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2027H/202405-00008 |
组配分类: | 天子湖村 |
发布机构: | 姚村镇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2024年度姚村镇天子湖村第一季度村务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4-05-10 | 发布日期: | 2024-05-10 |
索引号: | 11341722003252027H/202405-00008 |
组配分类: | 天子湖村 |
发布机构: | 姚村镇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2024年度姚村镇天子湖村第一季度村务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4-05-10 |
发布日期: | 2024-05-10 |
2024年度姚村镇天子湖村
村
务
公
开
(第一期)
村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
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签字(盖章):
目 录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
统一战线是党的总路线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不同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关于统一战线的理论为指导,先后建立了国民革命联合战线、工农民主统一战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为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推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开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从治国理政的战略高度对统战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推动统战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我们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全面领导,制定《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统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坚持和完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生动局面更加巩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我国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迈出新步伐;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动员更加有力、发挥作用更加有效;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
新时代统战工作取得的最大成果,就是在实践中形成了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就加强和改进统战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概括起来有以下12个方面。
第一,必须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重要法宝作用。统一战线是党克敌制胜、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是团结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必须长期坚持。现在,统战工作不是过时了、不重要了,而是更重要了。党所处的历史方位、所面临的内外形势、所肩负的使命任务发生了某些重大变化,越是变化大,越是要把统一战线发展好、把统战工作开展好。
第二,必须解决好人心和力量问题。人心向背、力量对比是决定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的关键,是最大的政治。统战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大团结大联合,解决的就是人心和力量问题。这是党治国理政必须下大气力解决好的重大问题。
第三,必须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关键是要坚持求同存异,发扬“团结—批评—团结”的优良传统,在尊重多样性中寻求一致性,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第四,必须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统一战线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同时推动多党合作展现新气象、思想共识取得新提高、履职尽责展现新作为。各民主党派要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努力成为政治坚定、组织坚实、履职有力、作风优良、制度健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第五,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党的民族工作主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第六,必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支持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第七,必须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是统一战线重要工作。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充分尊重是前提,加强引导是关键,发挥作用是目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要把他们组织起来,加强引导、发挥作用。
第八,必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
