农户承诺书

□户口簿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厕所改造协议

□农村厕所改造项目过程管控表

□农户改厕照片(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

□农户厕所改造项目竣工验收表

 

 

 


郎溪县农村厕所改造申请

 

       镇(街道)      村委会:

兹有         号(门牌号)户主           ,身份证号                            ,现自愿申请非卫生厕所改造,厕屋拟建在(室内、院内、院外、原址),请予批准实施。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日期:               


郎溪县农村厕所改造农户承诺书

户厕编号:          

本户:         ,住      村       组,现有家庭人口   人。

本人自愿并要求于2024年度实施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承诺满足以下改厕条件,积极履行本户应承担的义务,配合做好改厕施工和后期运行维护,具体如下(愿意打“√”,不愿意打“×”,不需要填写打“/”):

1.已开通自来水,改厕后,愿意及时接通自来水,实现水冲(  );

2.配合厕屋选址工作,愿意原则上“进院入室”(  );

3.配合改厕施工。愿意就近合理确定化粪池开挖地点、大小和深度,排气管高度≧2米且靠近建筑物,协助施工(  );

4.做好日常保洁。自愿自觉做到经常打扫,厕屋内外整洁卫生,厕纸入篓、厕具清洁,无乱堆乱放、无厕纸乱扔、无粪污堆积(   );

5.做好粪污利用。未接入管道或大三格的用户,愿意及时清掏,浇园还田,保证粪水不外泄、不直排、不污染周边环境(  );

6.做好使用与维护。愿意爱护并规范使用厕所,在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厕具和水箱等设施因人为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时,应主动进行维修维护(  );

7.做好老旧厕所拆除。新厕改建后,愿意及时拆除原有厕所并恢复原貌(  );

8.做好配合与监督。愿意做好施工期间配合工作,参与施工质量和产品质量监督,改厕完工后,及时配合验收与交接(  )。

 

调查人(签字):                                  承诺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郎溪县农村厕所改造协议书

 

甲方: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乙方:      村委会

丙方:      (农户)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卫生面貌,确保农村改厕工作顺利完成,根据《郎溪县委办郎溪县政府办关于印发<郎溪县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办〔2017〕号)文件要求,现就改厕工作中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技术以及配套设施,乙方负责协调并监督工程质量及进度,丙方必须提出自愿申请,自行清理粪坑积极配合改厕工作的开展。

二、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改厕方案和县级关于农村改厕的要求,组织落实施工人员。

三、丙方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本户的改厕工作,在改厕的施工过程中协调乙方督促施工人员保质保量地施工,确保改厕的质量。

四、改厕完成后,乙方、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对改厕的质量和效果进行验收,对质量不达标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进行整改,直到符合标准为止。

五、对改厕合格的卫生厕所,丙方要积极妥善保管使用,如设备损坏应及时修复,做到勤打扫冲洗,确保卫生。

六、甲、乙、丙三方必须遵守约定。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郎溪县农村厕所改造项目过程管控表

        镇(街道)      村       组

门牌号:

户主姓名:

改厕类型

装配式三格式     砖砌式三格式      其它 

管控内容

非卫生厕所改造照片

现场勘查时间

    

改造前照片

材料设备进场时间

    

改造中照片

施工开始时间

    

施工结束时间

    

户主验收签字:

    

改造后照片

村委会验收签字:

    

施工人员验收签字:

    

管控人员签字:


郎溪县农村厕所改造项目竣工验收表

 

  镇(街道)      村      组

门牌号:

户主姓名:

改厕类型

装配式三格式     砖砌式三格式      其它 

建设内容

验收意见

合格

不合格

蹲便器安装质量

 

 

冲水器具安装质量

 

 

化粪池安装质量

 

 

管道安装质量

 

 

整体效果质量

 

 

验收现场照片

 

验收人员签字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