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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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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833C/202501-00006
组配分类: 公共服务清单
发布机构: 十字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公共服务清单】郎溪县十字镇人民政府公共服务清单(2023年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1-17 发布日期: 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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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833C/202501-00006
组配分类: 公共服务清单
发布机构: 十字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公共服务清单】郎溪县十字镇人民政府公共服务清单(2023年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1-17
发布日期: 2025-01-17
【公共服务清单】郎溪县十字镇人民政府公共服务清单(2023年版)
发布时间:2025-01-17 08:10 来源:十字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监督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本级镇委 

监督途径:上级主管部门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调研、书面汇报、年度考核等多途径加强监督,确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本级政府通过上班打卡、每日签到、每月汇报总结等途径加强管理与监督。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别 行使依据 实施机构 服务对象 责任方式 办理时限 监督渠道
1  开展“6•16”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主动服务     1.《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  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和救援演练 主动服务  1.《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六条:国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第七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  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 主动服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九条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 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4  组织开展地震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主动服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八条  地震预报意见发布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预报的震情可以宣布有关区域进入临震应急期;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地震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防范和抗震救灾准备工作。 党政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5  开展“11 ·9”全国消防日宣传活动 主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党政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安徽省消防条例》第八条:每年119日为本省消防日。
6  灭火救援服务 主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党政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7  群众性消防工作指导 主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党政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8  接待来镇上访群众 主动服务 《信访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收到的信访事项应当登记、转送、交办而未按规定登记、转送、交办,或者应当履行督办职责而未履行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信访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或者有关工作部门应当及时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输入信访信息系统,信访人可以持行政机关出具的投诉请求受理凭证到当地人民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或者有关工作部门的接待场所查询其所提出的投诉请求的办理情况。 党政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9  办理群众来信 依申请办理 《信访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收到的信访事项应当登记、转送、交办而未按规定登记、转送、交办,或者应当履行督办职责而未履行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信访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或者有关工作部门应当及时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输入信访信息系统,信访人可以持行政机关出具的投诉请求受理凭证到当地人民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或者有关工作部门的接待场所查询其所提出的投诉请求的办理情况。 党政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0  受理网上信访投诉事项 依申请办理 《信访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收到的信访事项应当登记、转送、交办而未按规定登记、转送、交办,或者应当履行督办职责而未履行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信访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或者有关工作部门应当及时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输入信访信息系统,信访人可以持行政机关出具的投诉请求受理凭证到当地人民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或者有关工作部门的接待场所查询其所提出的投诉请求的办理情况。 党政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1  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查询 依申请办理 《信访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收到的信访事项应当登记、转送、交办而未按规定登记、转送、交办,或者应当履行督办职责而未履行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信访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或者有关工作部门应当及时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输入信访信息系统,信访人可以持行政机关出具的投诉请求受理凭证到当地人民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或者有关工作部门的接待场所查询其所提出的投诉请求的办理情况。 党政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2  信息公开 主动服务 1.《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 党政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3  开展信访宣传活动 主动服务 1.《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党政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4  档案资料查阅服务 依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967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决定》修正)第十九条: 档案馆应当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并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方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 党政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5  查阅档案介绍信开具 依申请办理 1、《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 《档案法》所称档案的利用,是指对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己开放的档案。 党政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6  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更新核实转报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发改移民﹝2008113号)第一条第五款:自然减员人口由移民镇或社管中心摸底调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区水库移民管理部门核定,并报市级移民管理部门复核汇总,于次年1月底前报省水库移民管理局核准。 经济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7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布 主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经济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8  建设、维护公用路灯 主动服务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十四条:公用路灯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建设,并负责运行维护和交付电费,也可以委托供电企业代为有偿设计、施工和维护管理。 经济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9  物业服务投诉受理 依申请办理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及相关规定提供物业服务。未按约定或者规定提供物业服务的,业主有权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并可以向县、区、开发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下设的管理区投诉。县、区、开发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下设的管理区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经济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0  发布城市规划区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告 主动服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第一款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为民服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1  采取措施实施土地整理 主动服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排灌工程设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止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污染土地。 经济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2  公布村庄、集镇规划 主动服务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八条 村庄、集镇规划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第十四条  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和集镇建设规划,须经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由乡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庄建设规划,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由乡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七条 村庄、集镇规划经批准后,由乡级人民政府公布。 经济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3  加强道路保护,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主动服务   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三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乡道、村道的需要,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是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不得向通行车辆收费。 经济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4  村道公路用地外缘的建筑控制区的确定及公告 主动服务 《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三十二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县道、乡道两侧自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不少于一米的范围为公路用地,自公路用地外缘起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的范围为建筑控制区,并向社会公告。村道的公路用地范围由村民委员会通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确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村道自公路用地外缘起一般不少于三米的范围为建筑控制区,并向村民公告。 经济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5  乡道的建设和养护 主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第三款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第三十八条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农村义务工的范围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公路两侧的居民履行为公路建设和养护提供劳务的义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公路的保护。 经济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6  大型宗教活动安全保障服务 主动服务 《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二条  第二款 大型宗教活动应当按照批准通知书载明的要求依宗教仪轨进行,不得违反本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的有关规定。主办的宗教团体、寺观教堂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大型宗教活动举办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实施必要的管理,保证大型宗教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经济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7  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 主动服务 《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五条、《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工信部联原〔2015309号)(三十)。  经济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8  协助做好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 主动服务 《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第五条第三款 ()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9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主动服务 《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民委发[2010]13号):(四)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活动。各地要继续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经济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0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考核、推荐 主动服务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评审命名办法》(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令1号)第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工作部门负责教育基地的考核、推荐,支持教育基地的建设和发展,推动教育基地之间交流合作,指导教育基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影响。 经济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1  组织开展安徽环保宣传周暨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 主动服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第十二条:每年65日为环境日。 经济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2  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对污 主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经济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置
33  开展“12 ·8”统计法颁布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主动服务 全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指出:结合“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组织筹备集中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依法统计基本理念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经济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4  平价商店(惠民菜篮子活动)组织实施 主动服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五、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更好服务宏观调控。(十八)加强价格总水平调控。加强价格与财政、货币、投资、产业、进出口、物资储备等政策手段的协调配合,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形成政策合力,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处于合理区间。六、保障措施(二十五)兜住民生底线。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行涉及民生的价格政策特别是重大价格改革政策时,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特别是政策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可能影响,做好风险评估,完善配套措施。落实和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特别是对特困人群的救助措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加强民生领域价格监管,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维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 经济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5  节能宣传教育 主动服务 1.根据国务院第六次办公会议的精神,从1991年起,国家每年举办节能宣传周活动 经济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6  举办各类科普教育展览、讲座 主动服务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科学技术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编办〔200953号):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科技攻关计划和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推动农村科技进步;指导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农业科技园区的有关工作。2.《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6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6101号):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和资源统筹,充分发挥各级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组织开展科技活动周活动。 经济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7  开具学生在读证明 主动服务 1.《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2011012):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管理员负责做好电子学籍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数据备份等系统安全工作,并按有关法规做好学籍信息保密工作,核查学生开具证明用途,核查学生在籍情况,为在籍在校的学生免费开具学生在读证明。 社会事务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8  全民健身设施建设 依申请办理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第六条: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健身: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着力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有效扩大增量资源,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建设县级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 社会事务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9  公共体育设施保养、维修 主动服务 《安徽省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公共体育设施应定期保养、维修。非经营性的大中型公共体育设施的重大保养、维修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社会事务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40  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主动服务 《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定机构负责全民健身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4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补偿审核转报 主动服务 《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每年度筹集一次,按自然年度运行。参加人的个人缴费以户为单位于当年的2月底前一次性缴清。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负责收缴。具体收缴方式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确定。 社会事务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42  出具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意见 依申请办理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第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在受理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申请后,对拟同意的,应当征求拟设立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意见。 社会事务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43  宗教院校教师个人品行证明出具 主动服务 《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聘任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申请宗教院校教师资格,应当填写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宗教教职人员应同时提交宗教教职人员证书;(二)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三)毕业院校出具的毕业鉴定表,以及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个人品行情况材料。 社会事务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44  经济困难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资料审核 依申请办理  1.《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意见》(皖政办〔200847号):(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2)贷款申请: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2.国务院《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知识问答》:一、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程序如下:1.学生凭有效证件(新生凭录取通知书,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学生凭学校证明)到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中心领取助学贷款申请表。2.在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村、乡、县民政部门公章,连同个人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中心。3.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发给学生助学贷款合同。4.学生将填写好的助学贷款合同交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领取回执单,学生将回执单返回给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中心。5.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中心将贷款学生的贷款合同及学校的回执单交给信用社,信用社将学生的贷款打到学校的账户上。 社会事务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45  农村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材料核实转报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教育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安徽省农村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十三条:初审公示。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应集中收集本乡镇(街道)原民办教师的原始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复印和立卷入档,并结合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逐人进行初审。对卷宗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考要及时予以初审通过;对卷宗材料不齐全的,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与核实。对不符合认定范围和条件的,要向当事人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将初审、核实的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分别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原民办教师原任教学校同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对公示有异议的,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结果重新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由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将辖区内原民办教师的卷宗材料、核实汇总表(见附件2 )等相关材料报县(市、区)教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第十四条:审核公示。县(市、区)教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所报初审结果逐人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及时审核通过;对材料不全的,需进行调查核实;对审核未通过的,要及时反馈乡镇(街道),做好解释工作。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要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及原民办教师原任教学校进行不少于二周的公示。县(市、区)教龄补助认定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公示无异议的审核汇总表,上报设区市原民办教师教龄认定专项工作小组进行核定。 第十五条:核定报批。设区市教龄补助专项工作小组对所辖县(市、区)上报的审核汇总表进行核定,并将核定结果汇总表报省教育、财政、人社部门批准备案。 