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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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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MB1682621B/202208-0008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竣工测绘及同步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的通知 文号: 郎自然资规〔2022〕116号
成文日期: 2022-08-20 发布日期: 2022-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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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MB1682621B/202208-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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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竣工测绘及同步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的通知
文号: 郎自然资规〔2022〕116号
成文日期: 2022-08-20
发布日期: 2022-08-20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竣工测绘及同步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0 10:29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竣工测绘及同步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的通知

郎自然资规〔2022116

 

各相关单位:

为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 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13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为规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含土地复核验收)与不动产首次登记测绘成果内容及标准,切实推动实现“验收即拿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竣工阶段,同步受理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绘与房产测绘成果提交申请,同步完成竣工规划核实(含土地复核验收)和房产绘成果审核,同步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推动实现“验收即拿证”。

二、成果要求

建设单位完成工程建设后,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完成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含土地复核验收)测绘及房产测绘,形成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及不动产登记需要的测绘成果资料,便于纳入“多测合一”或“一张图”成果管理,实现“验收即拿证”。

三、 办理流程

(一)统一受理

在竣工核实阶段通过 “多测合一”或“一张图”管理平台统一受理建设单位提交的测绘成果。

(二)同步审核

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内部相关科室、部门对提交的测绘成果实行并联审批。

(三)同步办理

1.竣工规划核实成果。

竣工规划核实测绘成果满足竣工规划核实需要的,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规划核实手续的办理。

2.不动产首次登记。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齐备后,相关测绘成果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时,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

四、 相关要求

(一)委托测绘

“多测合一”测绘单位应当持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颁发 的测绘资质证书,并具备工程测量(含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 划测量、建筑工程测量、县政测量等专业子项)和不动产测绘(含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专业子项)资质,在其资质限额范围内从事“多测合一”业务。

(二)测绘作业

测绘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组织开展各专项测绘作业,并出具规划核实、不动产登记所需相应的测绘成果。

(三)成果交付

测绘单位应按照《宣城市“多测合一”技术规定(试行)》要 求出具符合要求的测绘成果,测绘服务机构与建设单位应保证 其完成的测绘成果报告和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测绘成果质量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