第九,必须发挥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争取人心的作用。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国爱澳力量,增强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发展壮大台湾爱国统一力量,反对“台独”分裂行径,推进祖国完全统一。围绕凝心聚力同圆共享中国梦的主题,积极引导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致力于祖国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大业。
第十,必须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培养使用党外代表人士是我们党的一贯政策。要加强培养、提高素质,科学使用、发挥作用,着力培养一批同我们党亲密合作的党外代表人士。
第十一,必须把握做好统战工作的规律。要加强同党外人士的团结联系,坚持尊重、维护、照顾同盟者利益的原则,待之以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助之以实,真正赢得党外人士尊重和认同,为党交一大批肝胆相照的党外朋友。
第十二,必须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全面领导。统一战线是党领导的统一战线,要确保党对统战工作全面领导。统战工作是全党的工作,必须全党重视、大家共同来做,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
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是党的统一战线百年发展史的智慧结晶,是新时代统战工作的根本指针,全党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
中国计划生育2024年最新的政策是什么
我国目前已经开放三孩,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国家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就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调整生育政策等问题,会议作出部署。允许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一、计划生育最新的政策
我国目前已经开放三孩,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国家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就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调整生育政策等问题,会议作出部署。允许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国家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
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对婚嫁陋习、天价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降低家庭教育开支。要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要深化国家人口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区域人口发展规划研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国家对三胎的具体配套措施:
生三胎国家还没有出台相关奖励政策,截至目前只出台了生三胎配套支持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生三胎配套支持措施一:实施奖励优惠
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生三胎配套支持措施二:完善生育制度
完善生育休假及保险制度。而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生三胎配套支持措施三:帮扶保障
生三胎配套支持措施四:保障女性合法权益
关于中国计划生育最新的政策是什么这个问题,首先大家都知道的是国家放开实施二孩政策,但是这并不代表着必须要生育两个孩子,主要还是看自己的选择。
1、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随着房地一体改革后,农村居民的宅基地和房屋都统一进行确权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从根本上保障农村居民的宅基地和房屋权益。
2、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
出台的《民法典》中明确提出宅基地遵循“地随房走”的原则,城镇户籍子女能够继承父母在农村房屋,从而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并进行确权的登记,这也充分保障了农村居民和进城落户农村居民的基本权益。而根据相关“地随房走”的原则,有几类房产不能够被继承的,如违建、没有向相关部门报批自行建造的房屋、无农村户口居民购置的宅基地,危房等。
3、不是所有宅基地都能确权
未经批准私自建造,或是不符合规划的宅基地房(比如耕地建造房屋、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未来可能会被拆除;占用耕地建房,常年无人管理的危房,闲置超过2年未使用的宅基地,最终宅基地权或将会收回集体;小产权房,城镇居民私下购买的宅基地,因为农村宅基地只允许本村集体内部转让,需要办理正规房屋过户手续,非农村集体的城市居民去农村买地盖房子是违规的,都不受法律保护;一户多宅的宅基地,超出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全家都把户口转到城市里了,这种情况将不能享有宅基地。
4、宅基地付费使用
国家明确提出对农村居民合法拥有的一户多宅将进行确权登记,此项政策也正在逐步试点,不过针对违法拥有“一户多宅”以及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农村居民将征收宅基地使用费用。
5、宅基地复垦收回
目前国家正在推动农村无主房、坍塌房等清理整治,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将闲置、房屋倒塌超过两年的宅基地进行收回,并结合到当前农村土地清理整治工作中,从而提高农村土地使用效率。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要实现基本完成全国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全国所有县(市、区)要完成汇交工作。也就是说,基本上年底是可以领到宅基地确权证的。
宅基地是我国的农民十分重视的土地的类型之一,此时我们作为农民应当及时的关注和了解国家关于农村土地的政策的新规以及其他的规定等,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如下:
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团体内流通。依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实在含义上的产业,仅仅一种运用权,拥有权归村团体。宅基地既不能销售,也不能承继,但能够在本村团体内流通,经过土地处理部分依法赞同,发放证件。
2、由于我国施行城乡二元系统,在城市化浪潮中,越来越多的人“农转非”。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一旦把户口转走,就失去了对老家宅基地的承继权,又不能买回来,只能眼睁睁看着“祖宅”变成村团体的财物。
3、由于乡村户口与土地的对应联系,有些人不情愿“农转非”,乃至有些公务员想方设法“非转农”,但这些毕竟是少数,“进城”才是大势所趋。因而从详细的家庭的视点而言,如果相关法规不变,宅基地注定会失去。
4、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团体拥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运用的权力,有权依法运用该土地建造居处及其隶属设备。宅基地使用权的获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处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则。
5、乡村团体经济安排为保证农户日子需求而拨给农户建造房子及小院子运用的土地。用于建造居处、辅佐用房(厨房、库房、厕所)、院子、沼气池、禽兽舍、柴草堆积等。农户只要运用权,不得销售、租借和非法转让。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拥有权,有销售和租借的权力,不受别人侵略。房子出卖或租借后,宅基地的运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拥有权一向为团体拥有。出卖、租借房子后再请求宅基地的,不予赞同。农户建造房子及小院子运用土地,不得超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则的标准。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建房的土地。农村户口已经落户城市的,不享有农村建房权利,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也是申请不了的。国家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拥有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设和巩固国防,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和分裂,保卫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发展利益所进行的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
国家加强武装力量建设,加强边防、海防、空防和其他重大安全领域防卫建设,发展国防科研生产,普及全民国防教育,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实现国防现代化。
第四条 国防活动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建设与我国国际地位相称、与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巩固国防和强大武装力量。
第五条 国家对国防活动实行统一的领导。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奉行防御性国防政策,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地建设和巩固国防,实行积极防御,坚持全民国防。
国家坚持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平衡、兼容发展,依法开展国防活动,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
第七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当依法履行国防义务。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都应当支持和依法参与国防建设,履行国防职责,完成国防任务。
第八条 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保障军人的地位和合法权益,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积极推进国际军事交流与合作,维护世界和平,反对侵略扩张行为。
第十条对在国防活动中作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违反本法和有关法律,拒绝履行国防义务或者危害国防利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职人员在国防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村委会任期规划、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任期规划及目标
1、实事求是,结合实际不断努力,实现共同富裕。
2、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并做好村级各项中心工作。
3、发展村特色茶叶种植。
4、开展村级道路建设、完善村级的各村组建设。
5、稳定脱贫,实现乡村振兴
6、发展经济,增加集体收入。
(二)、年度工作安排
1、 做好全年民生救助工作。
2、 积极开展各项文化惠民工程。
3、 提高村集体收入、发展村集体项目。
4、 做好医疗保险续保工作。
5、 做好乡村振兴的全面工作
6、 把人居环境工作落实到位,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三)、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及实施情况
1、2024年土地整治施工推进。
2、实现乡村振兴,让村民稳固脱贫
3、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推展。
4、提高村集体收入、发展村集体项目。
5、养老保险服务到位。
(三)、民主评议干部情况
2024年3月20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会议对我村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了民主评议。评议结果:村两委班子合格。村两委干部陈建华-合格、毛可建-合格、吴明秀-合格、侯肖肖-合格、方长贵-合格、姚乐-合格、李群-合格、李家梅-合格。
(四)、年度村干部绩效考核情况
