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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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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00MB1714830K/202405-00086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环境举报问题处理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5-16 发布日期: 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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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00MB1714830K/202405-00086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环境举报问题处理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5-16
发布日期: 2024-05-16
关于环境举报问题处理
发布时间:2024-05-16 09:57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5月13日,投诉郎溪县十字镇某有限公司噪音扰民及大气污染问题
5月14日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核查相关环保手续,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开展厂界噪音监测,同时调阅企业2024年3月开展厂界噪音委托检测的数据,未发现异常数据,检测数据均在该公司环评要求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限值内。 企业已对汽轮发电机组加装隔音罩、对锅炉风机加装隔音屏、对一次风机进行封闭、对料场进行封闭降低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调阅企业废气排放口自动监测数据以及企业自行监测数据,未发现异常数据,监测数据在该公司排污许可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范围内。已现场要求企业在环保设备设施启动、停运、检修或改(扩)建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加强环境及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序运行。通过电话将办理情况向信访进行反馈, 信访人对办理态度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