社会事务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46  教师资格申请证明出具 依申请办理 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第188号令)第十五条第一款: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或者材料:(四)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社会事务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47  开展禁毒教育和禁种宣传 依申请办理 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禁毒办发[2010]1号)。依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禁毒教育进农村,提高农民禁毒法制观念。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要立足农村有线广播、墙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抓住农贸集市、节假日等有利时机,在人群集中地点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禁毒宣传教育,帮助广大农民特别是返乡农民工识毒、防毒、拒毒,免受毒品侵害。乡镇和村广播室要定时播放禁毒教育内容;毒品问题严重地区要做到乡乡有禁毒音像宣传品、村村有宣传挂图、户户有宣传手册。党委宣传、教育行政、公安、卫生行政、司法行政、农业、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共青团等部门要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法律进乡村活动和农家书屋、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开展禁毒宣传资料、禁毒文艺、禁毒电影进农村活动;要把毒品预防知识纳入农村党员和农民职业教育内容,借助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和农村职业教育培训网络,面向农村开展禁毒教育。禁毒、农业、林业、民政、公安等部门要指导基层组织、单位在可能种植毒品原植物地区,深入开展禁种宣传,增强群众禁种意识,防止罂粟种籽落地。 社会事务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48  协助查处传销行为 主动服务 《禁止传销条例》第十二条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 社会事务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49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转报 主动服务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印发<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的通知》(建村〔2015170号)第十条:危房改造户的确定应遵循以下程序:1.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将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发放到户,明白卡的内容包括补助对象条件、补助标准、申请程序、资金发放等环节的有关规定;2.符合条件的农户申请;3.村委会组织村民或村民代表对申请农户进行评议;4.评议结果在村委会公示栏及村民组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5.乡镇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危房改造户进行逐一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6.县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各乡镇报送的危房改造户资料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审批,提出审批意见,并公示;7.经县级审批的危房改造户,由村委会在村公示栏进行公布;8.各乡镇根据审批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名单,组织与各户签订实施改造协议书,明确改造内容、要求、补助资金、完成时限等。 社会事务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50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申请办理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城镇住房保障的对象,为住房困难和收入、财产等符合保障条件的城镇家庭、个人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具体标准及条件,由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社会事务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51  城镇家庭住房救助申请转报 依申请办理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住房困难标准和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房价格水平等因素确定、公布。 社会事务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52  致富带头人培训 依申请办理 1.《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第三条第(五)项:积极推进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 2.《关于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 2号)全文。 社会事务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53  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咨询 主动服务 1.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478号):全文。 社会事务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54  防汛抗旱应急演练 依申请办理 《宣城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5.7.3演习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每年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或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专业演习,提高防汛抢险队的应急响应能力。 水利中心站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55  汛情、旱情通告发布 主动服务 1.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等《关于报送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的报告》(皖发改农经﹝2016308号)第十二章第五点:大力推广应用净水新工艺、新型除氟滤料、无负压设备、水厂信息化控制、视频实时监测控制等新产品、新技术工作,提高农村饮水科技含量,充分发挥科技在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中的作用。 水利中心站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56  防汛、抗旱预警信息发布 主动服务 《郎溪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水利中心站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57  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徽省水法宣传 主动服务 1.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第38条:采取各种形式,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水利中心站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月”活动
2.《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工作措施中第3条: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
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办政法〔2016136号)第2条主要任务中第8条:持续开展水利法治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以及水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大力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教育成效……”
58  集中供水 主动服务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乡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村庄、集镇饮用水源;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集中供水,使水质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水利中心站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59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主动服务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0769号)六、(一)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病险水库加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落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制,按照事权一致,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省管大型水库责任主体在省,市管大中型水库责任主体为有关市政府,县、乡(镇)管中小型水库责任主体为有关县、乡(镇)政府。 水利中心站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60  防洪教育 主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洪区安全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防洪区内的单位和居民进行防洪教育,普及防洪知识,提高水患意识;按照防洪规划和防御洪水方案建立并完善防洪体系和水文、气象、通信、预警以及洪涝灾害监测系统,提高防御洪水能力;组织防洪区内的单位和居民积极参加防洪工作,因地制宜地采取防洪避洪措施。 水利中心站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61  蓄滞洪区内居民补偿金的审核 主动服务 1、《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第十九条  蓄滞洪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在补偿资金拨付到位后,应当及时制定具体补偿方案,由乡()人民政府逐户确定具体补偿金额,并由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布。补偿金额公布无异议后,由乡()人民政府组织发放补偿凭证,区内居民持补偿凭证、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县级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领取补偿金。 水利中心站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62  蓄滞洪区内居民的承包土地、住房、家庭农业生产机械 主动服务  财政部对《国家蓄滞洪区运用财政补偿资金管理规定》(财政部令第13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国家蓄滞洪区运用财政补偿资金管理规定》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71日起施行。 水利中心站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和役畜以及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的登记
63  饮用水水源保护标志设立 主动服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第四款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确保饮用水安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水利中心站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64  水旱灾害防御抽排水应急救援服务 主动服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第四十二条  干旱灾害发生地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力量,向村民、居民宣传节水抗旱知识,协助做好抗旱措施的落实工作。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七条  发生洪涝灾害后,有关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灾区的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救灾工作以及所管辖地区的各项水毁工程设施修复工作。水毁防洪工程设施的修复,应当优先列入有关部门的年度建设计划。国家鼓励、扶持开展洪水保险。 水利中心站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65  水利技术成果转移推广 主动服务 1.《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 20111号):要着力提高水利科技创新能力,力争在水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核心技术上实现新突破,加快水利科技成果推广转化。 水利中心站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66  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区警示隔离标志设置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一条 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周边生活生产活动频繁的区域,应当设置隔离防护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移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 水利中心站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67  退耕还林活动宣传教育 依申请办理 《退耕还林条例》第十条第一款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退耕还林活动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生态建设和保护意识。 自然资源规划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68  退耕还林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依申请办理 《退耕还林条例》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技术推广单位或者技术人员,为退耕还林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自然资源规划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69  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主动服务 《森林防火条例》(1988116日国务院公布;200811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081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1号公布;自200911日起施行) 自然资源规划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70  扶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 主动服务 1.国家林业局《关于促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意见》(林改发〔2009190号) (全文) 自然资源规划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71  植树造林宣传 主动服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一条 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自然资源规划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72  森林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 主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工作,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新闻媒体、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志愿者等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活动。 自然资源规划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73  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主动服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一条 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自然资源规划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74  林业技术培训和咨询指导服务 主动服务 1.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乡镇林业工作站的政策宣传、资源保护、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作用。 自然资源规划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75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咨询 主动服务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做好对社会化防治的指导,积极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和积极的政策支持。 自然资源规划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76  古树名木保护政策宣传服务 主动服务 《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保护意识,鼓励和促进古树名木保护的科学研究,推广古树名木保护的科研成果和技术,提高古树名木的保护水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古树名木保护级别,安排专项经费,专项用于古树名木的资源调查、认定、保护、抢救以及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培训等工作。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古树名木养护技术规范的宣传和培训,指导养护责任单位和个人按照技术规范进行养护,并无偿提供技术服务。 自然资源规划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77  古树名木保护技术推广与培训 主动服务 《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保护意识,鼓励和促进古树名木保护的科学研究,推广古树名木保护的科研成果和技术,提高古树名木的保护水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古树名木保护级别,安排专项经费,专项用于古树名木的资源调查、认定、保护、抢救以及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培训等工作。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古树名木养护技术规范的宣传和培训,指导养护责任单位和个人按照技术规范进行养护,并无偿提供技术服务。 自然资源规划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78  林业科技推广 主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十一条: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属于公共服务机构,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一)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关键农业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第二十四条: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认真履行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益性职责,向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农业技术,实行无偿服务。 自然资源规划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79  林业新品种引进 主动服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业技术,是指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包括:(一)良种繁育、栽培、肥料施用和养殖技术。第十一条: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属于公共服务机构,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一)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关键农业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 自然资源规划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80  开展防沙治沙宣传教育 主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九条: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防沙治沙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防沙治沙意识,提高公民防沙治沙的能力。 自然资源规划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81  治沙技术指导 主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技术推广单位,应当为土地使用权人和承包经营权人的治沙活动提供技术指导。 自然资源规划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82  野生动物危害预防和控制 主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7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201711日起实施) 自然资源规划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83  农村居民自留地和房前屋后采伐的自有零星木材证明出 主动服务 《森林防火条例》(1988116日国务院公布;200811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081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1号公布;自200911日起施行) 自然资源规划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84  林业普法宣传 主动服务 1.《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9号)第六条 林业工作站承担政策宣传、资源管理、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具体职责是: (一)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自然资源规划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85  野生动物造成损害补偿调查核实转报 主动服务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做好对社会化防治的指导,积极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和积极的政策支持。 自然资源规划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86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材料转报 主动服务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资格进行核查;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87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主动服务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在总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88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变更登记 主动服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十条 参保变更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缴费档次、银行账号、特殊参保群体类型、性别、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址等。以上内容之一发生变更时,参保人员应及时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村(居)委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以下简称《变更表》)。村(居)协办员按规定时限将相关材料及《变更表》上报乡镇(街道)事务所。参保人员本人也可到乡镇(街道)事务所或县社保机构直接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89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依申请办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三十四条 参保人员出现死亡、出国(境)定居、保险关系转出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应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90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依申请办理 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第七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91  社会保险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查询 主动服务 《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第四款: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9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查询 依申请办理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二十一条:参保人员可到县社保机构、乡镇(街道)事务所打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明细表》。社保机构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将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单内容告知本人。同时,社保机构可通过政府网站、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将个人账户记账明细、个人权益记录等相关信息提供参保人员。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93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依申请办理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9):地方人民政府要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加强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尽快建立适合被征地农民特点与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资金,促进被征地农民实现就业和融入城镇社会,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准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94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办理 依申请办理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9):地方人民政府要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加强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尽快建立适合被征地农民特点与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资金,促进被征地农民实现就业和融入城镇社会,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准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95  失业保险待遇代办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四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96  《就业创业证》申领 依申请办理 1.《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社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补充公告》(2015年第12号):《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已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 2.《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87号)第六条: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首次进行求职登记、就业登记、失业登记时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97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及贴息办理材料转报 依申请办理 1.《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银发〔2008238号):(三)进一步改进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各省级财政部门要管好用好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保证贴息资金按规定及时拨付到位和专款专用。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拨付审核权限下放至各地市级财政部门。各地市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审核程序,加强监督管理,贷款贴息情况报告制度由按月报告改为按季报告。 2.《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金〔20131583号):一、规范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范围。持有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含转移就业满6个月后进行失业登记的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普通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释解教人员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依照规定程序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3《关于在邮政储蓄银行全面开展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金〔2012384号):第二段第七条:整贷直发贷款按照个人自愿申请、社区推荐、人社部门审查、邮储银行审批核贷的程序进行。