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县生态环境分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生态环境分局> 规划计划
索引号:
11341700MB1714830K/202403-00074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2月份总结3月份计划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3-01 发布日期: 2024-03-01
索引号:
11341700MB1714830K/202403-00074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2月份总结3月份计划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3-01
发布日期: 2024-03-01
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2月份总结3月份计划
发布时间:2024-03-01 09:33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要求,现将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月份工作总结及3月份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月份工作总结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持续推进“控气”专项行动,同时组织人员重点围绕两个省控子站持续开展大气巡查管控相关工作;

2.组织人员围绕2个省控子站持续开展各类施工扬尘治理巡查管控;

3.按照《宣城市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并按时报送周工作进展情况;

4.根据工作要求及时做好2024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整治月度调度表报送相关工作;

5.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及时开展2024年中央大气资金自查报告和自查表填写和报送相关工作;

6.初步草拟《郎溪县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初稿)》并开展征求意见相关工作;

7.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及时做好参加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宣贯会议(郎溪分会场)等相关工作;

8.根据工作要求及时做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进展报送相关工作;

9.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做好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重大工程进展情况报告及表格填写及报送相关工作;

10.根据工作要求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及尾气检测项目合同签订等相关工作。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

1.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潘俊同志带队赴梅渚镇现场推进梅溧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按照《宣城市国控断面污染强度处置应对管理办法》(宣环办〔202242号)文件要求,做好断面水质巡查管控工作;

3.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局、东海海域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章元明一行来郎督导调研梅溧河殷桥断面水环境保护工作;

4.报送污水直排入河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并按要求报送开展情况;

5.开展节前重点国、省控断面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巡查;

6.开展梅溧河溯源排查采样工作;

7.按要求报送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信息平台数据录入、更新等;

8.根据长江局督察反馈问题,开展红旗水库保护区巡查,并提供保护区评估相关资料;

9.按要求报送2024年谋划项目清单。

(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1.持续推进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督促宣城赛克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按照省级“回头看”检查意见单要求进行完成整改;

3.核定安徽中浩铝业有限公司等4个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4.指导鸿翔建材、振鸿金属、博西尼等等5家新注册企业填报固废系统,指导亚泰水务、福锦纺织、十字镇中心卫生院等50家企业和单位处理固废系统相关问题,及时处理固废系统内预警信息、联单补录和信息变更等问题,督促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按时提交月报;

5.出具帏翔电子2024年跨省转移初审报告,赴华远开展超期贮存现场核实并按照市局要求报送报告材料;

6.报送《宣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关于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相关问题向县卫健委发送工作提示单,印发《2024年度郎溪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

7.持续督促企业按要求完成年度申报工作,2月共审核62家产废单位和50家小微单位2023年报;

8.启动2024年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发文至各属地,及时通知相关企业,做好总体工作安排,同时组织辖区内涉详涉重化学物质企业参加宣城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培训会议;

9.关于安徽奥特弗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措施问题向梅渚政府发送工作提示单并联合梅渚政府赴企业开展现场帮扶指导;

10.参加2024年乡村生态振兴暨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部署会;

11.积极谋划2024年度农村综合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重点工作。

(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1.全力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我县当前未完成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共18个,其中2024年需完成任务共12个,包括2023年市级暗访片披露问题4个、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问题1个、县级自查问题7个;2025年需完成任务2个,包括: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个、2023年第三季度省警示片1个,目前正在按照时序要求抓紧推进整改。其余问题中:22021年省环保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待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获批后申请验收,2个长期坚持问题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五)环境监管工作

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重点流域区域、重点污染源排放企业及突出环境问题等日常检查和专项执法工作,2月共检查企业及点位4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01人次。

1.配合上级开展相关工作。

(1)229日,市支队来郎开展日常检查,共检查企业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

2.专项行动。

(1)129日、25日、219日,开展在线监测执法检查,进一步从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提高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运维管理的责任意识,共检查企业9家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3人次。

(2)131-21日、24日,开展节前企业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境安全措施,及时排查整治区域环境安全隐患,共检查企业9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7人次。

(3)24日,开展应急预案备案核查,进一步提高企业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能力,共核查企业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9人次。

