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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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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003251999T/202405-0004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上级文件转载】中共郎溪县委 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5-10 发布日期: 2024-05-10
索引号:
11341722003251999T/202405-0004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上级文件转载】中共郎溪县委 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5-10
发布日期: 2024-05-10
【上级文件转载】中共郎溪县委 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4-05-10 17:30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做好2024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坚定不移走好质量兴农、绿色发展、城乡融合、文化兴盛、乡村善治、共同富裕等“六个之路”,打赢打好“乡村振兴主动战”,勇当新时代深化农村改革的排头兵,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做出郎溪贡献。

二、确保粮食安全

(一)抓好粮食油料生产。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落实落细省“千亿斤江淮粮仓”规划,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坚持稳面积,推行多熟制粮油生产,扩大稻茬麦、油菜种植规模,确保粮食面积74.4万亩、产量27.9万吨以上。营造油茶林0.24万亩。推广发展再生稻,实现面积和单产稳步提升。实施粮食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在主产乡镇建立粮食集成技术精耕细作示范点,打造一批攻关田、百亩方。实施好优质粮食工程,优质专用水稻种植面积超95%。落实国家粮食补贴政策、收购政策。继续实施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在主产区全覆盖,支持扩大粮食作物补充性商业险覆盖范围,做好水稻作物种植收益保险试点。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建设。

(二)提升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3.6万亩。优化生猪产能,强化调控基地建设,能繁母猪存栏量达2500头以上。落实“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稳定发展家禽产业。推广“小龙虾+水稻+甲鱼”“水稻+蛙”等适合我县发展的稻渔综合种养新技术、新模式。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控制和产品检测,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化监管。

(三)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落实“长牙齿”的硬措施,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分别不低于48.58万亩、43.47万亩。严防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现象。完成耕地恢复2万亩。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多途径种好用好无人耕种的耕地。持续整治“大棚房”。统筹补充耕地资源,推动园林地“上坡”、耕地“下坡”,促进耕地集中连片、园林地优化布局。坚持“以补定占”,扎实开展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强化改造垦造和恢复耕地的质量监管。提高补充耕地质量。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2万-3万亩,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直接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持续推进绿色生态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践。推进港口湾灌区,水阳江中游(宣城市)防洪治理工程郎溪段,老郎川河建设圩段、涛城镇段防洪工程,11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荡南湖泵站工程建设。实施老郎川河(郎溪县)治理工程,跃进圩、团结圩、定埠、陈村排涝站改扩建工程,2024年度(跃进圩小流域、钱桥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优化完善农业气象观测设施站网布局。加快粮食主产区农业排灌电力线路升级改造。推进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新增设施蔬菜播种面积100亩。

(五)持续深化食物节约行动。强化机收减损,提倡粮食适期收获,组织粮食机收减损比武活动和农机手培训,确保粮食机收平均损失率控制在2%以内。推进安全储粮,新建仓容7万吨。推进粮食适度加工。倡导健康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三、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

(六)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完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库建设。持续开展农作物新品种展示评价工作,支持种业企业开展良种攻关。实施种业企业扶优扶强行动。

(七)强化农业科技攻关推广。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前端关键技术攻关、中端技术模式集成、后端适用技术推广。开展稻茬麦绿色高产、水稻绿色生产、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等技术协作攻关。集成推广种子包衣、种肥同播、水稻机插机抛秧、小麦抗湿机条播、油菜机收减损、陆基圈养桶绿色高效水产养殖等技术。支持“三化”示范茶园建设。建设一批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推广科技特派团合作模式。

(八)推进农业生产机械化进程。建设水稻育秧中心1个、粮食烘干中心2个、省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1个、全面完成集中育秧设施项目建设任务。扩大工厂化集中育秧育苗规模,推行精细化栽培。建设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1个。引进推广实用农机具、先进养殖工艺和设施装备,推进家禽高标准立体笼养改造和生猪养殖场生物安全设施建设。加强智能化、自动化高端农机研制,培育壮大茶叶加工机械等优势特色农机产业,提升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水平。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8%以上。