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98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办理 主动服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423号)  第十五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并可补缴至满15年;对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对于没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99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依申请办理 《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皖人社〔201087号)第九条: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以及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应进行就业登记。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00  就业登记服务 依申请办理 《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皖人社〔201087号)第九条: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以及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应进行就业登记。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01  失业登记服务 依申请办理 《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第三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工作,建立专门台账,利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记录《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信息,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02  社会保障卡发放 依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三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省、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其所属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具体承担社会保障卡发行和技术管理的有关事务。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03  就业援助 依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采取多种就业形式,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开发就业岗位,确保城市有就业需求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可以向住所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援助。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确认属实的,应当为该家庭中至少一人提供适当的就业岗位。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04  就业救助与就业服务 依申请办理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十四条 申请就业救助的,应当向住所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后予以登记,并免费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05  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登记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二、()参保缴费 1.参保登记。城镇居民按自愿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在居住地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和未就学的少年儿童,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或定居地)的城镇街道、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汇总造册后,由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统一到市(区)、县的社会保险经办(征缴)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06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缴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每年度筹集一次,按自然年度运行。参加人的个人缴费以户为单位于当年的2月底前一次性缴清。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负责收缴。具体收缴方式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确定。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07  《就业失业登记证》补(换)发 依申请办理 《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87号)二、对持《再就业优惠证》、原《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劳动者,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受委托的街道(乡镇)、社区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换发过程中,应将原有证件上的个人信息、就业失业状况和享受政策情况信息转记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还要将其所持《再就业优惠证》的证件编号标注在《就业失业登记证》其它记载事项中。如《再就业优惠证》、原《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遗失,其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情况以相关部门记录为准。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08  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援助 依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应当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09  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 依申请办理 《残疾人就业条例》第二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就业困难的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服务,鼓励和扶持职业培训机构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并组织残疾人定期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10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依申请办理 《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629)就业困难人员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形式的灵活就业(即劳动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收入不固定、劳动关系不固定的就业形式)、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报享受社保补贴。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11  公共就业服务 依申请办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12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依申请办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13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 依申请办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14  “送戏进万村”活动宣传 依申请办理 《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皖文财〔201556号):乡镇、行政村负责做好活动宣传、提供演出场地、观众组织等工作。 为民服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15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服务 依申请办理 《省文化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皖文财〔201127号):全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图书馆(含少年儿童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含乡镇综合文化站、街道文化站)、各级美术馆向公众免费开放。 为民服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16  农家书屋运行维护 依申请办理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加强对农家书屋的统筹管理。 为民服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17  科学文化知识普及 依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8号《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第三章职能和服务第十一条文化站通过以下方式履行职能,开展服务:(一)举办各类展览、讲座,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群众求知致富,促进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为民服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18  组织指导文化活动 依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8号《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第三章职能和服务第十一条文化站通过以下方式履行职能,开展服务:(二)根据当地群众的需求和设施、场地条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和广播、电影放映活动;指导村文化室(文化大院、俱乐部等)和农民自办文化组织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  为民服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19  配送公共文化资源 依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8号《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第三章职能和服务第十一条文化站通过以下方式履行职能,开展服务:(三)协助县级文化馆、图书馆等文化单位配送公共文化资源,开展流动文化服务,保证公共文化资源进村入户。 为民服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20  农村老放映员身份和工龄核实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为农村老放映员发放工龄补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广字〔201434号)三、认证办法 人员身份和工龄的认定程序:(一)个人向乡镇认定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原始材料。(二)乡镇认定工作小组进行初审核实,报县(市、区)农村老放映员工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三)县(市、区)农村老放映员工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和相关原始材料进行审核。(四)审核结果在乡(镇)、村及县电影公司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审核通过的人员情况及依据。(五)审核后的发放名单报设区的市农村老放映员工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并报省新闻出版广电、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备案。(六)县(市、区)根据批准备案的名单发放工龄补助。 为民服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21  图书馆文献借阅和咨询服务 主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8号《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第三章职能和服务第十一条文化站通过以下方式履行职能,开展服务:(四)在县级图书馆的指导下,开办图书室,开展群众读书读报活动,为当地群众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 为民服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22  图书馆办证(补证)服务 主动服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公共图书馆应当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告本馆的服务内容、开放时间、借阅规则等。 2.《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GB/T28220—2011):公共图书馆应分别根据有效持证读者和服务人口的总数,计算已外借文献量(册)占有效持证读者总数和服务人口总数的比例,以反映流通馆藏对有效持证读者的服务使用情况。 为民服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23  数字文化信息服务 主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8号《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第三章职能和服务第十一条文化站通过以下方式履行职能,开展服务:(五)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 为民服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24  提供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帮助 主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为民服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25  图书馆免费开放服务 主动服务 1.《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全面推动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在推进免费开放的过程中,建立与其职能任务相适应的基本文化服务内容和方式,加强管理,深化改革,提升服务能力。 为民服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26  文化馆(站)群众文化创作、活动辅导 主动服务 《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第三条第二款: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 为民服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27  农村电影放映服务 主动服务 《安徽省农村电影放映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全省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由各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乡镇文化站积极配合,放映单位负责具体落实。 为民服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28  孤儿救助申请材料转报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710号) 孤儿的认定和接收:(一)孤儿,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父母因重大困难无法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三) 1.孤儿申请基本生活费,履行以下程序:(1)申请。由孤儿或其监护人向儿童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2)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实。(3)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批工作。2.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申请基本生活费,由福利机构负责汇总孤儿信息、证明材料,向主管民政部门提出申请。3.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申请基本生活费,由其监护人持国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具的医学证明,直接向感染儿童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由县级民政部门核定、审批。4.父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儿童申请基本生活费,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材料(工伤伤残等级达四级以上,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由县级民政部门核定、审批。(四)1.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实行动态管理,按月发放。2.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和发放情况由市、县(市、区)民政部门或委托所属的社会(儿童)福利中心负责汇总整理。3.各市、县(区)财政部门对孤儿基本生活费实行专账核算,根据同级民政部门提出的支付申请,将孤儿基本生活费直接拨付到孤儿(或其监护人)个人账户或福利机构集体账户。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29  社会弃婴救助申请材料转报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儿童福利机构工作规程》中规定儿童福利机构是指由民政部门设立,为儿童提供收留、抚养、安置、保健、康复训练和特殊教育等福利服务的机构。包括独立儿童福利院和社会福利中心儿童部。第三条:本规程所称弃婴(儿)是指被法定监护人遗弃,自发现之日起,60日内查找不到法定监护人的婴(儿);第四条:本规程所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父母因特殊困难无法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第五条:本规程所称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30  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材料转报 依申请办理 《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民发〔2008156号)第二条 民政部负责全国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县(市、区)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具体工作。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31  80岁以上高龄津贴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主动服务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皖政〔201120号)二、加快建立完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六)适时建立并逐步完善全省高龄老人津贴制度,重点对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建立并完善政府为低收入老人购买服务机制。《宣城市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实施办法》(宣政[2012]l7)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32  农村留守儿童临时监护照料 主动服务 《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二、(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各级政府重要工作内容,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属地责任,强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六、(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民政部要牵头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在2016年上半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功能,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各级妇儿工委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各地民政、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相关责任。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33  社会老人自费代养服务 主动服务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2000]13号《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十二)老年服务业的发展要走社会化、产业化的道路。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共同发展老年服务业,逐步形成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服务机构按市场化要求自主经营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34  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供养待遇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主动服务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 456 号)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第七条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第九条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35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依申请办理  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优字〔2011109号)精神规定,政策实施的对象为:195411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36  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依申请办理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等国家有关部门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做好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分别规定:对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对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中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发放生活补助。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37  部分年满60周岁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申请材料核实转 依申请办理 《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227号):一、部分烈士子女是指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38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民优字〔201020号)第三条:患慢性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伍回乡且生活困难的,可以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申报程序如下:1、本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2、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的身份、是否仍然患病、生活是否困难等进行核实,并出具证明材料报乡镇(街道);3、乡镇(街道)调查核实后,填写《安徽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审批表》,并以正式文件报县(市、区)民政部门;4、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查申请人有关资料,认为符合条件的,安排或通知申请人到市级民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对军队医院证明的慢性疾病进行检查。县级民政部门在收到市级医疗鉴定意见后,将备齐的相关材料报市级民政部门审批;5、市级民政部门将拟批准的人员名单逐级反馈到乡镇(街道)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6、公示结果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收集报市级民政部门,市级民政部门下达审批文件。第五条:市级民政部门应对县级上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审批,认为符合条件的,在《安徽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定期定量补助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批准其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从批准之日下月起由当地县级民政部门发给定期定量补助及享受其他相关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纠正。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39  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依申请办理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4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三十八条: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征兵条件的,优先批准服现役。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征兵条件的,优先批准服现役。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2.《烈士褒扬条例》(2011年7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1号公布,根据2019年8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烈士褒扬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烈士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且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烈士的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为公务员。
140  义务兵家庭和符合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申请材料 依申请办理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48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公布,根据20193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三十八条: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征兵条件的,优先批准服现役。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征兵条件的,优先批准服现役。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核实转报 2.《烈士褒扬条例》(20117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1号公布,根据20198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烈士褒扬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烈士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且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烈士的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为公务员。
141  重点优抚对象困难临时性救助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重点优抚对象享受享受普惠加优待规定》(民优字〔2013128号):第十一条: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因各种原因突然遭遇严重生活困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临时性或一次性生活救助。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42  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核定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组通字〔201423号)第三条 各级组织、民政部门负责离任村干部身份认定及个人享受补助标准核定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补助资金的筹措和监管工作,确保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根据认定结果,负责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代发工作。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43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优先 依申请办理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48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公布,根据20193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三十八条: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征兵条件的,优先批准服现役。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征兵条件的,优先批准服现役。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批准服现役优待政策咨询服务 2.《烈士褒扬条例》(20117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1号公布,根据20198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烈士褒扬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烈士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且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烈士的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为公务员。