(4)25日,联合属地政府开展梅溧河溯源排查采样工作,分类规范化整治入河排污口,从源头上杜绝河道非法排污行为,出动执法人员3人次。

(5)26日,开展节前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全力管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切实防范和遏制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水环境应急事件发生。

(6)220日、226-29日,开展企业环境应急安全及日常执法检查,督促企业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安全工作,持续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维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共检查企业1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7人次。

(7)227日,与监测站协同开展重点排污企业监督性监测检查,进一步加强对污染源监督管理,提升环境监管效能,共核查企业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

3.其他重点工作。

(1)全面深入开展排查工作,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排查“散乱污”企业1家次,要求其立即整改。

(六)环境监测工作

1.开展20242月份2个国控断面、1个省控断面、9个市控断面、2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2个城市内河水质例行监测采样分析工作;

2.开展2024年一季度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监督性监测;

3.开展一季度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断面现状监测;

4.配合驻市中心开展省控地表水河流断面及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采样;

5.开展中亿铝业酸洗槽内、中亿铝业雨水排口、中亿铝业厂外雨水排口、中亿铝业表面处理车间外软管口处等委托监测;

6.开展信访噪声监测;

7.开展南漪湖东湖湖心、梅溧河殷桥断面水质跟踪监测;

8.开展李仕化学品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东兴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古南丰酒业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一季度监督性监测;

9.组织学习《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公安厅关于2023年度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联合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文件内容;

10.组织县域内相关企业开展全省排放源统计工业行业企业填报视频培训会(第二期)学习。

(七)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

1.陪同郎溪县副县长姚来顺对联系企业开展“三比三学三赶超”活动调度推进;

2.陪同郎溪县副县长柯鸣赴梅渚调研“未批先建”企业现场;

3.陪同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董伟赴宣城市参加宣城市排污权交易和储备中心成立暨排污权交易“第一单”签约仪式;

4.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刘强赴飞鲤对幸福酒厂的排污许可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核;

5.陪同县政府领导赴市局汇报关于有关项目及长合区情况;

6.协同招商局领导赴上海、苏州考察4个招商企业项目;

7.陪同招商局、十字开发区领导赴苏州吴江考察招商项目、陪同市局开展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申报企业现场核查12家、陪同皖南辐射站对开发区企业进行帮扶、陪同政协领导赴常州金坛回访招商项目现场;

8.宣城市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发布环评项目受理公示9份、审批前公示3份、审批结果7份、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审批系统办理批复7份;

9.出具《关于郎溪县防洪除涝管理用房工程项目》的反馈意见,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意见的回复函、出具《关于2024年度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区块项目反馈意见的函》、《关于郎溪县十字镇十字村石板冲组(分界山)加油站选址的反馈意见》、《关于安徽香林达农副食品有限公司排污许可降级申请》、《关于宣城开二110KV输变电工程的反馈意见》;

10.拟项目环评批复10份、拟环评准确认函1份、拟排污许可简化管理企业现场核查清单5份;

11.赴企业开展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申报企业现场核查8家并出具核查清单、统计2023年招商外出情况;

12.准备招商引资项目材料;讨论招商项目预审和项目审批事宜;准备局项目审议会议资料,提请局党组组织召开项目审议会议;准备环评专家评审会材料,组织召开了环评项目专家评审会(17个项目);准备排污权交易前期材料,学习排污权交易相关政策文件;

13.梳理“三比三学三赶超”我局包保项目,准备资料上报;

14.迎接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3年第四季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督促辖区内核技术利用单位填报2023年辐射年度报告、督促郎溪县辖区内排污许可重点和简化管理企业保质保量完成了2023年排污许可年度执行报告填报;

15.向市局上报2018年以来总量核定总表和环保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月度工作进展表等相关附件;

16.对排污许可简化管理进行现场核查并上报核查清单;

17.向县营商办上报政企恳谈会项目进展情况表、报送各材料文件;

18.填报并完善郎溪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中需要县级层面帮助解决重要事项落实情况表格;

19.向市局反馈政商恳谈会项目情况、向市局报送《20241月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表》和《(2024年)郎溪县1月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统计表》、报送“省20条”开展情况表格及佐证资料、向市局报送2024年环保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结对服务基本情况表;

