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郎溪县委、郎溪县人民政府: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全方位监督下,在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建设法治医保为目标,坚持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法治理念。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结合医保工作实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维、新战略等重要论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机关集中学法月”等主题学法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法治云讲坛、旁听庭审活动,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开展集中学习,通过党组(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切实增强医保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2次,党组会议共同学法2次,开展2次主要负责人带头集中学习法治思想活动。
2.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一是严格履职尽责,强化法治责任落实。我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统筹法治建设工作各项事务,推动全局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明确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和具体责任落实股室,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医保系统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医疗保障政策法规,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医疗保障领域矛盾隐患,维护医保系统安全稳定,并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度述职述德述廉内容。二是做好示范引领,带头学法用法。我局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主要责任人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切实增强了法治观念,提高了法律素养,局机关及医保中心、监管中心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学习法律,在全体机关干部中形成了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工作部署,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医保系统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重大事项集中研究决策制度,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组织贯彻落实县政府2023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制定落实《郎溪县医保局内部管理制度》和《郎溪县医疗保障局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办理工作方案》,制定并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落实。将法治建设纳入医保重点工作任务,与医保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3.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医保重点工作之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普法工作小组,明确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和具体责任落实股室,不定期进行会议研究,确保法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将普法与法治政府建设、医保基金监管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医保政策宣传融入法治宣传。搭载“三八节”开展“学雷锋普法志愿行”活动,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和“江淮普法行”等主题普法活动,在重要节点召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等基础法律。此外医保局还利用法治宣传广场、法治宣传文化墙、郎溪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宣传依法治国理论知识。三是优化法治宣传模式。在坚持“以案释法”的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基础之上,结合法律“六进”、医保政策宣传等活动,实行“N+医保”模式,对基本医保政策开展多主体、多维度宣传。依托基层网格,召开村民组会议、“小板凳会议”、联系帮扶村开展法治知识专题讲座,将法治宣传融入医保政策宣传中去,进一步提高镇(街道)、村(社区)参保群众对医保法律法规的重视程度和理解力。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一是推进政府职能优化。深入推进医保行风建设,规范经办窗口设置标准,落实综合窗口工作,持续优化办事流程。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提升医保服务水平。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医保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进参保缴费“一事联办”,进一步压缩办事时限,精简证明材料,提升特殊群体办事便利度,完善医保咨询服务渠道,优化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不断提升医保办事便利度。三是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入开展医疗保障领域“两整治、两深入、两提升”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安徽省医疗保障内部控制管理规程》,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网通办”“跨省通办”。3月、6月分别完成我县首例门诊慢特病网上鉴定、OCR系统结算工作,试行慢特病保障待遇“免申即享”。加速融入长三角医保一体化发展步伐,积极落实宣城市、上海宝山区异地就医联合监管各项合作事项,为飞地上海市白茅岭医院提供业务培训、咨询服务,签订《“一地六县”合作区医保合作联盟公约》。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一是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坚持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动态更新医保政策及部门活动,制定并报备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落实普法重要工作提示情况,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做到100%答复。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三是强化“三医”联动,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郎溪县“三医”联动监管协作机制工作方案》,并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通过建立医保、医疗、医药联动监管协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多部门工作衔接和行业监管,提高综合监管效率。2023年召开联席会议1次、开展联合约谈1次、联合检查4次。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制定落实《郎溪县医保局内部管理制度》和《郎溪县医疗保障局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办理工作方案》,明确法制审核工作机构,配备法制审核工作人员,按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工作。二是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符合标准、具备资质的法律顾问一名,在参与重大决策咨询的把关、普法宣传教育、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同审查、信访及矛盾纠纷调解等涉法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2023年共参与研究医保事项5次。