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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00MB1714830K/202407-00146
组配分类: 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审批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郎溪(中国)经都产业基地污水厂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7-26 发布日期: 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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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审批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郎溪(中国)经都产业基地污水厂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7-26
发布日期: 2024-07-26
关于郎溪(中国)经都产业基地污水厂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7-26 15:39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郎环函〔202471

关于郎溪(中国)经都产业基地污水厂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郎溪(中国)经都产业基地污水厂

报送的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及《郎溪(中国)经都产业基地污水厂入河排污口扩大设置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收悉,经专家技术审查及我局集体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污水厂排污口设置于郎溪(中国)经都产业基地污水厂西南侧,地理坐标为东经119°06'17″,北纬31°00′23″。污水厂出水不直接入河,经生态湿地处理后进入长溪河,湿地出水入河排污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19°06'11.01″,北纬31°00′26.25″排污口类型为工业废水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涵管,采用自然排放方式

二、总排放量为3万m3/d,污水处理厂设计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总磷排放浓度应控制在0.2mg/L以内,污水处理厂出水经生态湿地处理后,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质要求

你单位应加强污水处理厂的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不得降低接纳水体的水质功能。加强排放污水的监测,入河排污口处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外排废水如出现水质不达标情况,须及时展开应急处置。严禁超标、超总量排放,严禁擅自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

四、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在入河排污口设置标识标识牌内容应包括:污水排放口图形标识;入河排污口名称、编号、经纬度信息。

按《论证报告》要求,落实事故应急处置各项要求。加强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应急处理预案,提升运行管理人员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事故状态下,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入河排污口设施涉及河道建设项目的,应按照涉河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及时办理涉河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的报批审查手续。

七、入河排污口投入使用前,应按规定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文件经批准后,若排污口性质、规模、位置、污水处理工艺发生较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对入河排污口设置进行论证报批。                                                                                                  

2024年7月26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你公司对本批复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宣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宣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抄送:郎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十字镇人民政府、宣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郎溪县大队郎溪县生态环境监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