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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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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003251462M/202406-00027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对宣城市老郎川河(郎溪段)治理工程监理广东顺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虚假考勤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6-28 发布日期: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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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对宣城市老郎川河(郎溪段)治理工程监理广东顺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虚假考勤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6-28
发布日期: 2024-06-28
关于对宣城市老郎川河(郎溪段)治理工程监理广东顺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虚假考勤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6-28 15:07 来源: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5月17日,郎溪县水利局基建监督股在对宣城市老郎川河(郎溪段)治理工程检查中,发现该项目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经进一步调查,该项目监理存在虚假考勤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我局基建监督股对该项目检查中发现该项目监理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在岗,但郎溪县广域网考勤系统后台显示在岗打卡记录,经进一步核查,该项目监理存在涉嫌虚假考勤行为。我局于5月17日下达了工作提示单,要求广东顺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限期进行整改,但广东顺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整改结果。6月4日,县水利局基建监督股再一次对宣城市老郎川河(郎溪段)治理工程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广东顺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并没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反思、认真剖析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落实履行监理职责,项目关键人员均不在岗在位。

广东顺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监理人员按合同要求履约虚假考勤属于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根据《安徽省在建水利工程现场人员考勤和公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四章中第十四、十六条规定,对广东顺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在相关工作考核中扣减分值。各项目建设、勘测、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开展建设活动,杜绝类似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