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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0032516067/202404-00104
组配分类: 养老保险
发布机构: 县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2024年4月补缴养老保险人员名单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4-29 发布日期: 2024-04-29
索引号:
113417220032516067/202404-00104
组配分类: 养老保险
发布机构: 县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2024年4月补缴养老保险人员名单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4-29
发布日期: 2024-04-29
2024年4月补缴养老保险人员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29 14:42 来源:县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补缴单位 补缴时间段 备注
1   * 3425221984******2X 郎溪县人民医院 2012年3月至2012年5月
2 孔新* 3425221998******15 郎溪县凌笪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至2024年2月
3 崔江* 3425221964******13 郎溪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月至2023年8月
4 唐网* 3425221979******22 郎溪县卓悦财务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
5   * 4113811983******40 安徽常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2月
6   * 3425011993******76 安徽吉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2月至2024年3月
以上共6名同志报来的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费资料,经初审、复审程序,符合补缴养老保险费条件,准予补缴,现将名单公示。
申明: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补办养老保险,属于骗保行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如有疑问,请您致电0563-7015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