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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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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0032520437/202408-00004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2024年度关于公布第二批“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涉企类)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8-06 发布日期: 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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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2024年度关于公布第二批“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涉企类)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8-06
发布日期: 2024-08-06
2024年度关于公布第二批“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涉企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6 16:40 来源: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公布第二批“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

(涉企类)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全县“综合查一次”工作落地见效,县依法行政办、县营商办根据前期工作开展和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分工调整情况,制定梳理了郎溪县涉企“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及相关检查流程,请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实施。

一、科学拟定检查计划。各单位结合“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由牵头部门会同联合部门编制年度检查计划,充分利用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部门执法业务系统等对执法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合信访投诉举报受理情况,本单位年度及专项执法检查计划,日常监管对象数量及往年检查频次等,进行综合评估,科学制定本领域“综合查一次”年度检查计划,并结合“一业一查”做好计划的落实执行。

二、强化检查结果运用。探索“信用+监管”模式,将“综合查一次”信用信息纳入抽查对象社会信用记录,实现“信用差多检查、信用好不打扰”。建立单位间信息互通机制,根据检查结果,须查处的,交办给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立案调查,作出的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均须及时反馈至“综合查一次”该事项成员单位。检查、整改、处罚、执行情况,作为今后各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及“综合查一次”检查,检查对象增减检查频次的重要依据。

三、坚持监管服务并重。将监督执法与服务企业经济发展相结合,优化执法方式、强化帮扶指导。借鉴推广市场监管等单位经验做法,探索建立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三书同送”工作机制,建立对经营主体的“行政处罚-合规建议-信用修复”全链条管理模式。持续推广说理式执法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同时,各单位要通过公布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完善投诉举报渠道,清理涉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梳理涉企信访、投诉或新闻舆论件等多种举措,全面梳理涉企执法检查不规范的问题,着力解决违规执法、过度执法、选择执法等执法不规范行为。


附件:1.第二批“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涉企类)

2.检查工作流程图

3.相关格式文书参考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