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健康委、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疾控局、数据资源局、民政局、税务局、档案局、档案馆:
现将《安徽省高效办成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
安徽省民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档案局 安徽省档案馆
2024年6月7日
安徽省高效办成新生儿出生“一件事”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省政府相关部署,在总结前期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流程,完善系统,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通过部门联动、数据共享、系统联通,进一步再造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延伸服务触角,实现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高效服务新模式,并与长三角无缝对接,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办事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进度安排。
6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部门职责、办理流程等,推动完成“一件事”涉及单事项“全省一单”工作;各部门完成本部门涉及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工作,实现省内自建业务办理系统应接尽接;7月底前,在省数据资源局完成“一件事”申报表单开发的基础上,省卫生健康委会同各配合单位组织试点市试运行;8月底前,根据试运行情况,及时优化“一件事”运行流程,编制供工作人员集成办理“一件事”时使用的工作指引;9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完成推广。
二、工作内容
(一)事项名称。
安徽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
(二)事项范围。
安徽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签发、《预防接种证》发放、出生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及缴费、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等7项政务服务事项或便民服务事项。
(三)服务对象。
在安徽省全域助产机构内出生(或在家中、途中分娩后即送助产机构处理的活产婴儿),且父母双方均为安徽省户籍居民、父母双方同民族、婚内生育、随父(母)在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婴儿的家庭。
(四)办理模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婴儿母亲)线上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皖事通”APP“出生一件事”服务模块,经系统验证相关电子证照已领取后,线上提交联办申请,政务服务平台收件后,流转至妇幼系统,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成功后,将办件信息和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反馈至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再将相关数据及办事材料推送至公安机关户政业务系统办理出生登记。公安机关完成出生登记后,将新生儿居民身份证号码反馈至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平台根据群众办事选择,继续触发并联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及缴费、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等事项,各部门办理后,及时反馈政务服务平台;线下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依托“全省通办”系统提供综合办理服务。不符合条件的可按各部门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在线下办理。
(五)预期成效。
以具备全程网上办为目标,依托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各部门改造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和管理架构,实施一体化办理。通过“前端一体申报、后台并联处理、信息集成共享”方式,一表申请、信息复用、统一受理,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提升群众办事的体验度和满意度。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省级统筹。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各业务主管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全面梳理本部门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减少办理环节,优化受理条件、表单、材料、办理流程等业务规范,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全省一单”,形成全省统一的线上线下办理机制。各市按照省级统一部署,组织各职能部门推动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落地实施。
(二)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各部门依据职能主动协同,做好相关工作。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管理部门作为政务服务管理和平台支撑部门,指导各业务部门根据政务服务规范梳理相关业务,统筹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涉及事项“全省一单”,改造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相关业务系统,实现与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及数据共享;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线上一网通办渠道;提供线下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运行保障;指导相关业务部门完成电子证照的制发,实时归集至电子证照库。依据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编制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工作指引和办事指南,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申办受理、审签发放、移交存档,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推进本部门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及数据共享;疾控部门负责《预防接种证》的登记发放;公安部门负责出生登记和户口簿打印工作,推进本部门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及数据共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社会保障卡》申办受理,推进本部门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及数据共享;医保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受理审核,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推进本部门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及数据共享;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征缴信息反馈,根据国家部署,推进数据对接;民政部门负责婚姻登记信息的归集和共享;档案局、档案馆负责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移交管理有关工作。
(三)拓展服务事项。在我省已经推出的“出生一件事”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事项。1.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纳入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事项,可通过新生儿信息和母亲信息查询申请人是否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已享受报销的可展示告知,没有享受报销的告知办理途径。2.将“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纳入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事项,新生儿父母可通过线上线下获取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效办成一件事”是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提升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由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专班的工作开展方式、工作机制,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管理、税务、疾控、民政、档案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建立协同联办工作机制,强化人员、经费保障,加强数据安全管理,确保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工作落地实效。
(二)强化协同推进。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部署要求,对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涉及具体事项的业务流程、系统支撑等环节加大协作配合力度。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实行项目化推进,严格按照方案时间节点进度完成工作任务,加强考核评估。强化涉及法律法规、业务流程、信息管理等业务培训,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推进中的问题,持续优化,确保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发挥好升级政务服务和便民办事的积极作用。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的应用推广,进一步提升知晓度和使用率。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实体办理窗口等途径线上线下广泛宣传,积极引导群众通过“一网通办”办理相关事项,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各部门要积极总结、推广工作中形成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附件:1.安徽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业务流程图
2.安徽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指南
附件1
安徽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业务流程图
2.安徽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事项清单
3.安徽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