(九)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推动农业生产智能化、数字化提升,新增省级数字农业工厂1个,持续推进“未来农场”建设。探索建设区域性农业数据平台、农业大脑、数字农业驾驶舱,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

四、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十)不断强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抓好防止返贫监测,加快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压紧压实防止返贫工作责任,落实精准帮扶,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对因灾等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对象范围,符合政策规定的可先行落实帮扶措施,对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要按规定及时落实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确保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十一)加快推进产业帮扶。强化帮扶产业分类指导,扎实推进“四个一批”专项行动。提高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中央及省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均不低于65%,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不低于上年。管好用好扶贫(衔接)资产,做到程序规范、管理有序,及时纳入“三资平台”管理。规范推广小额信贷“一自三合”模式。继续开展消费帮扶工作,多渠道拓展农民增收渠道,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增收。

(十二)扎实做好稳岗就业。保持全县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务工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在6000人以上。聚焦多渠道稳岗就业,加强稳就业技能培训,强化劳务协作对接服务,兑现跨省务工就业交通补贴等。加强就业帮扶车间建设管理,落实“双向”奖补、“一扶四帮”等扶持措施。充分发挥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兜底保障作用,帮助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近务工就业。

五、壮大乡村特色产业

(十三)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做好“土特产”大文章,做精做优茶叶、花卉苗木、蓝莓、富硒稻等特色产业。继续实施茶产业和花卉苗木产业提升工程,2024年新增茶园1000亩,总面积达9.5万亩,综合产值达17.62亿元以上;新增花卉苗木1500亩,总面积达13.65万亩,综合产值达17亿元以上;新增蓝莓1000亩,总面积达7000亩,综合产值达1.2亿元以上。依托富硒土壤资源,实施高标农田及富硒稻种植基地项目,打造标准化建设、机械化种植、现代化管理的富硒稻种植基地。

(十四)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推出一批“徽字号”精品线路,到2024年底,力争打造一批精品主题村、特色美食村、旅游风景道、“后备箱”工程基地。深度参与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扎实推进乡村旅游“微创意微改造”。持续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组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景点路线推介。擦亮“中国天然氧吧”金字招牌。推进文旅综合开发、露营、森林康养等业态建设,加快推进民宿业提质集聚发展,全力建好长三角(安徽)生态绿色康养基地。

(十五)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围绕“粮头食尾” “农头工尾”“畜头肉尾”,做好全链条增值大文章。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推动茶叶、大米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创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2个,规上农产品加工产值增长8%以上。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绿色食品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120亿元以上。深化农产品加工业跨越提升行动,力争新增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0家以上,新增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持续优化农业招商机制,主攻长三角区域,强化驻外招商、产业链招商和基金招商。做优做强“南丰黄酒”“瑞草魁”“郎溪黄金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支持引导“郎溪大米”“郎溪绣球花”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力争绿色食品、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总数达62个以上。

(十六)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以产地为依托、大型龙头企业为主体,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支持发展家禽冷链物流配送业务。新增一批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持续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完善县、乡、村三级商业网络体系,积极发展县乡村统仓共配新模式,促进农村消费扩容升级。稳定运营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4个。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进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

(十七)强化农民增收举措。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5%以上。做好农民工群体就业工作。持续开展好“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雨露计划+”等专项行动。持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支持农户发展特色种养、手工作坊、林下经济等家庭经营项目。强化产业发展联农带农。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200人次。盘活利用农村闲置资源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六、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十八)增强乡村规划引领效能。坚持县域规划建设“一盘棋”,积极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分区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完成集聚提升类村庄规划编制。加强规划管控,严格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加强村庄风貌引导。稳妥有序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申报工作。