2024年第一季度村干部绩效考核情况 |
||||
姓名 |
职务 |
好 |
一般 |
差 |
陈建华 |
书记、主任 |
√ |
|
|
毛可建 |
副书记、副主任 |
√ |
|
|
吴明秀 |
计生专干 |
√ |
|
|
侯肖肖 |
妇联、计生专干 |
√ |
|
|
方长贵 |
党建文书、民兵营长 |
√ |
|
|
李 群 |
村会计 |
√ |
|
|
李家梅 |
文明创建专干 |
√ |
|
|
姚 乐 |
综治主任 |
√ |
|
|
(五)、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六)、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及补偿情况
(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
(八)、农村集体资产、“四荒地”处置情况
(九)、林权制度改革情况
(十)、农村税费改革和各项惠农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惠农补贴
(十一)一季度出生死亡
天子湖村2024年1-3月出生名单 |
|||||
管理地 |
父亲姓名 |
母亲姓名 |
子女性别 |
孩次 |
出生日期 |
杉树岭 |
洪*东 |
戴*敏 |
男 |
1 |
2024.3.9 |
双河 |
毛*建 |
邱*兰 |
男 |
2 |
2024.4.9 |
立志洼 |
曹*波 |
沙* |
女 |
1 |
2024.3.8 |
曹村 |
方*贵 |
孙* |
女 |
1 |
2024.1.1 |
丁家湾 |
黄* |
陈*月 |
女 |
2 |
2024.3.4 |
天子湖村2024年1-3月死亡名单
组别 |
姓名 |
性别 |
死亡日期 |
杉树岭 |
张*香 |
女 |
2023.1.19 |
岱山 |
吴*有 |
男 |
2024.1.23 |
曹村 |
张*凤 |
女 |
2024.2.7 |
杨午山 |
卢*巧 |
女 |
2024.2.11 |
杨家边 |
何*凤 |
女 |
2024.2.13 |
岱山 |
胡*珍 |
女 |
2024.2.15 |
丁家湾 |
朱*文 |
男 |
2024.3.4 |
双河 |
黄*男 |
女 |
2024.3.22 |
(十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情况
2024年1月起开始缴费
(十三)、 2024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员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资金:我村截至2024年1月份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共计36户95人,所有资金直接通过银行“社保卡”发放到位。(后附花名册)
(十四)、移民安置情况:无
(十五)、村民建议及意见反馈等
1、人居环境整治
2、修建塘坝
3、本地松树铁线虫砍伐
4、山地、林地更换新品种采伐审批时间长
5、村集体经济发展
三、财务公开
2024年第一季度村级收入、支出
日期 |
收入内容 |
金额:元 |
2024.1.11 |
收胡家湾、丁家湾重点村整治自筹资金 |
100000 |
2024.2.4 |
收重点自然村整治费用 |
250000 |
2024.1.26 |
收天子湖村增减挂和补充耕地费用 |
363610 |
2024.1.19 |
收天子湖村2023年马尾松枯死木濒死亩的清理已经伐倒的松木除治项目费用 |
249627 |
2024.2.7 |
收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 |
321240 |
2024.3.21 |
收银行利息 |
147.98 |
日期 |
支出 |
金额:元 |
2024.2.3 |
付2023年增减挂费用 |
227610 |
2024.1.25 |
付救急难互助社救助资金 |
7500 |
2024.2.3 |
付2022年秸秆禁烧费用 |
56218 |
2024.2.3 |
付2023年补充耕地费用 |
323500 |
2024.1.22 |
付改厕项目费用 |
68799 |
2024.2.5 |
付农特产品暨电商大楼费用 |
200000 |
2024.2.3 |
付县广告公司广告费用 |
10105 |
2024.1.22 |
付宏昌全年办公用品费用 |
14851 |
2024.1.22 |
付生态农庄诉讼费 |
10000 |
2024.1.22 |
付文明创建材料费 |
9900 |
2024.1.22 |
付生态美超市费用 |
9985 |
2024.1.25 |
付全年用车费用 |
7480 |
2024.1.22 |
付办公用品费用 |
6372 |
2024.1.22 |
付防汛抗旱盒饭 |
4800 |
2024.1.15 |
付打印机、电脑维修费用 |
3190 |
2024.1.15 |
付投影仪费用 |
4360 |
2024.2.3 |
付1月份后备干部工资 |
6130 |
2024.1.15 |
付12月后备干部工资 |
4350 |
2023.12.22 |
划拨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费用 |
68000 |
2024.1.22 |
付梓彤超市下半年办公用品费用 |
5894 |
2024.2.4 |
付1月村级电费 |
1264.25 |
2024.1.15 |
付12月村级电费 |
982.72 |
2024.1.15 |
付电信宽带费用 |
1389 |
2024.1.22 |
付胡家湾、丁家湾重点村整治自筹资金 |
100000 |
2024.2.3 |
付办公耗材费用 |
2770 |
2024.1.25 |
付法律咨询费 |
6000 |
2024.2.3 |
付丁家湾重点村整治费用 |
250000 |
2024.2.3 |
付胡家湾重点村整治费用 |
250000 |
2024.2.6 |
付马尾松费用 |
254585 |
2024.3.15 |
付村级干部绩效和文明创建奖金 |
66500 |
2024.3.15 |
付村级电费 |
725.19 |
四、服务公开
(一)、农村服务组织网络建设
(二)、农村专业经济服务
结合“一事一议”“库区移民”等项目支持,建设并完善村农田灌溉、水利建设等基础设施。
(三)、农村社会服务
新型养老保险,每年1月左右开始缴费,积极宣传、争取参保率达到100%。扶贫救困、医疗救助、农村低保、五保供养、烈军属优待、残疾人补助等民政惠农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所有程序透明公开,并及时在村公开栏公开,让村民监督。独生子女奖励、计生困难群众政策落实到位。
(四)、农村平安稳定服务
(五)、农村公益事业服务
各公益性岗位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把各项工作完成的都很出色。广大党员和青年志愿者能够积极投身到各项公益事业。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人居环境整治、疫情防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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