144  四级以上残疾军人、因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五级至六级残 依申请办理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48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公布,根据20193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三十条: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一)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二)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三)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未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发给。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疾等级的初级士官和义务兵护理费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2.根据2019年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对因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五级至六级残疾等级的初级士官和义务兵,自移交安置第二年1月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放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
145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申请材料 依申请办理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秘〔202098号):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见附件,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核实转报
146  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依申请办理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  413 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四十四条:复员军人生活困难的,按照规定的条件,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条件。第五十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复员军人,是指在195410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47  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办理 依申请办理 1.《关于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发〔2007102):核查认定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实施,由参战、参试人员本人户籍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县(市、区)民政部门统一组织调查、申报和审定。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秘〔202098))四、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以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中央财政承担60%,即30元;余下的20元,省级财政承担60%,即每人每月12元,市县财政承担40%,即每人每月8元。提高后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460元(每人每月705元,其中5元为我省在国家每人每月700元标准上另行增加补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40元,省级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52元,市县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368元。
148  建国前入党的部分老党员生活补贴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依申请办理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民优字〔2017174号):七、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在现行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补贴调整,仍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贴。提高后的补助标准为:193776日前入党,达到每人每年8040元;193777日至194592日入党的,达到每人每年7320元;194593日至1949930日入党的,达到每人每年6360元;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待遇的老党员,每人每年600元。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各承担50%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49  1958年前省农业劳动模范困难补助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依申请办理 《关于对1958年前农业劳动模范给予困难补助的意见》的通知(皖农人[2014]68号)四、审批程序 由补助对象个人或委托村委会(社居委)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见附件),并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并建档(依据省农委印发的《安徽省1958年前农业劳模名录及有关资料选编》)。以后每年复核一次。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50  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审核 依申请办理 1.《自然灾害救助条例》(201078日国务院令第577号)第十九条: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第二十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居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自然村、社区范围内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成立的,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审批。 2.《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第260号令)第二十四条:恢复重建居民住房的补助对象按照下列程序确定(一)受灾人员向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居民小组向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提名。(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组织对申请、提名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补助的对象。(三)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将拟补助的对象在其居住的自然村、社区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日。(四)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另行组织的民主评议确定异议不成立的,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将拟补助的对象名单、申请或者提名的材料、民主评议意见和其他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10日内完成审核工作。(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审核意见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提交的材料一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10日内完成核定工作。(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补助对象和补助资金的数额、补助物资的品种和数量。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51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申 依申请办理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第十四条: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除按照本条例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第十五条:一次性抚恤金发给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请材料核实转报
152  重大传染病与艾滋病病人生活救助金申请转报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与艾滋病病人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二)生活救助经费补助标准:对因艾滋病导致劳动能力丧失的特困艾滋病病人,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因艾滋病导致父母双亡的孤儿,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因艾滋病导致父母一方亡故的子女,按照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按照每人每月 1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因艾滋病导致子女亡故且无其他人赡养的60岁以上的老人,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第十一条:资金使用要求:(二)生活救助经费实行一卡式发放。生活救助经费由被救助对象提出申请,报当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当地乡镇政府或街道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工作后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同级民政部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后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救助对象凭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通知到财政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领取救助资金。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53  救灾资金发放初审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县级民政部门要规范救灾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54  重点优抚对象政策咨询服务 依申请办理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是本条例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第十四条:对符合条件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第二十一条:现役军人残疾被认定为因战致残、因公致残或者因病致残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第三十四条: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医疗优惠待遇。第四十四条:复员军人生活困难的,按照规定的条件,由当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条件。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55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 依申请办理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48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公布,根据20193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十六条: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金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156  协同组织《烈士光荣证》颁授仪式 依申请办理 《民政部关于启动〈烈士通知书〉〈烈士证明书〉和换发〈烈士证明书〉工作的通知》(民函[2013]247号)第二条 :凡2004101日《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201181日《烈士褒扬条例》公布实施后评定(批准)为烈士的,均填发《烈士证明书》。由部队和公安现役部门评定(批准)的烈士,烈士遗属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及时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报发放《烈士证明书》。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57  烈士安葬服务 依申请办理 《烈士安葬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6号):烈士在烈士陵园或者烈士集中安葬墓区安葬。烈士陵园、烈士集中安葬墓区是国家建立的专门安葬、纪念、宣传烈士的重要场所。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58  提供老年人权益保障服务 依申请办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三十九号)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健全老龄工作体制,加强老龄工作者队伍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59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 依申请办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救助场所,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护送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到救助场所,由救助场所予以救助和妥善照顾,并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领回。对孤儿、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以及其他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虐待、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在办理收留抚养工作中牟取利益。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60  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部分复退军人短期疗养工作的通知》(皖民优函〔2011113号):一、入院疗养对象。疗养对象为全省范围内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无重大疾病、传染病和生活能自理、心理健康的五至十级残疾军人、年老体弱复员军人。(省里每年均下达计划,为年度例行工作)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61  优抚对象荣誉激励 依申请办理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48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公布,根据20193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五条: 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管全国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各自的军人抚恤优待责任和义务。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退役军人事务部《光荣牌悬挂服务管理工作规定(试行)》(退役军人部发〔201950号)第六条第三款: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承担光荣牌悬挂和服务管理具体事务性工作。
162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依申请办理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十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63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材料核实确认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皖民社救字〔202174号)。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64  医疗救助 依申请办理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二十九条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65  乡级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公布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68号)第二章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第七条:设区的市及其管辖的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网站,应当公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66  临时救助 依申请办理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四十七条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67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信息公布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68号)第二章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第七条设区的市及其管辖的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网站,应当公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68  重点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标准公布 依申请办理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69  出具被供养人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八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应当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提交供养亲属身份证明、户口簿,以及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处出具的被供养人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证明
170  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项目审核 依申请办理 《关于印发<2015年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残联〔20151)二、(一)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项目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71  困难精神病人医药费补助申请受理初审 依申请办理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国务院决定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统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这是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的重要举措,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72  残疾儿童康复补助申请受理初审 依申请办理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务院令〔2017675号)、《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 号)有关要求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73  贫困精神病患住院医疗救助资格审核 依申请办理 1.《关于印发<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残联〔2012241号)凡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患者,经指定精神科专科医院确诊后,由居(村)委会和社区精防医师推荐,经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项目申请表》,经街道(乡镇)审核符合条件后上报县残联审核批准后,由县残联发放《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卡》。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74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出具经济状况证明出具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八条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以下材料:(一)有效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三)与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材料。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75  适当提高重残、多残、特困残疾人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金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优待扶助残疾人规定》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下列残疾人采取生活保障措施:(一)对有重度残疾人、多个残疾人的家庭及其他特困残疾人家庭,在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基础上,根据分类施保的原则,适当提高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补差额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的补差额
176  进入光荣院集中供养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依申请办理 《光荣院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进入光荣院集中供养,应当由本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无法表达意愿的,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其他公民代为提出申请,报光荣院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77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证明出具 主动服务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发〔200713号文件的要求,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等信息;对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调查、认定;建立学生信用和贷款资格评议小组,确定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名单,测算贷款需求,编制贷款预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初审等管理工作;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78  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安徽省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行动计划》(皖政办<2018>6号),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范围的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经评估确定为轻、中、重度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分档提高补贴标准,统筹用于照料护理支出。补贴形式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服务网络不健全的农村地区可以惠农一卡通"方式支付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79  城镇“三无”人员入住福利中心申请转报 依申请办理 《关于印发<安徽省社会(儿童)福利中心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民福函〔2011180号)第六条:城镇三无人员的认定和接收:(一)城镇三无人员是指具有当地户籍的城镇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二)城镇三无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县级民政部门批准,并签订入住协议后,可以入住本地福利中心。其中未成年人认定和接收参照第五条第四款规定。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80  “四类”特困群体实施殡葬救助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依申请办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四、完善促进殡葬事业发展配套政策 (二)保障困难群众基本需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时,对享受民政部门各类救助的城乡困难群众、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人员以及经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尸体,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基本服务收费减免政策及政府补偿办法,报请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面向辖区所有居民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标准及政府补偿办法,逐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殡葬救助保障体系。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81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证明出具 依申请办理 根据《民政部关于规范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社会散居孤儿收养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06号),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是指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根据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重特大疾病证明、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重度残疾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的判决书出具的能够确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相关证明。生父母确因其他客观原因无力抚养子女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关证明可以作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使用。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82  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申请低保认定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16185号)第十六条:全面落实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策,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申请低保的,其获得低保的具体认定办法,由市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自行制定。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83  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申请低保认定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16185号)第十五条:生活困难、单独立户(靠家庭供养无法单独立户,可按照单人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申请低保的,其获得低保的具体认定办法,由市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自行制定。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84  贫困家庭证明出具 主动服务 1.各级地方政府确定的农村和城镇低保家庭;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85  自然灾害救助服务 主动服务 《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第十九条 自然灾害的灾情稳定前,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每日逐级上报并及时向社会发布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动态等情况。第二十一条 自然灾害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核查因灾遇难人员的基本情况,对因灾遇难人员的近亲属提供的身份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因灾死亡人员的抚慰金发放对象,及时发放抚慰金。第二十二条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自然灾害损毁居民住房的调查、评估和居民住房恢复重建的组织实施工作。第二十六条 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物资应当无偿用于下列事项:(一)受灾人员的转移安置;(二)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救助;(三)受灾人员的医疗救助;(四)因灾遇难人员亲属的抚慰;(五)受灾地区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六)因灾损毁居民住房的恢复重建;(七)自然灾害救助物资的采购、储存和运输;(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用途。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对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物资发放情况登记造册,保存备查。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86  救灾捐赠、募捐活动及款物分配、使用情况公布 主动服务 救灾捐赠管理办法《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救灾捐赠、募捐活动及款物分配,使用情况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集中捐赠和募捐活动一般应在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向社会公布信息。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87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 主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88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 依申请办理 《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第四条,第一款 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89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实施 依申请办理 1.《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构建辅助器具适配体系,完善辅助器具标准,实施《残疾人辅助器具机构建设规范》,发挥国家和区域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的作用,加强各级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站)建设,推广辅助器具评估适配等科学方法,推进辅助器具服务进社区、到家庭。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关于印发〈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2012222号):2011-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各地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