(十九)全力推进“十百千”工程。坚持差异化打造,特质化发展、整体性提升,以行政村为单位或跨区域连片,谋划储备一批精品示范村和中心村建设项目。建设省级和美乡村中心村3个、市级中心村2个、美丽乡村示范片区1个、省级精品示范村2个、自主建设县级精品示范村。推进建设150个美丽宜居自然村庄。持续推进“生态美超市”常态运营。持续开展“万企兴万村”“聚社力、兴乡业”行动。

(二十)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改造提升农村户厕500户。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治重点自然村150个。完成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4%。加强畜禽粪污收集、贮存、转运设施建设。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动态监管。

(二十一)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区域供水规模化建设,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9.9%,规模化供水工程服务农村人口比例达到96.5%。扎实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新建农村公路22.225公里。实施安防工程108.154公里。完成3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对农村困难群众危房实行动态清零。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推进数字乡村试点。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户均配变容量提高到3.25千伏安。推动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加强重点村镇和重点景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推动充电桩乡镇全覆盖。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工程。

(二十二)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加大教育投入,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布局,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将符合条件的乡村休闲旅游项目纳入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劳动实践教育范围。优化县域公立医疗资源。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村医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提高到40%。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两年内全部达到标准化。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实现村级医保经办服务全覆盖。村级养老服务站覆盖率提高到100%。提升改善原有村级养老服务站、老年人活动中心等老年人活动场所的软硬件设施条件,增加服务内容,拓宽服务项目。持续加强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服务能力建设。

(二十三)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一体化推进乡村生态修复。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种养循环模式。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58%、49%。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地膜回收率分别在84%、83%以上,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4%以上。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深入实施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新一轮提升工程,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建成省级幸福河湖1个。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营造林2.61万亩。

(二十四)促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促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优化县域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构建以县城为枢纽、以小城镇为节点的县域经济体系,扩大县域就业容量。统筹县域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护,探索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模式、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水平。

七、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二十五)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强化抓乡促村责任,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争创先进、整顿后进机制。全面提升镇(街道)领导班子抓乡村振兴能力,开展镇(街道)党政正职全覆盖培训和农村党员进党校集中轮训。建好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推行村级议事协商目录制度。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储备三年行动。开展选派干部轮换工作。优化驻村管理服务。进一步整合基层监督执纪力量,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持续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强镇(街道)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及人员的管理职责,加大编制资源向镇(街道)倾斜力度,县直单位一般不得从镇(街道)借调工作人员,学习推广“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做法,严格实行上级部门涉基层事务准入制度,健全基层职责清单和事务清单,推动解决“小马拉大车”等基层治理问题。

(二十六)繁荣发展乡村文化。推动农耕文明和现代文明要素有机结合。改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向村庄、集镇等末梢延伸。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强化农业文化遗产、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和保护利用。加强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成“送戏进万村”96场以上。开展“美丽郎川行”艺术化宣讲、“四季村晚”等群众文化活动。巩固提升“皖南星7天”艺术乡村建设成果。

(二十七)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坚持疏堵集合、标本兼治,创新移风易俗抓手载体,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强化村规民约激励约束功能,持续推进高额彩礼、大操大办、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推进“新风堂”村级全覆盖。推动党员干部带头承诺践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强化正向引导激励,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广清单制、积分制等有效办法。

(二十八)建设平安乡村。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增创18个“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推进党建引领“多网合一”工作。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纵深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扎实开展“打早除小”工作,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清网2024”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反电诈宣传进农村活动。建强12支乡镇级救援队伍。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燃气、消防、渔船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治理攻坚。加强农村防灾减灾、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升农村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八、持续深化农村改革

(二十九)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完成梅渚镇定埠村、姚村镇四青村延包试点工作,推进毕桥镇整镇开展二轮延包省级试点有关工作,试点村要开展延包合同网签工作。健全各级农村产权交易和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力争土地流转率达68%。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

(三十)发展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0家以上,家庭农场发展到2200个以上,农民合作社稳定在590个左右。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达450个以上。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生产、劳务等居间服务。

