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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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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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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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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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守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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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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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做好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技术审查,完善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勘界立标,推进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强化环境监管,严格风险防控和应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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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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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委、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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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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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运行城市供水设施完善工程,提升城市基本运行保障能力。建立“一源一备” 或联网联调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落实供水设施巡查养护制度,保障备用水源管网与在用水源供水管网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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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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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乡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县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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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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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水质监测制度,按季度公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环境质量、供水厂出水水质、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信息。在用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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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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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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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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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2023年度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督导调研我县部分水源地保护情况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强化系统治理,按时保质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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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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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各有关镇人民政府、郎溪县乡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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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格工业污染源水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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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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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所辖范围内开发区、工业集中区、乡镇属地中电镀、金属表面处理、印染、造纸和酿造等重点行业中所产生的废水为重点对象。推进辖区内4座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重点涉水企业的废水严格执行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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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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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开发区、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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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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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排查整治,实现园区内污水应收尽收。推动电镀、印染行业企业建设初期雨水收集设施。2024年底前,完成郎溪经都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一期5000t/d中水回用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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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开发区、十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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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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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城市水环境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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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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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快城市内河综合整治,提高城区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实施城市更新综合提升项目,2024年底完成污水管网改造3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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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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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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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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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系统治理城市水环境。加快城市污水管网改造,全面推进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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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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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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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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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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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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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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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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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城市活水工程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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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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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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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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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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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工业污染防治、深化生活源污染治理和加强生态修复保护等各项治理工程,有效削减入湖污染负荷,逐步改善南漪湖流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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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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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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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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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实施梅溧河殷桥断面水质提升四项清单整改方案,做好梅溧河水环境问题专项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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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开发区、县农业农村局、梅渚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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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
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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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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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工作,加强养殖投入品使用监管工作,定期开展养殖尾水检测工作,修复水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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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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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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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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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南漪湖生态水位,原则控制水位在9.5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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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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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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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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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我县南漪湖流域生活及工业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持续推进农村净水攻坚行动,实施乡镇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机制,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2024年底完成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严控新、扩建新增排放含磷涉水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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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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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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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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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强化水产养殖联合监督执法。落实《郎溪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五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开展养殖场设施装备改造提升工程,扎实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农药使用量比基期(2012-2014年平均值)负增长,化肥严格落实化肥定额制,实现化肥精确定量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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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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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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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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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宣城市郎溪县南漪湖入湖口生态湿地建设工程,2024年底完成40%的项目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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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乡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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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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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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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处置南漪湖湖泊范围内“圈圩养殖”行为,逐步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流通,保障南漪湖综合功能有效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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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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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河湖长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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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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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河湖“清四乱”整治,强化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管控,推进河湖水生态保护修复和水系连通。启动中小河流系统治理项目,加强水土保持治理,建成省级幸福河湖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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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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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河湖长成员单位、县开发区、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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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升水生态环境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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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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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做好入河排污口审核,动态建立入河排污口清单。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完善排口水质监测指标,制定分类整治、规范化建设及监管措施,2024年底完成县域重点河流、湖泊排污口溯源及排污口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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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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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县开发区、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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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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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省定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严格建设项目新增排放水污染物总量控制,保障重点项目水污染物总量指标生态环境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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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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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县开发区、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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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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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重点断面水质监测和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调度预警体系,强化分析调度。强化国控站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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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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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开发区、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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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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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跨界河流异地联合执法,继续完善重点跨界水体联防联控机制,全面加强水污染治理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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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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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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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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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更新水污染防治项目库,积极申报争取中央水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加大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监督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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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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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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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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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做好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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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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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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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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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开展水质管控工作,推深做实“一口一策”、“一断一策”等措施,持续做好国控断面汛期污染强度的应急处置,强化汛期污染强度分析运用。严格水质目标管理,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水质优良率达81.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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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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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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