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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003251825H/202406-00028
组配分类: 安全制度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郎溪县第二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6-14 发布日期: 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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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825H/202406-00028
组配分类: 安全制度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郎溪县第二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6-14
发布日期: 2024-06-14
郎溪县第二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6-14 10:31 来源:县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高中学校宿舍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一个安全、文明、舒适的住宿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学生宿舍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二章 宿舍安全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 学校设立宿舍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宿舍管理主任担任副主任,宿管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委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宿舍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包括:

制定、修改和完善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组织安全检查和评估;
组织宿舍管理员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处理宿舍安全事件和投诉。
第三章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 宿舍实行门禁制度,非住宿学生及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宿舍区。

第六条 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第七条 宿舍内严禁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 学生应爱护宿舍公共设施和设备,损坏公物需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 宿舍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九条 学校应定期组织宿舍管理员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盗防骗等。

第十条 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宿舍消防演练,提高师生的应急反应能力。

第五章 宿舍设施设备管理

第十一条 宿舍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宿舍内的消防设施和用电设备,确保其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第十二条 学校应为宿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等,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第六章 宿舍卫生与环境管理

第十三条 宿舍应保持干净整洁,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打扫宿舍卫生。

第十四条 宿舍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宿舍卫生状况,对不达标的宿舍进行通报批评和相应处罚。

第七章 安全检查与评估

第十五条 宿舍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卫生状况等。

第十六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第八章 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第十七条 学校应制定宿舍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处置措施,确保在发生安全事件时能迅速有效地处理。

第十八条 宿舍安全事件发生后,宿舍管理人员应立即报告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和救援。

第九章 法律法规遵守和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 学校和宿舍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宿舍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十条 对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劝退或开除。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修订,经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