3.《安徽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皖政〔201188号):构建辅助器具适配体系。加强省、市、县(市、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站)建设,推进辅助器具服务进社区、到家庭。制定我省残疾人辅助器具基本配置目录,继续对贫困残疾人适配基本辅助器具给予政府补贴。
4.《关于印发〈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发〔201627号):实现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到2020年,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
190  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皖残联〔20177号《纲要》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出台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规定。确保新(改、扩)建道路、建筑物和居住区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加快推进政府机关、公共服务、公共交通、社区等场所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公共交通工具逐步配备无障碍设备,公共停车区按规定设立残疾人停车位。加强无障碍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和监督使用。推广残疾人家居无障碍通用设计,加大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力度。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镇村创建工作。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91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依申请办理 (一)《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规定中央财政从2009年开始对残疾人轮椅车燃油给予适当补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对象为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车主须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的下肢残疾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相关规定。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92  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 依申请办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一条: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参与文化生活的权利。2.《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残联发〔20127号):三、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文化服务 (六)深入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3.《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皖残联〔201355号):三、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文化服务(六)深入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一年一度的残疾人文化周是开展基层残疾人文化活动的有效载体。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93  第二代残疾人证申请受理 依申请办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联发﹝201734号)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
3.《关于印发<安徽省残疾人证发放与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194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受理并初审服务 依申请办理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国务院决定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统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的认定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实施方案之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民生办〔20201号):补贴标准: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8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400元。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根据残疾人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3、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范围,提高标准。   
195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受理并初审服务 主动服务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国务院决定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统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的认定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实施方案之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民生办〔20201号):补贴标准: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8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400元。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根据残疾人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3、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范围,提高标准。   
196  听障儿童康复技术服务申请及转介 主动服务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84号)。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97  智障儿童康复技术服务申请及转介 依申请办理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84号)。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98  孤独症儿童康复技术服务申请及转介 依申请办理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84号)。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99  脑瘫儿童康复技术服务申请及转介 依申请办理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84号)。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00  持证肢体残疾人和听力障碍儿童装配辅助器具补助审核 依申请办理 1.《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014)>的通知》(皖卫农〔201319号):七、其他规定(五)参合残疾人的假肢和助听器等补偿比例为50%(不设起付线),最高补助额每具大腿假肢为1700元,每具小腿假肢为800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配备助听器每只为3500元。2.《关于印发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给予补助的意见的通知》(皖残联〔20094号):决定对我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肢体残疾人和听力障碍儿童装配辅助器具给予补助。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转报
201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 依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助寄宿生生活费
202  落实拥军优属工作,开展优抚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第二十条 对农村缺乏劳动力的优抚对象,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安排劳力,帮助收、种农作物。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03  伤残抚恤对象残疾等级评定的审核 依申请办理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五条申请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评定残疾等级,应当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没有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04  残疾人医疗救助的审核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优待扶助残疾人规定》第十七条居住在城市或者农村的残疾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按照规定享受医疗救助:()持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凭证,享受低保待遇的;()持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放的农村五保供养证的;()重点优抚对象。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05  组织实施老年人救济 依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06  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 主动服务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受助人员户口所在地、住所地的乡级、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帮助返回的受助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避免其再次外出流浪乞讨;对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监护人,责令其履行抚养、赡养义务;对确实无家可归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应当给予安置。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07  对生活确有困难残疾人的救助 主动服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08  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服务 主动服务 《安徽省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经营服务规范(试行)》(皖民救字〔2015148号)第六条  农房保险由基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村民委员会(社区)等单位组织农户投保。保险公司不得将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个人或组织确认为被保险人。第七条  组织农户投保时,组织单位应填写投保清单提交保险公司,并将投保清单导入核心业务系统。投保清单应包含以下信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姓名(组织名称)、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联系方式、保险标的坐落地址(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门牌)、房屋结构类型和面积、是否属于三类人群(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保险起期、保险止期、银行账号(农户一卡通账户)和被保险人签字等。组织农民投保的基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村民委员会(社区)等单位对上述信息核对无误后,加盖公章;对当年新增或退出的参保农户信息要作出说明并予以公示。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09  爱心圆梦 主动服务 《关于上报栋梁工程圆梦大学助学活动受助学生名单的通知》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圆梦大学,切实服务弱势青少年群体,推动和谐宣城建设,在总结历年工作经验基础上,今年团市委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开展栋梁工程圆梦大学助学活动。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10  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新成长劳动力“雨露 主动服务 1.《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第三条第(二)项: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对贫困家庭子女在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实施资金补助。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计划+”就业促进行动
2.《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雨露计划作为专项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引导和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是培养技能型人才、促进稳定就业、实现脱贫致富的治本之举,是提高贫困人口素质,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
3.安徽省扶贫办关于调整优化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程序的通知(皖扶办【2018104号)。
4.《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皖发〔20212号)第四条第十三项:继续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和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
5.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乡振发〔202229号)。
6.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精准帮扶的通知》(皖乡振发〔202340号)。
211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主动服务 【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十四条 将城乡三无人员保障制度统一为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第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第十六条 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12  惠民“一卡通”农户基础信息变更 主动服务 《安徽省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一卡通打卡发放操作规程(试行)》(财农村〔20141195号)第十条:乡镇财政所要根据补贴对象、补贴项目、补贴标准情况,严格按照政策及时更新和调整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13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报账初核 主动服务 1.《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84号令)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政资金支付实行县级报账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14  农村老农民技术员工龄认定材料转报和补助发放 主动服务 《安徽省农村老农民技术员身份和工龄认定及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皖农办〔2014128号):第十四条 审核公示。县工龄补助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所报初审结果逐人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及时审核通过;对材料不全的,需进行调查核实;对审核未通过的,要及时反馈乡镇(街道),做好解释工作。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要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附件1—3)。县(市、区)工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公示无异议的审核汇总表(附件1—4),报设区市农村老农民技术员工龄补助专项工作小组审批。 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15  农村老兽医身份和工龄补助认定材料转报 主动服务 《关于为农村老兽医发放工龄补助的实施方案》(皖农办[2014]95号)人员身份和工龄的认定程序: 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1、个人向乡镇认定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原始材料。
2、乡镇认定工作小组进行初审核实,报县老兽医工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县老兽医工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和相关原始材料进行审核。
4、审核结果在乡(镇)、村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审核通过的人员情况及依据。
5、审核后的发放名单报设区的市老兽医工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并报省农业、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备案。
6、县根据批准备案的名单发放工龄补助。
216  农村老拖拉机手身份和工龄补助认定材料转报 主动服务 《省农委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为农村老拖拉机手发放工龄补助的实施方案》(皖农办〔201497号):现为安徽省户籍、在《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之前,曾经受聘在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工作1年以上(含1年)、离开拖拉机手岗位后再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的老拖拉机手,达到60周岁的,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工龄补助,补助标准按工龄计算,每个工龄每月补助20元。《省农委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调整农村老拖拉机手工龄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农办〔2018147号):在现有农村老拖拉机手工龄月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即每个工龄补助每月增加6元,从20/月提高到26/月。 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17  特色种养业扶贫 主动服务 1.《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把扶贫开发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总体规划。实行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18  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初审转报 主动服务 1.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4]1)“各地要积极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建立和发布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引导和促进家庭农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19  县级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初审转报 主动服务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第二十二号公告)第二十三条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标准,并指导市、县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支持力度。 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20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推荐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民生工程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33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民生办〔20161号)新型农民培训实施办法:各市、县农委会同财政部门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管理措施,强化过程督导和监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各市对项目县、项目县对培训机构要加强指导和监管。 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21  县级及以上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核实转报 依申请办理 1、《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标准化规模畜禽养殖示范场(小区)认定和奖励办法的通知》(皖农牧[2010]97号)第五条:示范场(小区)认定,按下列程序进行:(一)申请人向所在县(市、区)农委(畜牧局)提出申请;(二)县(市、区)农委(畜牧局)初审合格后,提出推荐意见,上报市农委(畜牧局);(三)市农委(畜牧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核,同意后上报省农委批准;(四)省农委组织由相关部门领导、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必要时组织抽查。复审、抽查通过后予以批准。第八条 各市、县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市级、县级标准化畜禽养殖示范场(小区)认定办法,标准由各地根据生产水平发展水平自行确定和调整。 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22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补助初审转报 依申请办理 1.《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7年农业部令第8号)2.《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管理规定》(2017年农业部令第8号) 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23  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荐 依申请办理 1.《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甲级队、安徽省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监测调整、认定和评选工作的通知》(皖农产办函〔20163号)七、有关事项:(一)各市须于2016328日前完成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动态监测调整、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甲级队认定、省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审核和向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工作。 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24  县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推荐 依申请办理 1.《农业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继续开展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创建活动的意见》(农企发[2013]1)三、申报程序(二)示范点申报程序1.休闲农业经营点对照创建条件进行自我评估的基础上,自愿向县级休闲农业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申报表》,并附本单位综合情况和相关证照等材料。 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25  提供良种选育和生产服务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单位、个人选育和开发新品种,在资金、信贷等方面给予扶持。选育新品种应当注重多样性、优质性和安全性。 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26  节水抗旱知识宣传 依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第四十二条 干旱灾害发生地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力量,向村民、居民宣传节水抗旱知识,协助做好抗旱措施的落实工作。 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27  组织三类动物疫病防治和净化 依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四条 发生三类动物疫病时,当地县级、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组织防治和净化。 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28  动物疫病防治的知识宣传 依申请办理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三十七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中,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力量,向村民、居民宣传动物疫病防治的相关知识,协助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和各项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工作。 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29  协助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依申请办理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30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补助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 项目申报材料 补助对象向所在乡镇提交申请报告,建制镇政府审核后向县级水利、财政部门申报,应报送以下书面材料:1、补助对象基本情况、水利项目投资计划、出资(含投劳折资)协议书及出资方签名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含用水者协会)须同时报送组织章程;2、项目建设方案。所有项目均须报送经乡镇水利站(或农业综合服务站)审查后的项目建设方案;3、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民办公助项目申报表;4、农民一事一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原始材料复印件。 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31  组织修复毁损的农业生产设施,指导恢复农业生产 依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六十三条 地震灾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毁损的农业生产设施,提供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尽快恢复农业生产;优先恢复供电、供水、供气等企业的生产,并对大型骨干企业恢复生产提供支持,为全面恢复农业、工业、服务业生产经营提供条件。 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32  涉及农用地用地协议签订及转报服务 依申请办理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第三条规范设施农用地使用(一)签订用地协议。设施农用地使用前,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设施类型和用途、数量、标准和用地规模等,并与乡镇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土地复垦要求及时限、土地交还和违约责任等有关土地使用条件。协商一致后,建设方案和土地使用条件通过乡镇、村组政务公开等形式向社会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公告期结束无异议的,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者三方签订用地协议。(二):用地协议备案。用地协议签订后,乡镇政府应按要求及时将用地协议与设施建设方案报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不符合设施农用地有关规定的不得动工建设。 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33  调解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依申请办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21号):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加大对土地承包纠纷的调处力度。 