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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003251489D/202401-00041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县商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面向社会】关于公开征求《郎溪县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1-15 发布日期: 2024-01-15
索引号:
11341722003251489D/202401-00041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县商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面向社会】关于公开征求《郎溪县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1-15
发布日期: 2024-01-15
【面向社会】关于公开征求《郎溪县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09:14 来源:县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全面推动我县商务经济发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办〔2019〕33号)》《及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商贸流通业发展促进政策的通知(皖商办流通函〔2023〕75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现按照相关工作要求,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反馈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2月15日
一、电子邮箱。请将意见发至ahlxxswj@163.com,并请在邮箱主题注明“郎溪县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政策征求意见”字样。
二、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郎溪县商务局1414室,邮政编码:242100,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郎溪县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政策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人:段诗诗 联系电话:0563-7029940

起草说明

一、制定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办〔2019〕33号)、《中共中央郎溪县委 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郎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相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发展实际,起草了《郎溪县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政策》。

二、起草过程

县商务局起草了《郎溪县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政策》,通过局党组会组织专题讨论,形成《郎溪县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政策》(征求意见稿),1月6日召集部分商贸单位在我局在开政策征求意见会议,1月15日至2月15日通过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鼓励我县商贸流通企业和个体户做大做强,加快推进全县商贸经济上台阶、上水平、上规模,促进我县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推动转型升级一是支持大型物流企业及商贸流通企业建设农产品仓储冷链配送设施设备,提高城乡物流配送水平。二是支持商业街区新建和改建,进一步壮大市场主体。三是支持文明菜市行动,提高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水平。

第二部分支持限上商贸支持限上限下商贸单位扩大发展,鼓励企业销售额(营业额)持续增长。

第三部分鼓励做大做优一是支持对总部设在区域内并就地纳税年营业额超过一亿元、5000万元的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发展;二是支持大型零售商超、综合体招引工作,促进商贸行业发展;三支持“老字号”商业品牌建设,进一步壮大市场主体。

第四部分促进消费活动支持限上商贸流通企业组织开展“农超对接”,参加各类会展及各种促消费活动,鼓励拓展企业发展。

五、创新举措

鼓励商贸流通企业组织开展“农超对接”,对与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开展稳定购销协作销售本地农产品的企业给予一定奖补,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严格履行部门职责,强化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政策宣传,及时兑现扶持奖励资金,推动商贸市场创新业态、健康发展。对奖励年度内发生较严重侵权、质量、安全事件以及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个体户),取消享受奖补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