三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2023年度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持续保持100%出庭应诉。四是坚持协议处理与行政处罚并重。2023年对3家二级医疗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在信用平台进行公示;对7家定点零售药店暂停了医保结算关系;共约谈整改27家次,追回、拒付医保基金1200余万元,起到了较好的震慑警示效果,保障医保基金平稳安全运行。2023年度职工、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分别可支付52个月、6个月。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一是执行专项预付,保障资金周转。全面落实医保基金预付政策,根据各医疗机构上报的上一年度集采产品采购情况,经核实确认,按照采购金额的30%比例预付周转金,极大地缓解了医疗机构资金垫付压力,提高医疗机构落实集采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规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强化网络安全防范措施,保障网络舆情监控。三是落实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工作机制,年度内对全县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负责人现场宣传打击欺诈骗保相关知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医保违法违规行为,防范数据统计作假和采取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等现象产生。四是做好医保领域信访维稳工作,通过主动摸排、走访重点人群、放置意见建议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措施,解决医保相关问题,切实化解信访隐患。2023年共办理省局转办6件,市局转办4件,信访局转办3件,县长信箱14件,12345热线64件,群众满意度100%。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督促医保执法机构认真落实医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一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医保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处罚事项办理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规定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图片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在行政处罚、合同签订等方面加强法制审核,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巩固拓展党建品牌成果,以党建引领推进医保法治工作建设,推进医保系统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排查整治,推进医保基金监管事务中心履职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二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主要领导上法治课、干部职工集中学法等方式,不断提高医保干部队伍的法治素养。组织医保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业务执法技能。三是加强服务保障。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符合标准、具备资质的法律顾问1名,在参与重大决策咨询的把关、普法宣传教育、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同审查、信访及矛盾纠纷调解等涉法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2023年共参与研究医保事项5次。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过去的一年,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专业素养仍需提升,法治审核力量不足;二是普法宣传效果有待加强;三是行政处罚经验缺乏。存在上述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我局现有干部职工中无法律专业人员,对医保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核等方面还需借助第三方律师。二是在对基层普及相关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广度还不够深入,宣传方式还不够新颖,部分基层参保群众对医保政策了解不够丰富,对自我享受的医保待遇保障的掌握不够全面。三是现有监管力量仍然不足,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仍以协议处理为主,年度行政处罚事项较少,法治案件制作经验不足,需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建设管理,储备充足经验,优化执法成效。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升“关键少数”的带头引领和示范作用。紧跟县依法治县委员会和县司法局工作部署,持续贯彻落实《安徽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任务分工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工作任务。
(二)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利用党支部学习、业务学习、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等契机,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重点学习《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等与医疗保障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围绕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加大基金监管成果的宣传力度,积极推进基金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围绕医保经办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继续开展干部职工医保法律和政策知识考试活动,切实提高干部法治和医保经办能力水平;围绕医保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核等工作,积极组织相关法制审核人员深入学习《郎溪县医保局内部管理制度》和《郎溪县医疗保障局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办理工作方案》,积极参加县相关单位组织的合法性审查等系列会议,提高法制审核质量。
(三)进一步拓宽政策宣传。优化医保政策解读内容,采用群众喜闻乐见和通俗易懂的形式,在郎溪县人民政府公开网站上加大医保政策宣传解读的工作力度。依托“郎溪医保”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公开网等线上载体,广泛宣传医保政策法规。充分发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宣传作用,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引导预期,提升医保部门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2023年我局已陆续创新普法形式,在原有新媒体渠道基础上不断开展“小板凳会议”、中小企业消防安全培训会等宣传载体活动,2024年度还会不断创新解锁更贴近民众的宣传活动,带动群众参保积极性,进一步拓宽参保群众对医保政策的掌握。
(四)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充实行政执法队伍,适时培养新的执法力量,争取做到每年新进人员执法考试应考尽考,法制培训应学尽学。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保持法治宣传教育实效,适时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培训等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优化行政处罚案件制作,遵循卷宗制作规范,突出卷宗内容和重大决议等事项审核,提高卷宗质量。积极学习和借鉴年度评审出的优秀卷宗,存储丰富的办件经验,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实效。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