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3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申报 依申请办理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1号)全文。 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3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鉴证 依申请办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051月通过农业部令第47号)第二十四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不得强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接受鉴证。 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3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初审 依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 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37  对农民建房抗震设防提供指导和服务 主动服务 《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抗震设防基本资料规划村镇房屋建设,并对农民建房的抗震设防进行指导和提供服务。 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38  农业环境保护 主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促进农业环境保护新技术的使用,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的监测预警,统筹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治土壤污染和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石漠化、地面沉降以及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体富营养化、水源枯竭、种源灭绝等生态失调现象,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县级、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39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主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促进农业环境保护新技术的使用,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的监测预警,统筹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治土壤污染和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石漠化、地面沉降以及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体富营养化、水源枯竭、种源灭绝等生态失调现象,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县级、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40  设施农用地用地协议签订及转报服务 依申请办理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第三条:规范设施农用地使用(一)签订用地协议。设施农用地使用前,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设施类型和用途、数量、标准和用地规模等,并与乡镇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土地复垦要求及时限、土地交还和违约责任等有关土地使用条件。协商一致后,建设方案和土地使用条件通过乡镇、村组政务公开等形式向社会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公告期结束无异议的,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者三方签订用地协议。(二):用地协议备案。用地协议签订后,乡镇政府应按要求及时将用地协议与设施建设方案报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不符合设施农用地有关规定的不得动工建设。 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41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 依申请办理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 ) 五项重点中 (十九)提出 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及危险因素,进一步提高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能力。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42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及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 主动服务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不低于二十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十六周岁止。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43  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免费发放 主动服务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  乡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承担以下任务:(二)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的仓储调拨、发放统计和宣传工作;(三)为育龄夫妻发放计划生育药具、指导计划生育药具的使用和随访服务。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44  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服务 主动服务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21号)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国人口发〔200436号)
3、《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教〔200577号)
4、《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的通知》(国人口发〔200439号)
5、《人口计生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人口厅发〔2006122号)
6、《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的通知》(人口厅发〔200824号)
7、《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实施三项制度的通知》(国人口发〔200883号)
245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资格申 主动服务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企业职工退休时,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国有企业改制、破产的,其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资金的发放依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终身无子女或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职工,退休时按百分之百发给退休金或者给予一次性补助。一次性补助标准,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所需经费,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办与发放
246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含手术并发症)资格审核 主动服务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扶助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特别扶助金。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47  生育困难家庭大病救助 主动服务 《安徽省人口计生委省计生协省人口基金会<关于全面开展人口基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人口组办〔20112号)全文。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48  长效节育奖励资金发放 主动服务 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实施意见(怀发[2013]7号)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49  卫生计生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 主动服务 1.《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学校应当开展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国情教育,并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第三十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50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服务与管理 主动服务 《安徽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做好下列工作: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51  人口基金救助 主动服务 《安徽省人口计生委 省计生协省人口基金会<关于全面开展人口基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52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紧急慰籍 主动服务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14号)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416号)
253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核实转报 主动服务 《安徽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皖卫办﹝20143号)全文。《安徽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皖卫办(20143号):1.本人申报。申报对象本人或其亲属提出申请,填写《安徽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申报表》,经村(居)会评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报送县级卫生计生部门。2.失能评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对乡镇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会同民政部门进行研究。3.审批确认。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审批确认,纳入护理补贴发放范围。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54  计划生育困难再生育补助 主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 国家推行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健全与生育相关的其他保障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贫困妇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55  生育证发放 主动服务 《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 。夫妻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申请再生育的,实行生育审批,审批通过发放生育证。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56  二、三级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救助 主动服务 《关于印发安徽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救助方案的通知》(皖计生协〔200911号)二、救助范围和标准: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我省农村地区,2009930日前经县级以上(含县级)计生技术鉴定小组鉴定为二、三级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的人员,经申请审批,省人口基金会将给予2400元、1200元的一次性救助。三、3.乡(镇、街道)计生协初审并张榜公示7天以上,签署意见、签名、加盖公章,连同相关材料,报县(市、区)计生协。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57  恢复生育手术费补助 主动服务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订)第三十四条 接受绝育手术后,符合再生育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领取生育证后,凭生育证施行恢复生育手术。恢复生育手术的费用,由受术者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补助。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58  孕情检查随访服务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健全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以下简称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并将其纳入区域卫生规划,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第三十一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59  孕妇经常性访视、咨询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一条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60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出具 依申请办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国务院令555号)第七条: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以下称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婚育证明应当载明成年育龄妇女的姓名、年龄、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内容。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出具婚育证明。第八条:成年育龄妇女应当自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30日内提交婚育证明。成年育龄妇女可以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婚育证明,也可以通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婚育证明。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61  计划生育节育情况证明出具 依申请办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三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较大的市的规定,为已婚育龄妇女出具避孕节育情况证明。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已婚育龄妇女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及时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不得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回户籍所在地进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62  退出村医身份、工龄认定及补助发放核实转报 依申请办理 《关于认真做好退出村医生活补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卫基层〔201517号):一、补助对象现为安徽省农业户籍(含原属农业户籍,因地域划转、征地拆迁或购买城镇户口的),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2009年底前进入生产大队合作医疗站(卫生室)或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村卫生室(含村改居的原村卫生室),从事村医工作累计超过3年(含3年),20141231日前已退出村医岗位或在岗已年满60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从到龄(年满60周岁)且退出的次月起发放补助(不满60周岁退出的村医,从到龄的次月起发放补助;年满60周岁退出的村医,从退出的次月起发放补助)。因刑事犯罪、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辞退、开除的,不享受此项补助。四、认定办法:坚持以县(市、区)为主,按照尊重历史、公开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认定工作,确保认定信息准确无误。人员身份和工作年限的认定程序:1.个人向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原始材料。2.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进行初审核实。初审结果在乡镇、村医原工作的村卫生室公示不少于2周。公示无异议的,报县(市、区)审核。3.县(市、区)退出村医生活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再次对个人提出的申请和相关原始材料进行审核。4.县级审核结果在村医原工作的乡镇以及村卫生室再公示不少于2周。公示内容包括审核通过的人员及依据。5.县(市、区)退出村医生活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乡两级审核公示均无异议的人员,核定发放补助名单;并经设区的市退出村医生活补助工作小组汇总,将发放名单报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63  卫生健康宣传品免费发放 依申请办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章第十三条: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64  开展慢性病与营养监测服务 主动服务 《关于印发中国居民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4814号):在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宿州市埇桥区、灵璧县,滁州市天长市,亳州市蒙城县,阜阳市颍州区、颍上县,六安市金寨县,蚌埠市龙子湖区、固镇县,淮南市潘集区、寿县,合肥市瑶海区、肥东县、巢湖市,安庆市望江县、怀宁县、宿松县,铜陵市铜官区、枞阳县,马鞍山市雨山区、当涂县,芜湖市镜湖区、鸠江区,宣城市泾县,池州市石台县,黄山市黄山区16个市的27个县(市、区)开展慢性病与营养监测。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65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指导服务 依申请办理 《关于印发〈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中疾控社发〔2013227号):通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营造健康生活方式支持性环境,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提供健康生活方式行为指导,培养民众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能力,最终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66  健康教育与促进健康行动服务 依申请办理 《关于做好2016年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的通知》(国卫宣传健便函〔2016258号)要求:开展健康教育公益广告的开发与播放,健康巡讲专家遴选,并组织健康巡讲活动,健康促进县(区)创建,健康促进医院创建,继续开展健康素养、烟草流行以及中医素养监测,通过12320热线开展戒烟干预服务,开展重点疾病和重点领域健康教育等多项服务工作,提高我省居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67  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大病救助 主动服务 根据《关于全面开展人口基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口组办〔20112号)文件精神,对遇到意外情况或生重大疾病而造成困难的计生家庭,进行一次性2000-3000元的大病救助。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68  计划生育特扶家庭综合保险办理 依申请办理 《关于办理2016年计划生育特扶家庭综合保险的通知》(皖人口基金〔20165号文件):二、办理要求:各地在投保对象摸底、申报、审核、审批过程中要严格投保条件,规范操作程序,做好乡、村两级公示,确保符合条件的特扶家庭成员全部参加保险。严格按照流程办理:1、人口专项基金项目县(区)工作人员于71日前将《计划生育特扶家庭综合保险项目报告》和《安徽省人口基金会计划生育特扶家庭保险花名册》(见附件)纸质版上报至省人口基金会项目部,并将《安徽省人口基金会计划生育特扶家庭保险花名册》提交至当地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69  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助学成才 依申请办理 《关于人口基金项目经费预拨和捐赠单位发展公益基金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皖人口基金〔20164号)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70  开展地方病与血吸虫病及寄生虫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 主动服务 1.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做好2015年中央补助安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的通知》(皖卫宣传〔201528号):三、项目任务及要求(八)地域性疾病健康教育1、地方病健康教育:在全省18个碘缺乏病防治健康教育项目县、7个饮水型氟中毒健康教育项目县和1个饮水型神中毒健康教育项目县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省和各项目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地方病防治机构具体负责实施。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71  中老年人健康教育服务 主动服务 1.国卫宣传发〔201415号《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年)》和《安徽省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5-2020年)》:健康素养是指个人获取和理解基本健康信息和服务,并运用这些信息和服务做出正确决策,以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健康素养不仅是衡量卫生计生工作和人民群众健康素质的重要指标,也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综合反映。世界卫生组织倡导各国大力开展健康素养促进工作,为实现千年发展目标提供保障。我国健康素养从基本健康知识和理念、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基本技能三个维度提出居民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从2008年起,在全国开展健康素养监测,逐步建立起连续、稳定的健康素养监测系统。根据2012年监测结果,我国居民基本健康素养水平为8.80%,还处于较低水平。实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倡导树立科学健康观,促进健康公平,营造健康文化,对于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社会事务中心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72  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活动 主动服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4号)第四条(四)款:各级政府要将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纳入整体防治工作计划。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工商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以及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艾滋病专业防治协会等社会组织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 卫生院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73  计划生育临床医疗服务 主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医疗保健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卫生院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在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并向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
 卫生部《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二条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第三条施行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的审批,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婚前医学检查的审批,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涉外婚前医学检查的审批,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2、办理程序的依据
卫生部《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六条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进行审查和核实。经审核合格的发给《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3、申报条件与申报材料的依据
卫生部《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四条申请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当地医疗保健机构设置规划;(二)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四)符合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卫生部《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五条申请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向审批机关提交《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并验交下列材料:(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二)有关医师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三)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
274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主动服务 《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口发〔201029号《国家人口计生委 财政部关于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全覆盖的通知》人口科技〔201321 项目目标:建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让每一对计划怀孕夫妇都能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卫生院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75  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 主动服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七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婚前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一)婚前卫生指导: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二)婚前卫生咨询: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三)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第十四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孕产期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一)母婴保健指导:对孕育健康后代以及严重遗传性疾病和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的发病原因、治疗和预防提供医学意见;(二)孕妇、产妇保健:为孕妇、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以及产前定期检查等医疗保健服务;(三)胎儿保健:为胎儿生长发育进行监护,提供咨询和医学指导;(四)新生儿保健:为新生儿生长发育、哺乳和护理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卫生院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76  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手术证明出具 主动服务 《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第四条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是指除怀疑胎儿有伴性遗传性疾病外,所进行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第九条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不得终止妊娠。对确需实行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对象,应当向经批准的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本人身份证、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医学意见后,乡镇、街道(街道级社区、中心)人口计生部门方可办理出具。对符合政策可以生育的,经审核后,乡镇街道(中心)出具取出宫内节育器手术证明。 卫生院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77  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 主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 在传染病暴发、流行区域,当地政府应当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组织卫生、医药、公安、工商、交通、水利、城建、农业、商业、民政、邮电、广播电视等部门采取下列预防、控制措施:(一)对病人进行抢救、隔离治疗;(二)加强粪便管理,清除垃圾、污物;(三)加强自来水和其他饮用水的管理,保护饮用水源;(四)消除病媒昆虫、钉螺、鼠类及其他染疫动物;(五)加强易使传染病传播扩散活动的卫生管理;(六)开展防病知识的宣传;(七)组织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染疫动物密切接触人群 卫生院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78  做好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公 主动服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街道、乡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力量,团结协作,群防群治,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居民、村民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卫生院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共卫生措施落实和传染病防治宣传