(三十一)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提升农村“三变”改革质量,加强农村“三资”监管,完成年度57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学习浙江经验,推动镇村设立强村公司。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确保经营性收益50万元以上村占比达70%以上,开展股份分红的村达45%以上。切实做好宅基地审批管理,多路径探索盘活闲置宅基地、闲置住宅模式。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持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九、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三十二)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党政领导干部要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深入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按规定开展乡村振兴表彰激励。加强“三农”领域热点敏感问题舆情应对处置。讲好新时代乡村振兴故事。推深做实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走在前、创示范”行动,扎实推进3个选点村建设。加快推进2个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

(三十三)完善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2024年不低于9.8%。发挥国债资金作用,规范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工具,支持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和政府投资基金等作用,积极争取省农业产业化专项基金、省农担公司支持,用好“裕农通”等平台。全面深入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有效防范和纠正投资经营中的不当行为。推行茶叶、水稻、烟叶、生猪等目标价格特色农业保险。

(三十四)壮大乡村人才队伍。发挥新农人创业协会作用,创新开展新农人创业品牌行动。健全乡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充实专业型干部力量。深化乡土人才“四带”行动计划。加大乡村本土人才培养,有序引导城市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下乡服务,全面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150人左右。强化农业科技人才和农村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和保障措施。推进医疗卫生人员“县管乡用、乡聘村用”、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扩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计划,大力培育乡村产业带头人,加强公共服务人才、新乡贤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新徽菜·名徽厨”和新时代宣城工匠培育工程,积极申报乡村工匠名师。推进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深化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不断壮大农村创业队伍。

附件: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1.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粮食面积74.4万亩、产量27.9万吨以上。优质专用水稻种植面积超95%。(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粮储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营造油茶林0.24万亩。(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3.6万亩。做优茶叶、苗木花卉、蓝莓、大米等产业。优化生猪产能,能繁母猪存栏量达2500头以上。稳定发展家禽产业。(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落实“长牙齿”的硬措施,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分别不低于48.58万亩、43.47万亩。(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2万-3万亩。(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

6. 推进港口湾灌区,水阳江中游(宣城市)防洪治理工程郎溪段,老郎川河建设圩段、涛城镇段防洪工程,11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荡南湖泵站工程建设。实施老郎川河(郎溪县)治理工程,跃进圩、团结圩、定埠、陈村排涝站改扩建工程,2024年度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7. 推进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新增设施蔬菜播种面积100亩。(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8.推进安全储粮,新建仓容7万吨。(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粮储局>)

9.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完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库建设。持续开展农作物新品种展示评价工作,支持种业企业开展良种攻关。实施种业企业扶优扶强行动。(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0. 建设育秧中心1个、粮食烘干中心2个、省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1个、建设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1个,全面完成集中育秧设施项目建设任务。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8%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供销社)

11.推动农业生产智能化、数字化提升,新增省级数字农业工厂1个,持续推进“未来农场”建设。(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2.压紧压实防止返贫工作责任,落实精准帮扶,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对因灾等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对象范围,符合政策规定的可先行落实帮扶措施,对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要按规定及时落实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确保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县医保局)

13.提高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中央及省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均不低于65%,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不低于上年。保持全县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务工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在6000人以上。(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14.2024年新增茶园1000亩,总面积达9.5万亩,综合产值达17.62亿元以上;新增花卉苗木1500亩,总面积达13.65万亩,综合产值达17亿元以上;新增蓝莓1000亩,总面积达7000亩,综合产值达1.2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5.依托富硒土壤资源,实施高标农田及富硒稻种植基地项目,打造标准化建设、机械化种植、现代化管理的富硒稻种植基地。(牵头单位:郎溪国控集团)

16.创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2个,规上农产品加工产值增长8%。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绿色食品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12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7.力争新增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0家以上,新增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8. 做优做强“南丰黄酒”“瑞草魁”“郎溪黄金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支持引导“郎溪大米”“郎溪绣球花”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力争绿色食品、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总数达62个以上。(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

