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步街道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郎步街道处置地震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与应急指挥能力,保障地震应急工作能够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地震应急预案》、《宣城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郎溪县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本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和街道外发生对本街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职责
发生重大地震灾害及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街道防震减灾领导小组自动转为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
1.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潘俊(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奚德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部、党建工作部、经济发展部、社会事务部、平安建设部、城乡管理部、为民服务中心、信息指挥中心、规划建设中心、纪工委、各村(社区)书记。
2.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的主要任务如下:
(1)分析、判断地震趋势,确定应急工作方案;
(2)部署和组织街道域内发生地震灾害的救援;
(3)组织民兵参加抢险救灾;
(4)向县、市政府提出跨街道紧急应急请求;
(5)向上级部门请求救灾援助,并接受上级部门的领导;
(6)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3.街道防震减灾办公室设在街道经发部。
办公室主任由张万洋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为经发部工作人员。办公室负责综合联络、震情信息、灾情信息、信息发布、条件保障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
(2)拟定抗震救灾方案;
(3)传达贯彻上级部门的指示和部署,督促落实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的地震应急工作;
(4)协调各救援队伍的救援行动;
(5)掌握震情监视和分析会商情况;
(6)拟定宣传工作方案,指导各村抗震救灾宣传,配合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信息发布;
(7)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
(8)承担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地震预警和预防的内容:
根据安徽省地震预警预防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总体安排,对一定时间和空间区域的破坏性地震趋势给群众提供预警信息,并做好预防准备。
(二)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要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密切联系,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监测情况,向各村(社区)、街道直各单位传达地震信息,做到快速传达、快速反映。
四、应急响应
(一)地震灾害事件级别划分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县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当本街道发生6.0级以上地震(M≥6.0),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本街道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5.0≤M<6.0),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本街道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4.0≤M<5.0),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本街道发生3.5级以上、4.0级以下强有感地震(3.5≤M<4.0),可能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时,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本街道辖区内发生3.5级以下有感地震,一般不构成地震灾害。
(二)地震应急响应和预案启动
只要发生地震灾害,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启动本地震应急预案,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着手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实施具体应急工作。
发生地震时,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请求支持,并派现场工作队协助救援。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震情速报:街道内发生地震后,街道地震工作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将震情向上一级地震检测部门报告,请求上级部门对地震进行精确测定和余震预测,同时及时将监测意见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灾情速报:地震灾情速报内容主要包括地震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其工作程序如下:立即启动地震灾情速报网,收集地震灾情,并迅速派人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村了解情况,并在60分钟(夜间可延长至120分钟)内报上级部门。要做到“有灾报灾,无灾报平安”。
(四)通信
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信方式:利用公共网络及现有的一切通信设备适时获得灾害现场情况。电信部门要迅速了解灾区的通信状况并派出人员进行维护和抢修。
地震现场的应急通信方式:地震现场工作队携带移动电话、卫星地面站等设备赶赴灾害现场,架设通信线路,保证需要灾害现场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实时联络。通信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地震破坏的通信线路设备,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五)指挥与协调
1.Ⅰ和Ⅱ级响应
街道办事处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县人民政府并抄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县地震局和民政局;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地震应急工作;协助配合国家、市、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工作。
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组织指挥灾区的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
2.Ⅲ级响应
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街道办事处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街道办事处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县人民政府并抄送县地震办和县民政局,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地震应急工作。