279  组织开展乡村医生培训 主动服务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 卫生院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80  组织公民献血 主动服务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十二条 有工作单位的公民献血,由所在单位组织进行;无工作单位的公民献血,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村(居)民委员会组织进行。公民也可以凭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向居住地献血办公室登记献血,或直接在血站、血站所设的采血点献血。 卫生院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81  预防接种服务 主动服务 1.《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8号)第八条: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预防接种工作。 卫生院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82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主动服务 《卫生部关于规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卫妇社发〔2009113号):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到2009年底,按照国家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要求,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试点建档率达到5%,城市地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30%;到2011年,农村达到30%,城市达到50%。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符合基层实际的,统一、科学、规范的健康档案建立、使用和管理制度。以健康档案为载体,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卫生院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83  健康教育 依申请办理 《卫生部关于印发〈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的通知》(卫妇社发〔200511号):(一)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建立起以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动员、群众参与、法律保障为特点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运行机制。……(六)广泛开展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积极推进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以多种形式和多种渠道为农民送医药、送知识。加强农村流动人口和乡镇企业工人就业前健康教育培训。结合农村生态文明村镇建设,大力普及农村改水、改厕知识和技术,改善农村饮水和环境卫生状况。至2010年试点地区农村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60%;人群健康相关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50% 卫生院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84  预防精神障碍发生和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的组织开展 主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 卫生院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85  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补(换)发 主动服务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总局17号令)第三十五条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并提交下列材料: 市场监管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86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遗失补(换)发 主动服务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营业执照遗失的,个体工商户还应当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 市场监管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87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换证 主动服务 《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 》(工商个字〔2016167号):通过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实现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将由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市场监管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88  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多证合一”换证 主动服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自201811日起,所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模式、个体工商户按照两证整合模式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无需重新换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市场监管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89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遗失、损坏补(换)发 依申请办理 1.《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六条:实行食品小作坊登记制度和小餐饮、食品摊贩备案制度。登记和备案不得收取费用。2.《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市监食生[2020]2 号)第三十五条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并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补办申请;(二)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原件。材料符合要求的,原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因遗失、损坏补发的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登记证编号不变,登记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保持一致。 市场监管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90  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遗失、损坏补(换)发 主动服务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2017年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十六号)第四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收到小餐饮、食品摊贩备案材料的,应当派人到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发放小餐饮信息公示卡、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督促、指导其限期整改。 市场监管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91  小餐饮信息公示卡遗失、损坏补(换)发 主动服务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2017年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十六号)第四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收到小餐饮、食品摊贩备案材料的,应当派人到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发放小餐饮信息公示卡、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督促、指导其限期整改。 市场监管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92  民生工程食品安全快检服务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625号) 市场监管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93  个体工商户登记内容公示 依申请办理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场所及其网站公示个体工商户登记的以下内容:(一)登记事项;(二)登记依据;(三)登记条件;(四)登记程序及期限;(五)提交申请材料目录及申请书示范文本;(六)登记收费标准及依据。登记机关应申请人的要求应当就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 市场监管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94  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查阅 主动服务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公众查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信息,登记机关应当提供: (一)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公开的其他信息。 市场监管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95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主动服务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 ):(二十五)加强宣传和科普教育。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列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和中小学相关课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各类媒体的作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各类宣传科普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场监管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96  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 主动服务 《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2011-2015)》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自2011年起,将每年的9月定为"全国安全用药月" 市场监管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97  消费者投诉受理 主动服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98  消费警示信息发布 主动服务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 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建立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预警制度,适时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信息;()宣传、普及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知识; 市场监管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299  县级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主动服务 《郎溪县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县实施方案》 市场监管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00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主动服务 中国消费者协会20165号《关于做好20163•15期间宣传活动的通知》。 市场监管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01  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主动服务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皖食药监食消〔20161号)按照属地负责、分级监督的食品安全保障要求,食品安全保障任务由相应的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协调、实施。 市场监管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02  开展“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日活动 主动服务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提出投诉和举报,或者提供的材料同时包含投诉和举报内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对投诉和举报予以分别处理。 市场监管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03  县诚信企业评选推荐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六条: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五)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和消费者的意见进行调查、分析,按照国家规定开展诚信企业评选。 市场监管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04  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服务 依申请办理 《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健全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市场监管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05  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 依申请办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第十一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市场监管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06  市场监管科技周宣传 主动服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质检科普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质检科〔2013392号):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科普工作方针政策,在质检系统内不断增强科普意识,充分发挥质检科技资源优势,将科普工作与质检业务工作有效结合,通过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科普活动,积极向全社会普及科技知识,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宣传质检工作,充分展示科学权威、可亲可信的人民质检形象,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对质检工作的信心与信任,为持续提高全民科技素质做出不懈努力,为国家科普事业发展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应有的贡献。 市场监管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07  开展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主动服务 《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省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开展好相关宣传活动。 市场监管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08  知识产权有关知识宣传 依申请办理 《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皖政〔201664):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型教育,加强知识产权公益宣传和咨询服务,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使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理念深入人心,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市场监管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09  居民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 依申请办理 关于印发《安徽省居民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皖食药监药化流〔201620号)第四条: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市场监管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10  日常中小学、幼儿园“法制教育课” 依申请办理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第五章 安全教育 第四十三条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第五章 安全教育 第四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高等学校协商,选聘优秀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学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应当协助学校检查落实安全制度和安全事故处理、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等,其工作成果纳入派出单位的工作考核内容。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11  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出具 主动服务 公安部等12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12  注销户口证明出具 主动服务 公安部等12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13  亲属关系证明出具 主动服务 公安部等12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14  被拐儿童身份证明出具 主动服务 公安部等12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15  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出具 主动服务 公安部等12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16  非正常死亡证明出具 依申请办理 公安部等12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17  临时身份证明出具 主动服务 公安部等12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18  无犯罪记录证明出具 主动服务 公安部等12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19  提供死亡登记证明 主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人民政府、业务机关有关规定。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20  分户证明出具 主动服务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十六条:〔分户〕户内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可以凭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合法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未变更、分割的,不予分户。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分割以不动产权属证书为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不动产统一登记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情况要求分户的,按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执行。家庭中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成年重度残疾人,靠父母兄弟姐妹或子女供养的,由本人或供养亲属申请并提供当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证明及残疾证,报公安派出所核准后单独立户。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21  补录户口居住证明出具 主动服务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六十一条:〔补录户口办理〕申请补登、补录户口的本人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出具实际居住等基本情况的证明,两人以上民警调查核实(调查相关知情人两人以上),写出调查报告并填写《申请补登、补录户口调查审批表》,经公安派出所所长审核后,报县、市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后办理。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22  新生儿重名查询 依申请办理 公安部14项便民利民措施(2012):对群众为新生儿取名的,派出所根据群众需要,免费提供本市、县范围内重姓名人数查询服务。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23  公民是否同一人的协助核查 主动服务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一、(三)5、因公民个人或者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填写、录入差错等原因,致使公民在有关部门或者单位的登记信息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登记信息不一致,需证明两者为同一人的,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核查,公安部门根据职责提供必要协助。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24  当事人未登记户口的证明出具 依申请办理 公安部等12部门《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需证明当事人未登记户口的,区分以下情形办理:因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需核实新生儿未申报出生登记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向公安部门核查;因申报户口登记时需核实当事人未在其他地方登记户口的,由公安部门负责核查;因出国(境)定居需要办理无户籍公证的,由公证机构向公安部门核查。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25  居民身份证申办进度查询 主动服务 便民利民,服务群众。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26  国外出生登记 主动服务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十七条  出国(境)人员在国(境)外生育的子女,回国(入境)后,凭国(境)外所生子女出生证明经公证后的司法翻译件、父母及子女回国(境)使用的护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等有效旅行证件,向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出生登记结束后,派出所需在出生证原件上加盖已入户章,并留存复印件。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27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主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主席令第51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28  居住证补(换)发 主动服务 1.《居住证暂行条例》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第十一条: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2.《安徽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流动人口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符合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领居住证。
329  签发居民户口簿 主动服务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公民按规定申报立户登记后,公安派出所应当签发居民户口簿。变更户主或者户主户口迁出的,应当收回原居民户口簿,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30  居民户口簿补(换)发 主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二条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制。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31  户口迁移证补(换)发 主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二条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制。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32  流动人口居住登记 主动服务 1.《居住证暂行条例》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第十一条: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2.《安徽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流动人口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符合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领居住证。
