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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003251825H/202407-00058
组配分类: 教师培训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郎溪县培养青年教师“一二三”成长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7-19 发布日期: 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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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825H/202407-00058
组配分类: 教师培训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郎溪县培养青年教师“一二三”成长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7-19
发布日期: 2024-07-19
郎溪县培养青年教师“一二三”成长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4-07-19 09:38 来源:县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施以新教师“一年基本规范、二年站稳讲台、三年教有成效”为主要内容的培养青年教师“一二”成长计划,帮助青年教师更新观念,钻研业务,快速成长,全面提升青年教师的学科素、工作能、科研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师德师风高尚、综合素质优良、富有活力创新精神的可持续发展的青年教师队伍。

二、实施部门

教师管理服务中心、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各教育集团、各学校、幼儿园。

三、培养对象

1.一年基本规范:

当年入编的新教师(首次考核含20212022年入编的新教师)。

2.二年站稳讲台:

“一年基本规范”考核合格的教师

3.三年教成效

“二年站稳讲台”考核合格的教师

四、培训方式

1.校本培训和自我研修。以学校为主阵地,注重培训的实践性和针对性,建立教师培训的长效机制。

2.集中培训。以师训部门为主体,强化培训的梯次性和常态化。

3.以研促训。教研部门组织多种形式的业务竞赛和主题研修活动,鼓励、引导青年教师积极参加,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

五、考核内容

(一) 一年基本规范:

1.师德修养:违反师德“十不准”的实行一票否决。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实行一票否决。

2.专业修养:参加新教师岗前培训,按“六个一”要求完成120学时学习任务。

3.教学常规:

上课:采用集中现场上课的方式,要求:体现新课标要求,教学内容充实,重点、难点突出,关注学生学习状况,熟练地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注意教师形象、课堂礼仪,精神饱满。

备课:检查一学年的备课笔记,要求:手写,详案,教学反思40以上

作业批改:检查第二学期的作业布置、批改情况及作业批改记录,根据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相关学科标准核定。

听课:检查一学年的听课记录,每学年不少于30节。

每学年阅读教育教学专著或学科专著4本以上,撰写教学随笔或读书随笔10篇以上

4.教育教学实绩:依据上学年在校教学情况和所教学科检测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5.成长汇报:参加学习成长交流报告会,根据汇报内容综合评定赋分。

二)二年站稳讲台:

“一年基本规范”考核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

1. 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的专题,写出一篇教学总结或教学论文。

2. 基本功考核:从粉笔字、钢笔字、简笔画、普通话、写作、演讲、教案撰写、无生试讲、课件制作及展示等项目中选取开展。

三)三年教有成效:

“一年基本规范”考核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

1.参加一次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等评选、比赛。

2.统一检测学科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的教学范围,编写一份符合命题要求的试卷;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前教育等学科教师撰写一次活动策划方案。

六、考核方式

1.每年6月份,由青年教师所在学校集中报名;9月份,由县考核领导组组织考核。

2.考核采取查阅资料、验收汇报现场上课、比赛的方式综合评定

3.在考核时间范围内,青年教师参加全县课堂教学类比赛等奖以上的教师,可免于第一年、第二年集中上课考核,一等奖以上的教师,可免于集中上课考核,该项成绩自动定为满分。

4.考核采用学校评定、集团评定和县级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一年基本规范由县级评定,两年站稳讲台由所在集团在县考核领导组的指导下进行评定三年教有成效所在学校在县考核领导组的指导下进行评定。

七、考核要求

1.高度重视“一二三”成长计划考核工作。考核工作直接影响着青年教师专业发展和工作积极性,各校(园)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切忌简单、敷衍。要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工作班子,加强领导,按照考核方案,规范操作。

2.认真做好报名工作。各校(园)要指定专人按照要求,进行细致排查,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不得漏报、错报,按时发放考核证,组织青年教师按时参加县级考核。

3.加大考核工作力度,建立常态考核机制。考核工作要坚持“考德为先,考绩为主”的基本原则,坚持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把定性评估与定量考核、平时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各校(园)应按时对本校“一二三”成长计划培养对象实施校级考核,做好考核流程和结果的记载,以加强过程管理,增强考核的科学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4.使用好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是青年教师职称初聘或晋升、奖惩、聘任的重要依据,凡未参加以及未通过“一二三”成长计划县级考核的,当年内不得评先评优、晋职晋级,通过诫勉谈话、离岗培训等方式加强教育,促其提高素质。对因个人态度原因而导致“不合格”的,两年内不得评先评优、晋职晋级。

5.严肃考核纪律。各校(园)在考核过程中和上报考核材料时,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备注:1.以上均不含高中阶段的教师。2.各校(园)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由各校(园)参照本方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