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根据灾区的需求,决策和处理下列事项:
第一,请求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尽可能在第一时间内抢救被压埋人员,减少人员伤亡。
第二,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和防疫队赶赴灾区。
第三,部署饮用水和食品的供给、伤员后送、物资调运、交通保障工作。
第四,组织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非受灾地区对灾区紧急支援。
第五,做好与国家、市、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请示、联络工作。
3.Ⅳ级响应
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街道办事处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街道经发部组织协调街道地震应急工作。
街道办事处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县人民政府并抄送县地震办和县民政局;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
街道经发部组织协调街道地震应急工作:街道经发部向街道办事处报告震情、灾情,提出地震趋势估计;向灾区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协调街道级有关部门在灾区的活动;应急结束后,向街道办事处汇报地震应急工作。
(六)紧急处置
在地震灾害现场,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地震现场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现场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是: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居民;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后果;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设施;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服从地震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与协调。救援队伍到达灾区后向地震现场指挥部报到,报告队伍实力,了解灾情与救援行动进展;由地震现场指挥部划定责任区,部署救援任务;必要时向地震现场指挥部请求大型机械等条件支援;在救援行动进程中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新发现的情况、需要请示的问题;与现场指挥部协调转移、撤离工作的安排。
(七)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组织街道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灾区搜救工作;协调上级派出的地震灾害救援队的救援行动。
街道人武部、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民兵应急排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并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扑灭火灾和抢救被压埋人员。街道卫生医疗组负责抢救伤员。交通运输组及时对被破坏的道路交通设施进行抢修。
在地震废墟中进行人员抢救要按照搜索营救程序实施。一是现场快速展开:现场快速勘察,设置警戒线,建立救援基地;二是搜索行动:展开人工搜索尽快发现地表或浅埋的受难者,对重点部位进行仪器搜索以精确定位;三是救援行动:采用起重、支援、破拆及狭窄场地营救方式,使受难者脱离险境;四是医疗救护行动:由具有现场急救经验的专业急救医生,采取医疗救护手段对受难者进行救助,迅速转送医疗站。
不同救援队伍之间要积极妥善地处理各种救援功能的衔接与相互配合;友邻队伍之间要划分责任区边界,同时关注结合部;区块内各队伍之间要协商解决道路、电力、照明、有线电话、网络、水源等现场资源的共享或分配;各队伍之间保持联络,互通有无,互相支援,遇有危险时传递警报并共同防护。
(八)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需要进入震损建筑物开展搜索与营救行动时,对拟进入的震损建筑物进行危险评估,判断能否进入;营救行动需要对震损建筑物的有关承重构件与支撑构件进行破拆,对拟破拆的承重构件与支撑构件进行危险评估,判断能否破拆。
监视余震危险,视情况发出警告,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发现余震征兆,立即向震损建筑物中的救援人员发出撤离警告。
监视救援现场及相邻区域的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的威胁,及时向救援现场的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监视救援现场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威胁,及时向救援现场的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九)群众的安全防护
灾区村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行动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会同县应急局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十)次生灾害防御
在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及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地震次生灾害防御工作。
街道派出所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紧急处置火灾事故。
郎步街道农业农村发展中心、综治办对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并请求县环保局加强环境的监测、污染控制。
郎步街道为民服务中心、郎步街道自然资源规划所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
街道党政办、综治办督导和协调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行业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街道卫生院以及各村医务人员负责震区灾后防疫工作的紧急处理及上报。
(十一)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街道内发生地震灾害事件后,街道地震灾害应急各个小组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多方面人员开展救助;街道办事处协调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并视情况开展为灾区人民的捐助活动。
(十二)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小组在地震灾害发生以后要配合上级部门对地震烈度进行调查,确定发震构造,调查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并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评估地震灾害损失。
(十三)信息发布
地震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地震事件的信息发布,由街道党政办会同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开展,县地震部门负责提供地震预报和震情灾情信息。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散发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新闻网站或政府网站发布信息。
