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通过明确各方责任、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手段,提高全社会对溺水危害的认识,加强对水域的管理和监管,从而营造一个安全的水环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建立健全乡镇防溺水工作体系,强化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防溺水工作格局,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起草过程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防溺水安全工作,要求结合飞鲤镇实际拟定征求意见稿,根据最新的政策文件,并参考其他单位的相关文件拟定飞鲤镇防溺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内容
《飞鲤镇防溺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分为四个部分。一是强化领导,健全组织。成立飞鲤镇安全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全镇青少年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为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管理,切实将责任明确到位。三是制定措施,预防为主。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督促检查力度、应急处置能力。四是相关要求。对隐患进行彻底排查上报,成立一支防溺水巡查小组,定期对各塘口进行巡查,把防溺水“十个一”落到实处。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4月15日。
意见反馈途径: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联系飞鲤镇人民政府,电话:0563-7820000;联系地址:郎溪县飞鲤镇飞毕路69号。
飞鲤镇2024年青少年防溺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飞鲤和谐发展,切实保障全镇青少年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全镇各单位和全体干群中树立“生命至上,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的相关安全会议精神,确保防溺水工作万无一失,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领导,健全组织
为加强对全镇青少年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了飞鲤镇安全工作领导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刘 清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家齐 镇党委委员
张苏林 镇党委委员、飞鲤派出所所长
成 员:吴 纯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田治久 教管委负责人
潘四清 成技校副校长
黄朝顺 飞鲤镇中心学校校长
史 森 飞鲤镇幸福中心小学校长
周 健 应急岗负责人
黄红兵 飞鲤镇卫生院院长
王 毅 三立村书记、主任
魏 飞 秀水村书记、主任
施昌元 齐村村书记、主任
李国耀 振兴村书记、主任
蒋 伟 龙塘村书记、主任
戴金虎 黄香村书记、主任
刘会芳 湖滨村书记、主任
郝万豹 三溪村书记、主任
邵 毅 王村村书记、主任
鄢洪武 新法村书记、主任
张廷宗 塘埂村书记、主任
王自来 横闸村书记、主任
王贵府 集镇居委会主任
马元平 茶场社区书记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为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管理,切实将责任明确到位,领导组和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镇政府:负责领导、协调、组织防溺水工作,提供必要的预防经费和车辆物资保障。
应急办:负责督促各相关单位开展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教管委:负责检查督促各中小学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开展。
各学校:负责加强对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等工作。
派出所:参与应急处置突发情况,负责维护稳定。
卫生院:参与应急救援,负责应急救护。
各 村:负责辖区内塘口的摸底登记,明确落实塘口责任人,防护设施的安装、管理等工作。
三、制定措施,预防为主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防溺水安全一封信》的宣传材料,让家长明确学校的作息时间,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并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2.各单位利用条幅、电子显示屏、标语等形式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
3.通过专门办一期专栏或一期板报,张贴一些防溺水图片,宣传一些防溺水知识等防溺水《“十个一”》各项工作,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1.加大对学校的检查力度。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随便出入校园。如有事有病必须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确保学生在校园期间的安全。
2.在全镇各塘口及水域设立警示牌,提醒学生在夏季养成良好的安全意识。
3.各村在事故多发地点设立兼职防溺水监督管理员,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水域的巡查。
4.强化家长与学校的配合,加强学生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的安全管理,如去有水的地方玩耍,必须要有家长的陪同,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
5.学校加强教育引导,在学生当中形成互相监督,及时反馈的信息通道,如发现有玩水的同学要及时制止,立即向学校报告。
6.实行严格的责任人追究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让人人将安全工作记在心上,讲在口头上,抓在手头上,落在行动上。
三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1.学生万一发生溺水事件,防溺水成员单位要立即启动,学校、派出所、镇卫生院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积极果断措施进行营救,学校及时与家长联系。
2.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故,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
3.镇、村和相关部门联动,做好对事件的善后处理。
4.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如属责任事故,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四、相关要求
1.各村按时要求将辖区内塘口摸底,登记表于5月7日前上报镇应急办,并对隐患进行彻底排查上报。成立一支防溺水巡查小组,定期对各塘口进行巡查。
2.各学校要制定防溺水工作方案,把防溺水“十个一”落到实处,并于4月30日前上报镇应急办,在加强本校学校安全防范教育工作的同时,并督促监管各幼儿园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工作。
3.镇卫生院要成立一支应急救护小组,名单于4月30日前上报镇应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