20.报送郎溪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中需要县级层面帮助解决重要事项落实情况、报送市委书记调研走访企业基本情况汇报、报送《在全县“六大战役”暨“双招双引”行动誓师大会上的发言》、《2024年与苏皖合作示范区和“一地六县”合作区其他区域拟开展合作事项》、《并联审项目情况》、向政务大厅报送周办件、月办件、发放排污许可证纸质正、副本事宜;

21.对“双招双引”、“双公示”平台进行维护和更新、指导企业填报营商环境平台短信反馈情况、向县营商办报送平台诉求问题。

(八)信访工作

1.依托“12369”环保举报系统、“12345”政府服务热线,郎溪论坛、今日郎溪论坛、省信访平台等多个渠道,2月共接收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1件,全部完成办结。

(九)党建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次、党小组集中学习2次、主题党日活动1次,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及时报送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按照《转发<关于做好主题教育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皖教办发〔202330 号)要求,收集整理主题教育工作资料归档;根据市直工委《2023年度市直机关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做好年度党建考核迎检工作;结合文明城市创建,组织党员干部到“联点共建”社区开展入户走访活动;做好节前廉政提醒提示,抓好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组织党员干部签订2024年度《党员承诺践诺书》。

二、3月份工作计划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持续推进“控气”专项行动,同时组织人员重点围绕两个省控子站以及重点时段持续开展大气巡查管控相关工作;

2.持续推进扬尘污染治理相关工作;

3.持续推进2023-2024年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

4.根据省市工作要求持续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完善相关工作;

5.根据工作安排做好大气减排项目摸排以及支撑材料完善等相关工作;

6.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尾气检测工作。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

1.根据宣环办〔202242号文件要求,强化国省控重点断面精细化管控,加强巡查检查力度;

2.督促梅渚镇政府加快污水截流、管网改造,定期打捞清理梅溧河河道生活垃圾及各类漂浮物;

3.持续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督检查;

4.督促凌笪镇、郎川街道根据《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及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意见》要求,做好龙须湖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水产养殖尾水的排查整治,避免直排入湖。

(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1.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持续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强化涉重金属污染防控,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

3.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

4.持续指导企业填报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固废日常管理和年度申报等相关工作;

5.按时完成2024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系统审核和相关资料提交工作;

6.开展2024年度农村综合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重点前期工作。

(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1.不定期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和自查起底工作;按周调度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进展并报送至市整改办;按月在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系统填报整改进展,及时上传验收销号备案资料。

(五)环境监管工作

1.做好日常环境监管工作,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执法工作;继续开展饮用水源加密巡查和涉水企业专项检查。

2.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按月调度“散乱污”排查整治情况并上报市局。

(六)环境监测工作

1.开展3月份9个地表水断面、2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个大气降尘点位、1个大气降水点位例行监测;

2.持续开展南漪湖、梅溧河流域水质跟踪监测;

3.开展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监测;

4.开展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

5.做好大气、水自动监测站后勤保障工作,做好采测分离期间环境保障工作。

(七)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

1.招商引资方面。积极参与县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主动介入服务前移,做好项目回访、对接、集体预审等工作。

2.项目审批方面。依法开展项目环评公示、审查、集体审议、公开、联网报送等工作,为建设单位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好局。

3.排污许可、辐射许可方面。配合市局指导督促企业落实排污许可、辐射许可要求,进行相应填报工作。

4.服务企业方面。常态化开展结对帮扶企业工作,收集解决企业环保问题和需求,按时上报月报资料。

5.营商环境。做好平台诉求问题企业的走访,确保诉求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6.排污权交易方面。做好相应的政策宣传,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

7.“一地六县”、“苏皖合作”方面。奋力落实推进相关工作,加强与周边地区合作交流,及时报送相关工作资料。

(八)信访工作

1.持续开展信访受理和处置工作。

(九)党建工作

1.持续按照“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3.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任务的落实;

4.持续提升党建宣传工作质效,积极报送党建信息、党风廉政及作风建设信息;

5.持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相关工作。

 

                        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