333  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主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34  帮助联系开锁服务 依申请办理 《关于规范开锁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加强开锁行业管理的通知》(公通字〔200717号):强化服务意识,严格公正执法。各级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对公民提出的帮助联系开锁服务的请求,要热情帮助,协调解决。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35  向律师提供公民户籍登记资料查询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司法庭关于律师查询公民户籍登记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司通〔20151):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律师,因所承办法律事务需要,可以查询公民户籍登记资料。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36  身份证挂失、解挂 依申请办理 企业群众实际需要,已常态化开展。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37  居民分、立户办理 依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第一、二款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38  单位集体立户 依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十一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经公安派出所核准,可以设立单位集体户: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39  学生集体立户 主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40  社区集体立户 依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41  国内出生登记 主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42  公民死亡登记 主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人民政府、业务机关有关规定。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43  婴儿父母双方是现役军人的出生登记 主动服务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十六条〔国内出生登记之二〕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新生婴儿可以在父母部队所在地或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44  被收养人员的户口登记 主动服务 《民法典》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被收养人户口登记】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345  户口迁移登记 主动服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46  直系亲属迁移户口办理 依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人民政府、业务机关有关规定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47  购房迁移户口办理 主动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人民政府、业务机关有关规定。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48  务工经商户口迁移 主动服务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  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迁移常住户口。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49  大中专学生升学、毕业户口迁出办理 主动服务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第三十二条  〔大中专学生升学户口迁出〕被录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入学时可以凭新生录取通知书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在校期间需迁移户口的,凭入学通知书和学校证明,比照新生入学办理户口迁移。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50  大中专学生升学、毕业户口迁入办理 主动服务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第三十三条  〔大中专学生升学户口迁入〕大中专院校申报新生迁入登记时,应当向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盖有招生主管部门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录取通知书和落户新生的户口迁移证。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51  人才落户办理 主动服务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  在我省就业的人员,获得设区的市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以及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为其他紧缺人才的,准予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在就业地落户。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52  离婚户口办理 主动服务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三十七条  离婚一方不愿出具居民户口簿,另一方无法分户迁移,经公安派出所调解无效的,离婚当事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凭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移手续。公安派出所应及时通知持原户口簿的一方到户籍地办理相关户口注销手续。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53  户主变更登记 主动服务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户主: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54  变更更正公民身份号码登记 主动服务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更正公民身份号码登记: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55  成年人变更姓名 主动服务 第四十条  〔姓名变更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名:     (一)学龄前儿童;   (二)父母离婚、再婚的未成年子女;     (三)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     (四)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56  未成年人变更姓名 主动服务 第四十条  〔姓名变更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名:     (一)学龄前儿童;   (二)父母离婚、再婚的未成年子女;     (三)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     (四)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57  增加曾用名 主动服务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二条  〔增加曾用名〕公民要求在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等户籍资料中增加曾用名的,本人或者监护人书面申请,并提交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该姓名的证明,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办理。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58  更正出生日期 主动服务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五条  〔出生日期更正〕公安派出所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公民实际出生日期确实不一致的,经调查核实后可以更正出生日期。公民需提交本人或者监护人书面申请及公安机关认定能够证明出生日期错误的原始资料等证明材料,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办理。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59  性别变更 主动服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60  户口非主项变更登记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四十八条 公民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状况、身高、服务处所和职业等户口登记项目发生变化的,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61  应征入伍注销户口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2015年修订版)》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在入伍前应当由本人或者亲属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未按规定申报注销户口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凭人民武装部门出具的应征公民入伍人员名单,直接注销其户口,并通知其本人或者亲属。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62  退出现役户口登记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2015年修订版)》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军人退伍、复员、转业的,凭县级以上安置办公室或者兵役机关开具的介绍信,向安置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异地安置的需提供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被部队作退兵处理、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凭部队有关文件向原户口注销地申报恢复户口登记。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63  提供在国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注销户口证明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2015年修订版)》第四十九条 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凭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注销户口;经批准前往台湾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64  提供香港、澳门、台湾定居注销户口证明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凭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注销户口;经批准前往台湾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65  回国(入境)恢复户口登记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2015年修订版)》第五十条 出国、出境公民除在国(境)外定居外,不注销户口。之前因私短期出国(境)被注销户口,现回国(入境)要求恢复户口的,可以由本人凭回国(入境)使用的护照等合法有效旅行证件,向出国(境)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66  港澳台华侨回国定居入户办理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2015年修订版)》第五十一条 获准回内地定居的港澳居民,应当由本人持批准定居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67  批准入籍的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和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 依申请办理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2120)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的人入籍户口登记
368  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假释人员恢复户口登记 依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四条 被假释、缓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迁移的时候,必须经过户口登记机关转报县、市、市辖区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办理迁出登记;到达迁入地后,应当立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69  撤销死亡判决恢复户口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2015年修订版)》第五十六条 公民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被注销户口,重新出现的,本人或者申报义务人可以持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判决书申报恢复户口。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70  异地办理身份证服务 依申请办理 宣城市公安局《关于全面开展居民身份证市内异地受理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方便我市居民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谐警民关系,市局决定自61日起全面开展居民身份证市内异地受理工作。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71  自主选择居民身份证速递直投到户服务 依申请办理 1.《关于在全省开通居民身份证速递到户服务的通知》(皖公治安〔2009396号):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正式开通居民身份证速递直投到户服务。2.《关于深化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通知》(皖公治安〔201425号):进一步深化便民利民措施,以让群众得到更大的实惠为工作目的,对急需用证的群众,在其自愿的基础上,开展居民身份证邮政速递送达到户付费业务。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72  户口登记政策咨询服务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应当设立服务指南,将各类户口登记、居民身份证的办理条件、时限、程序、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公开。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73  假报、错报或违反户口管理规定办理的迁移、补录等户 依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2120号)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口删除后恢复办理
374  购买散装汽油证明 依申请办理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迅速采取超常措施建立完善严控严查散装购、销汽油制度的通知》(公传发〔2014129号)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75  开展“110”宣传日活动 依申请办理 1.《安徽省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第五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建立110接处警工作宣传机制,引导和规范群众的报警、求助、投诉行为,并于每年110日组织开展“110宣传日活动。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76  “六一”打拐日宣传 依申请办理 《关于六一儿童节期间组织开展反拐宣传活动的通知》(皖公刑侦〔2016517号):全文。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77  “反电诈”宣传 依申请办理 《关于启用新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并尽快开展相关工作的通知》(皖公刑侦〔2016211号):全文。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78  开展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周活动 依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派出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79  开展公民旁听庭审活动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可以通过法律咨询、典型案例解析等形式向社会进行法治宣传,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公民旁听司法活动、观摩行政执法活动。 司法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80  法律援助申请代办 依申请办理 《法律援助条例》第五条: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司法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81  代拟法律文书援助 依申请办理 《法律援助条例》第五条: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司法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82  刑事代理援助 依申请办理 《法律援助条例》第五条: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司法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83  民事诉讼代理援助 依申请办理 《法律援助条例》第五条: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司法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84  行政诉讼代理援助 依申请办理 《法律援助条例》第五条: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司法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85  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援助 依申请办理 《法律援助条例》第五条: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司法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86  法律援助宣传 依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司法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87  法律咨询解答 依申请办理 《法律援助条例》第三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司法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接待现场来访,解答法律咨询。
388  组织社会组织和普法志愿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志愿公益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二十六条:鼓励法律工作者、法律专业学生等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和普法志愿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志愿公益活动。 司法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活动
389  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七条:每年124日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开展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司法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90  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 依申请办理 省人大内司工委、省委宣传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的意见》(皖人常字内司[2009]2号)精神,市人大内司工委、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每年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 司法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91  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依申请办理 《安徽省法律六进工作制度(试行)》第六条: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开展与本机关业务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融入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安徽省法律进乡村工作制度(试行)》第五条:建立以律师事务所、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员为骨干力量的法制宣传队伍;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的作用。《安徽省法律进社区工作制度(试行)》第六条: 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及普法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为社区居民特别是残疾人、生活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司法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92  基层工会法人登记管理 依申请办理 《基层工会法人登记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2020号):第四条  各级工会应当依照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遵循依法依规、公开公正、便捷高效、科学管理的原则,做好基层工会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党政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93  工会法律援助 依申请办理 《工会法律援助办法》(总工发〔200852号):第二条工会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组织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工会法律援助是政府法律援助的必要补充。 党政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94  困难职工生活救助 依申请办理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 四、继续实施25项民生工程     继续实施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党建引领扶贫、资产收益扶贫、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贫困残疾人康复、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美丽乡村建设、就业创业促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技能培训提升、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妇幼健康水平提升和职业病防治、智慧学校建设、学前教育促进、水环境生态补偿、水利薄弱环节治理、棚户区改造等25项民生工程。 党政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95  困难职工子女助学 依申请办理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 四、继续实施25项民生工程     继续实施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党建引领扶贫、资产收益扶贫、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贫困残疾人康复、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美丽乡村建设、就业创业促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技能培训提升、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妇幼健康水平提升和职业病防治、智慧学校建设、学前教育促进、水环境生态补偿、水利薄弱环节治理、棚户区改造等25项民生工程。 党政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96  困难职工医疗救助 依申请办理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 四、继续实施25项民生工程     继续实施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党建引领扶贫、资产收益扶贫、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贫困残疾人康复、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美丽乡村建设、就业创业促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技能培训提升、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妇幼健康水平提升和职业病防治、智慧学校建设、学前教育促进、水环境生态补偿、水利薄弱环节治理、棚户区改造等25项民生工程。 党政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97  女职工“阳光家园”创建 依申请办理 1.依据《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为怀孕女职工、哺乳用房和必要设施,创建阳光家园母婴室 党政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98  举办“皖工鹊桥”单身职工婚恋交友活动 依申请办理 2019-2020年,皖工鹊桥单身职工婚恋交友服务连续两年被列为省总工会为职工办十件实事之一。2021年,省总工会将继续组织单身职工婚恋交友活动。 党政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399  入会建会申请服务 依申请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将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不断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 党政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400  职工书屋(吧)、流动书箱创建 依申请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第十四条 本法所称公共文化设施是指用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主要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体育场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职工)书屋、公共阅报栏(屏)、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设施、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点等。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的实施意见( 总工发﹝20083号)。 党政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401  全国及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 依申请办理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2016号)。 党政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402  组织职工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 依申请办理 1.《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中发﹝201714号)。 党政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403  举办职工文化体育活动 依申请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十一条 工会会同企业、事业单位教育职工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企业的财产,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党政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404  组织劳模参加疗休养 依申请办理 1.《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模疗休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总工办发〔201921号)。 党政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405  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 依申请办理 《关于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意见》() 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作用。县乡两级综治中心全部建立妇女儿童维权站或婚姻家庭纠纷专门调处窗口, 为相关工作开展提供必要场所; (社区) 综治中心, 全部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室, 并与警务室()、相关调解组织工作实现衔接, 及时发现、处置婚姻家庭纠纷。 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406  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 依申请办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有关内容。2.中国科协等单位《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2014号)全文。 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407  开展应急科普工作 依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九条: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第三十条: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对学校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 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408  举报奖励办理 依申请办理 1.《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检举人给予奖励。 税务分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409  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依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35号) 税务分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410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 依申请办理 《关于调整〈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7)   税务分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411  纳税服务投诉处理 依申请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7号)第二条: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纳税服务职责过程中未提供规范、文明的纳税服务或者有其他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情形,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人投诉事项,适用本办法。 税务分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412  纳税培训辅导 依申请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人学堂建设的通知》(税总函〔2014562号):纳税人学堂是由税务机关主办的,有组织有计划地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培训辅导的网络平台和实体场所。 税务分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413  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依申请办理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 税务分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414  社会公众涉税公开信息查询 依申请办理 1.《全国税务系统办税公开目录》 税务分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415  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 依申请办理 1.《全国税务系统办税公开目录》 税务分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416  第三方涉税保密信息查询 依申请办理 1.《全国税务系统办税公开目录》 税务分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417  电话咨询 依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条 税务分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418  网络咨询 依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条 税务分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
419  面对面咨询 依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条 税务分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 ,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 、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30天 0563-788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