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管局“家门口”环境问题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30 16:24
来源:县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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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城法﹝2024﹞54号 签发人:许嘉升
县城管局“家门口”环境问题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更好开展餐饮油烟、噪声及恶臭异味扰民等“家门口”环境问题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夯实文明城市创建基础,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的原则,强化行政执法、日常监管与社会宣传,构建餐饮服务行业油烟污染、工地噪音、恶臭异味防治和管理长效化。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我局“家门口”环境问题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任务落实,成立工作专班如下:
组 长:许嘉升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鲁 勇 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周 建 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刘 瑞 县城管执法局环卫所所长
李 俊 县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专班下设办公室,刘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俊、夏兆富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调度等。
三、整治目标
县城集中规划区内,所有餐饮店面必须安装监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备并设置排烟管道,正常使用并定期清洗维护,确保外排油烟达标,不得扰民。城区各工地按照规定时间施工,重点加强对城区各建筑工地和运输车辆的日常巡查与监管。对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垃圾、皮革等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气体的,露天焚烧秸秆和在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落叶的,依法依规进行査处,以法治规范倒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四、整治时间
2024年5月—2024年7月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摸底阶段
一是开展餐饮油烟、噪声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热线办理排查。组织对2023年以来“12345”热线受理餐饮油烟、噪声及恶臭异味扰民投诉问题进行梳理,根据受理交办情况,制定问题清单,明确每个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限。适时进行整改问题“回头看”,确保整改效果。
二是对城区所有餐饮油烟净化设备安装使用、工地施工情况及露天焚烧和生活垃圾中转设施等进行摸排管控。
完成时限:2024年5月5日—5 月20日
(二)集中整治阶段
一是开展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整治。对前期摸排情况进行整体分析,分片区、划重点、按顺序集中整治;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自核查发现之日起七日内必须安装完成,并设置排烟管道;未正常使用的要求及时整改,并定期清洗油烟设备,建立清洗台账。未按照要求执行整改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是开展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整治。在不允许施工范围的时间段内,安排值班人员对城区工地进行巡查,重点巡查群众反映较多的工地,未按照要求执行整改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是开展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一是对城区露天焚烧异味进行整治。整治群众反映的恶臭问题源头,督促整改,未按照要求执行整改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二是对城区生活垃圾设施异味进行整治。加强对县城区内生活垃圾中转站的管理,确保生活垃圾(含渗滤液)“日产日清”,严禁站内杂物乱堆乱放,消杀消毒和站内环境卫生整治按要求定期开展。生活垃圾收集车辆必须密闭运输,严防道路抛洒滴漏。
完成时限:2020年5月21日—2020年6月20日
(三)整治督查阶段
对已整改的餐饮店面、工地、巡查发现焚烧点位、中转设施等加强监督,采取不定期“回头看”方式检查油烟排放是否达标,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施工,异味是否整改到位,巡查的未整治到位的问题,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行动参与人员要充分认识到餐饮油烟污染、噪音、恶臭异味扰民问题的严重性,压实责任、层层落实,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保质保时保量完成任务。合理统筹资源,进一步细化量化责任,明确目标任务,确保此项工作持续深入的开展。
2.加大宣传,强化舆论导向。实时关注郎溪论坛等网络媒体,阶段性的工作及时发布,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拨打县长热线或者其他渠道投诉反映的餐饮油烟污染、噪音、恶臭异味扰民问题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
3.突出重点,强化职能履行。做到常巡查、常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要依法从重查处,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逐条分析、举一反三。责任到人、任务到地,层层传导压力,督促落实好防治主体责任。
4.加强监管,及时沟通协调。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坚持常态化、制度化管理,提高市民居住环境,保障市民的良好的生产生活。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