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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步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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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MB1M21188U/202401-00152
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
发布机构: 郎步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 公告
名称: 关于《郎步街道农村供水价格补助办法 》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1-19 发布日期: 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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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
发布机构: 郎步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 公告
名称: 关于《郎步街道农村供水价格补助办法 》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1-19
发布日期: 2024-01-19
关于《郎步街道农村供水价格补助办法 》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9 10:43 来源:郎步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郎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郎溪县水利局、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村自来价格管理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我街道水价补助方案。现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反馈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一、在线留言。请在“我要留言”中留言。

二、电子邮箱。请将意见发至lxxlbjd@163.com,并请在邮箱主体注明“郎步街道农村供水价格补助办法”字样。

三、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郎溪县郎步街道办事处,并在信封右上角注明郎步街道农村供水价格补助办法”字样。邮寄地址:郎溪县郎步路6号,邮政编码:242100。

征求意见时间:2024119日至2024229

联系人:廖继成    联系电话:0563-7036028

                     郎溪县郎步街道办事处 

                               2024119 

 

起草说明

 

出台背景

为切实处理好农村集中供水价格矛盾,促进我街道农村饮水安全事业有序健康有序发展,拟对郎步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进行调整。

二、起草过程

根据《郎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郎溪县水利局、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村自来价格管理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1号)等文件规定,12月中旬,由我街道水利站牵头,收集相关资料,回同各村社区、部门中心商议后形成初稿,1月份经会议研究通过。

  三、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了六条,用于郎步街道辖区内供水单位的水价补助。包括了补贴范围与对象、补贴资金核算、供水价格补贴清算、补贴资金来源个方面阐述了办法对加强郎步街道水价补助的规范管理主要内容。

专此说明。

 

郎步街道农村供水价格补助办法

(征求意见稿)

根据《郎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郎溪县水利局、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村自来价格管理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我街道水价补助方案。

第一条 补贴范围与对象

供水单位

第二条 补贴资金核算

补贴标准:按照2023年度全年实际供水量108000吨为基数,以1.3元/吨差价给予补助,2024年起每年补助140400元(108000吨*1.3元/吨)

补贴依据:郎溪县建林自来水厂供水我街道农村居民约3000户,改价前水费为4元/吨,并设置保底消费3吨/月(不足3吨按3吨计算),改价后水费为2.2元/吨,取消最低消费。改价前郎溪县建林自来水厂2023年度全年实际供水量为3吨/月/户*12个月*3000户=108000吨20241月份起,按照县发改价格(2023)11号文件要求,农村居民用水单价不得高于2.2元/吨;购水单价从1.5元/吨下调为1元/吨;由此得出原水价(4元/吨)与现水价(2.2元/吨+购水下调0.5元/吨,合计2.7元/吨)产生1.3元/吨差价。

第三条 供水价格补贴清算

街道办事处每年年末,经分管及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按照财务相关规定予以补贴。

第四条 补贴资金来源

水价补贴资金来源为街道财政资金,补贴资金纳入街道财政预算。

第五条 本方案由郎步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方案暂定试行一年,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如遇上级政府政策、规定相冲突,以上级政府政策、规定为准。后期如果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再另行商定补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