19.推出一批“徽字号”精品线路,到2024年底,力争打造一批精品主题村、特色美食村、旅游风景道、“后备箱”工程基地。推进文旅综合开发、露营、森林康养等业态建设,加快推进民宿业提质集聚发展。(牵头单位:县文旅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支持发展家禽冷链物流配送业务。新增一批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持续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完善县、乡、村三级商业网络体系,积极发展县乡村统仓共配新模式,促进农村消费扩容升级。稳定运营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4个。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进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交运局、县国控集团、县邮政公司、县供销社)

21.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5%。(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委)

22.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200人次。(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23. 积极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分区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完成集聚提升类村庄规划编制。稳妥有序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申报工作。(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4.建设省级和美乡村中心村3个、市级中心村2个、美丽乡村示范片区1个、省级精品示范村2个、自主建设县级精品示范村。推进建设150个美丽宜居自然村庄。(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5.改造提升农村户厕500户。积极申报创建省级农村改厕提升与长效管护机制示范县。(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6.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27.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治重点自然村150个。完成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4%。(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28.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区域供水规模化建设,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超99.9%,规模化供水工程服务农村人口比例达到96.5%。(牵头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国控集团)

29.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户均配变容量提高到3.25千伏安。(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配合单位:县发改委)

30.加强重点村镇和重点景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推动充电桩乡镇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31.扎实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2.225公里。实施安防工程108.154公里。(牵头单位:县交运局)

32.完成3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对农村困难群众危房实行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33.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将符合条件的乡村休闲旅游项目纳入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劳动实践教育范围。(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34.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村医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提高到40%。(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35.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实现村级医保经办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医保局)

36.村级养老服务站覆盖率提高到100%。提升改善原有村级养老服务站、老年人活动中心等老年人活动场所的软硬件设施条件,增加服务内容,拓宽服务项目。(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37.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种养循环模式。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58%、49%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地膜回收率分别在84%、83%以上,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4%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供销社)

38.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营造林2.61万亩。(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9.强化抓乡促村责任,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争创先进、整顿后进机制。全面提升镇(街道)领导班子抓乡村振兴能力,开展镇(街道)党政正职全覆盖培训和农村党员进党校集中轮训。(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40.加强镇(街道)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及人员的管理职责,加大编制资源向镇(街道)倾斜力度。(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

41.改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向村庄、集镇等末梢延伸。(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42.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

43.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成“送戏进万村”96场以上。开展“美丽郎川行”艺术化宣讲、“四季村晚”等群众文化活动。巩固提升“皖南星7天”艺术乡村建设成果。(牵头单位:县文旅局,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

44.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多元化解机制。(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

45.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纵深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扎实开展“打早除小”工作,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清网2024”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反电诈宣传进农村活动。(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

46.建强12支乡镇级救援队伍。(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47.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增创18个“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48.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指导好毕桥镇开展2轮延包镇级试点有关工作,试点村开展延包合同网签。(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49.新增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0家以上,家庭农场发展到2200个左右,农民合作社稳定在590个左右。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达450个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供销社)

50.提升农村“三变”改革质量,加强农村“三资”监管,完成年度57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51.学习浙江经验,推动镇村设立强村公司。(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52.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确保经营性收益50万元以上村占比达70%以上。(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53.推深做实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走在前、创示范”行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54.加快推进2个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牵头单位:县委农办)

55.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2024年不低于9.8%。(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56.积极争取省农业产业化专项基金、省农担公司支持,用好“裕农通”等平台。推行茶叶、水稻、烟叶、生猪等目标价格特色农业保险。(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57.深化乡土人才“四带”行动计划。加大乡村本土人才培养,有序引导城市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下乡服务。(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

58.全面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完成省下达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150人左右。(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59.实施“新徽菜·名徽厨”和新时代宣城工匠培育工程,积极申报乡村工匠名师。(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乡村振兴局)

60.推进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深化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不断壮大农村创业队伍。(牵头单位:县妇联、团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