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
权力事项 |
风险点
数量 |
表现形式 |
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人 |
1 |
教师资格认定 |
2 |
教师资格受理阶段受人情、环境等因素影响,工作原则性不强审核不严。 |
中 |
1.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工作业务培训。
2.健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过程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
3.提高认定工作信息化水平,减少和避免人为因素干扰。
4.公开认定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局分管领导,
政务服务科科长 |
在教师资格认定中没有严格执行评审标准,不按规定审查把关,从中接受服务对象的钱物或宴请等。 |
高 |
2 |
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
3 |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或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定期开展行政审批监督检查;
4、坚持集体会议研究决定。 |
局分管领导,
民管科科长 |
审查环节收受钱物,影响固定办学场所审查的科学合理性。 |
中 |
在审批过程中违规收取费用或者向当事人暗示或直接提出谋私要求。 |
高 |
3 |
校车使用许可 |
1 |
在资料初审中不认真把关,没有按政策规定执行,故意对所需要的参评材料不按要求一次性告知,或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受理材料过程中,接受或变相接受对方的钱物或宴请等。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定期开展行政审批监督检查。 |
局分管领导,
法安科科长 |
4 |
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许可 |
2 |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或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接收宴请、礼品、收受贿赂。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定期开展行政审批监督检查。 |
局分管领导,
受理人员 |
在审批过程中违规收取费用或者向当事人暗示或直接提出谋私要求。 |
高 |
5 |
设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审批 |
3 |
受理风险:不按规定受理、故意设置受理障碍。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加强工作公开力度,完善内部监督。
|
局分管领导,
受理人员 |
审批风险:不按规定提出审核意见或审核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低 |
决定风险:不按要求提出审批意见或审批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
中 |
6 |
临时占用县属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
2 |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受理障碍或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低 |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2.加强工作公开力度,完善内部监督。 |
局分管领导,
受理人员 |
在审批过程中违规收取费用或者向当事人暗示或直接提出谋私要求。 |
中 |
7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批准 |
2 |
在材料审核中不认真把关,没有按政策规定执行。 |
中 |
1.强化规章制度学习,强化责任意识;
2.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学籍管理文件的学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 |
局分管领导,
教育科科长 |
在办理过程中,接受或变相接受对方的钱物或宴请等。 |
低 |
8 |
对违反规定从事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处罚 |
2 |
1、在资料审核中不认真把关,没有按政策规定执行,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违反规定的处理程序;在调查处理过程中,接受或变相接受对方的钱物或宴请等。 |
低 |
1.对执法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
2.认真执行各项程序,严格审查各项内容;
3.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三公开”原则。 |
局分管领导,
受理人员 |
3、不遵守相关制度,不及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