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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县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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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金融监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文字解读】郎溪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7-08 发布日期: 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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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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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文字解读】郎溪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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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1-07-08
发布日期: 2021-07-08
【文字解读】郎溪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7-08 17:20 来源: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金融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郎溪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背景:一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加强过渡期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关于转发〈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财农〔2022〕6号)、《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450)和《关于印发〈宣城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2021〕229)等文件要求。二是中央、省、市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在我县应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认真执行,该文件是针对我县衔接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二)依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民委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农〔2020〕540号)

二、制定意义

确保各级分配到我县的衔接资金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衔接资金分配合理、使用规范、管理有序、监督严格,确保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切实发挥实效。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则。主要阐述《郎溪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和依据。

第二部分为资金分配资金支出范围。一是在分配衔接资金时,应统筹兼顾已脱贫村和非贫困村实际情况,脱贫群体和其他农村人口,推动均衡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衔接资金应当与其他用于乡村振兴的财政性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符合上级政策要求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其他相关支出。

第三部分为明确资金可以使用的范围及资金管理有关规定

四、保障措施

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主要规范衔接资金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和违规使用资金的纪法责任。一是各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衔接资金和项目管理,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转结余的衔接资金,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处理。二是财政部门负责预算安排、审核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和下达资金,指导有关单位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县乡村振兴局会同农业农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资金和项目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工作,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三是项目单位以及各有关部门应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对衔接资金进行监督、审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虚报、冒领、挪用、骗取、套取、贪污衔接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衔接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工作中,存在违 反本办法规定,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 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五、下一步打算

将《办法》充分运用好,及时收集有关单位报送衔接资金项目实施、管理过程里有益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年度预算绩效管理与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六、政策咨询

解读机关:县财政局

解读人:周蓉(农业股股长)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0563-7015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