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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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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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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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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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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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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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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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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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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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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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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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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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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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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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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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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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调整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财教〔2011)623号);
2.《关于调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的通知》(财教(2014)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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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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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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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女:省级提标240元/人/年; 一般子女死亡:省级提标600元/人/年;独女死亡:省级提标84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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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女:1200元/人/年;一般子女死亡:1560元/人/年;独女死亡:18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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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报-村级初核-乡镇初审-县级审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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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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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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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0563-702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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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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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并发症对象已纳入特别扶助对象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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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财教(2022)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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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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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独:5520元/年;失独:708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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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独:省级提标1920元/人/年; 失独:省级提标252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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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独:县级提标1200元/人/年; 失独:县级提标12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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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报-村级初核-乡镇初审-县级审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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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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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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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0563-702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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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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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保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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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和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郎政秘﹝2017﹞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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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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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元/户/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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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报-村级初核-乡镇初审-县级审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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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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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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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0563-702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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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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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扶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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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和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郎政秘﹝2017﹞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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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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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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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报-村级初核-乡镇初审-县级审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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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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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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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0563-702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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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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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扶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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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和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郎政秘﹝2017﹞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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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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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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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报-村级初核-乡镇初审-县级审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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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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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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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0563-702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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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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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扶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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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和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郎政秘﹝2017﹞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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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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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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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报-村级初核-乡镇初审-县级审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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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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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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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0563-702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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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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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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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和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郎政秘﹝2017﹞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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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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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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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报-村级初核-乡镇初审-县级审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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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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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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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0563-702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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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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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特扶年龄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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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和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郎政秘﹝2017﹞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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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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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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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报-村级初核-乡镇初审-县级审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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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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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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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0563-702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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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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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失独家庭紧急慰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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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4)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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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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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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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报-村级初核-乡镇初审-县级审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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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其他方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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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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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0563-702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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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表说明:主管部门:填写单位名称;补贴项目:各单位依据最新政策,动态调整;政策依据:填写最新的文件名称和文件;补贴对象:享受补贴的条件,填写到户还是到人;补贴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和省级标准分别填报;申领流程:简单填写申请补贴的过程;发放方式:通过“一卡通”发放或通过其他方式发放;发放时间:按月、季、年度发放;咨询电话:填写单位科室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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