(十四)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达到上述条件,由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有关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震区所在村(社区)负责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当伤亡人员较多时,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协助开展善后处置工作。
在地震应急过程中依法启用或征用的安置场所、应急物资,应给予适当补偿;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地震应急结束后,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尽快进行地震造成的污染物收集和现场清理工作,防止发生二次污染。有关村要及时制定震后的恢复重建计划并迅即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二)社会救助
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突发公共事件社会救助制度,鼓励和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救助,逐步加大社会救助的比重。根据地震灾害影响程度,组织本辖区内救灾捐助活动,必要时,积极争取街道外的救灾捐赠。
(三)保险
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在灾害发生后要积极协调配合保险公司按照保险责任进行给付的各项活动,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灾区保险工作的监管。
(四)调查和总结
街道防震减灾办公室配合上级部门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并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县应急局。
六、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1、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们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重伤和死亡以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
当我街道发生有感地震时,各有关部门的应急职责是:
街道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确定宣传口径、宣传方式,部署新闻宣传、治安、交通管理工作,社会稳定工作。
街道综治办:监视震情,提出趋势意见,提出应急宣传、稳定社会的措施和建议。
公安派出所:加强治安管理,防止混乱,打击犯罪。
2、平息地震谣传
当我街道出现地震谣传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时,由街道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组织新闻媒体发布消息辟谣,以正视听。
3、特殊时期戒备
在重大政治社会活动期间,街道经发部进行应急戒备,组织应急值班、地震监测、震情会商等工作,确定统一的宣传口径。
4、应对毗邻震灾
当我街道周边地区发生地震时,街道经发部迅速收集有关信息,并建议街道办事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七、附则
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街道办事处批准发布。
2、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街道经发部负责解释。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施行。
郎步街道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工作方案
一、“三网一员”建设目的
防震减灾“三网一员”是指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助理员。建立“三网一员”体系,就是充分发挥群众收集地震前兆特别是地震宏观前兆的积极性和
主动性,在地震发生时能及时收集上报灾情信息,广泛宣传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地震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夯实全街道防震减灾工作基础。
二、“三网一员”的具体建设内容
1、防震减灾助理员。防震减灾具体工作由奚德网同志负责,防震减灾助理员为经济发展部张万洋同志。
2、地震宏观测报网。各村、社区为防震减灾宏观测报点,每个点需设立地震宏观测报员1名。观测员应有责任心、甘于吃苦和乐于奉献,原则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地震宏观测报员,同时也是地震灾情速报员、地震知识宣传员,实行“三员合一”。
3、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建立地震震情灾情速报网和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网,由防震减灾助理员兼任地震灾情速报员、地震知识宣传员。各村(社区)干部兼任各自辖区地震灾情速报员、地震知识宣传员。
三、“三网一员”的工作职责
1、防震减灾助理员。在街道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接受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协助县科经局做好本辖区防震减灾各项工作。防震减灾助理员要学习并掌握防震减灾相关知识,了解本地区地震活动形势和防震减灾工作相关要求,协助县科经局推进“三网”(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网)的建设,并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地震安全农村民居示范点和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建设工作。
2、地震宏观测报网。各宏观测报员负责监测地下水、动物植物、气象气候等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并做好记录。发现地震宏观异常后,要及时报告县科经局和街道防震减灾助理员,协助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开展地震宏观异常的调查核实。出现规模较大的、情况严重的异常时,应当以最快的方式直接报告县科经局和宣城市地震局,并报告街道防震减灾助理员。
3、地震灾情速报网。完善和保障灾情速报通信网络,保证地震灾情的快速传递,一旦发生有感地震或破坏性地震,通过地震震情灾情速报网络,迅速调查震区灾情及其他情况,及时上报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为各级抗震救灾应急指挥机构有效组织抗震救灾提供科学依据。
四、“三网一员”的工作管理
1、防震减灾助理员在街道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接受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协助县科经局开展工作。
2、“三网”工作人员在街道防震减灾助理员领导下,接受县科经局的业务指导,承担所属区域防震减灾网络工作任务。
3、“三网一员”工作体系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五、“三网一员”的构建任务
1、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街道直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做到人员、经费、工作三落实,对“三网一员”建设要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抓好落实。
2、健全队伍。各村、社区应尽快选齐地震宏观监测员,形成乡级有网、村级有员、上下贯通的群测群防监测体系。
3、建立街道防震减灾应急队伍,队伍人员名单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