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2027H/202310-00059 |
组配分类: | 天子湖村 |
发布机构: | 姚村镇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2023年度姚村镇天子湖村第三季度村务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3-10-17 | 发布日期: | 2023-10-17 |
索引号: | 11341722003252027H/202310-00059 |
组配分类: | 天子湖村 |
发布机构: | 姚村镇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2023年度姚村镇天子湖村第三季度村务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3-10-17 |
发布日期: | 2023-10-17 |
2023年度姚村镇天子湖村
村
务
公
开
(第三期)
村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
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签字(盖章):
目 录
一、政务公开
(一)、上级工作方针政策及要求
(二)、计划生育政策
(三)、宅基地审批政策
(四)、农村征兵政策
(五)、其他方面
二、村务公开
(一)、村委会任期规划、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及实施情况
(三)、民主评议干部情况
(四)、年度村干部绩效考核情况
(五)、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六)、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及补偿情况
(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
(八)、农村集体资产“四荒地”处置情况
(九)、林权制度改革情况
(十)、农村税费改革和各项惠农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十一)、三季度出生死亡名单
(十二)、养老保险收缴情况
(十三)、2023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名单
(十四)、移民安置情况
(十五)、村民建议及意见反馈等
三、财务公开
(一)、7-9月份报账清单
(二)、收入部分
(三)、支出部分
四、服务公开
(一)、农村服务组织网络建设
(二)、农村专业经济服务
(三)、农村社会服务
(四)、农村平安稳定服务
(五)、农村公益事业服务
一、政务公开
(一)、上级工作方针政策及要求
习近平: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处理好若干重大关系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处理好若干重大关系
习近平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兼顾、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正确处理好一系列重大关系。这里我重点强调6个方面。
一是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的关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和重大原则,是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最高顶层设计。中国式现代化是分阶段、分领域推进的,实现各个阶段发展目标、落实各个领域发展战略同样需要进行顶层设计。进行顶层设计,需要深刻洞察世界发展大势,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深入探索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使制定的规划和政策体系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做到远近结合、上下贯通、内容协调。同时,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探索性事业,还有许多未知领域,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去大胆探索,通过改革创新来推动事业发展,决不能刻舟求剑、守株待兔。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具体实际开拓创新,特别是在前沿实践、未知领域,鼓励大胆探索、敢为人先,寻求有效解决新矛盾新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努力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
二是战略与策略的关系。战略与策略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改造世界、变革实践、推动历史发展的有力武器。正确运用战略和策略,是我们党创造辉煌历史、成就千秋伟业、战胜各种风险挑战,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成功秘诀。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把这一成功秘诀传承好、运用好、发展好。要增强战略的前瞻性,准确把握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敏锐洞悉前进道路上可能出现的机遇和挑战,以科学的战略预见未来、引领未来。增强战略的全局性,谋划战略目标、制定战略举措、作出战略部署,都要着眼于解决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兴衰成败、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问题。增强战略的稳定性,战略一经形成,就要长期坚持、一抓到底、善作善成,不要随意改变。做到这些,需要我们提高政治站位,树立世界眼光,胸怀“国之大者”,把历史、现实、未来贯通起来,把中国和世界连接起来,增强战略思维能力,使我们制定的战略符合实际、行之有效,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的战略支撑。策略为战略实施提供科学方法。实施战略的环境条件随时都在发生变化,每时每刻都会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这就需要我们把战略的原则性和策略的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灵活机动、随机应变、临机决断,在因地制宜、因势而动、顺势而为中把握战略主动。
三是守正与创新的关系。守正创新是我们党在新时代治国理政的重要思想方法。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中国式现代化的探索就是一个在继承中发展、在守正中创新的历史过程。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首先要守好中国式现代化的本和源、根和魂,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和重大原则,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确保中国式现代化的正确方向。同时,要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着眼于解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积极识变应变求变,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不断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积极营造崇尚创新、鼓励创新、勇于创新的浓厚氛围,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快转变不适应创新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工作方法,真正成为创新的引领者、推动者。
四是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中国式现代化既要创造比资本主义更高的效率,又要更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平,更好实现效率与公平相兼顾、相促进、相统一。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劳动、资本、土地、资源等生产要素配置,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破除阶层固化的体制机制障碍,畅通社会上升通道。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五是活力与秩序的关系。在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处理好这对关系是一道世界性难题。中国式现代化应当而且能够实现活而不乱、活跃有序的动态平衡。要深化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充分释放全社会创造潜能,鼓励科学家、企业家、文艺家等各方面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创新、创造。积极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善担当等问题,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形成劳动创造财富、实干创造业绩、奋斗创造幸福的正确导向,防止轻视劳动、不劳而获、一夜暴富、坐享其成、消极躺平等不良思想滋长蔓延,充分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重点领域安全。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通过理性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
六是自立自强与对外开放的关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独立自主、自立自强,坚持把国家和民族发展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坚持把我国发展进步的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内部可循环,并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吸引全球资源要素,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维护好经济安全特别是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不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拓展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空间。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2月7日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上讲话的一部分。
(二)、计划生育政策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3年新规定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3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3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二章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九条 国务院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十一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加强母婴保健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家庭发展的措施。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三条 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文化、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学校应当在学生中,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
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第十五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捐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费用。
(三)、宅基地审批政策
2022年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
一、农村宅基地的最新政策有哪些?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新房宅基地面积审批标准为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平方米;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每户不得超过264平方米;人均占有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每户宅基地面积可低于前款规定限额。
1、非农村户口不能建房。如果农村户口已经落户到城市的,是不享有农村建房权利的,而且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也是申请不了的。国家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农民是只拥有使用权的。
2、对宅基地超出的面积进行征税。宅基地超出的面积要征税早在2018年已经在某些地区开展了,到后期会真正落实到各个省份地区。以前国家没有农村宅基地面积的规定,所以那时候很多人对宅基地周边进行扩大建房,从而造成宅基地的面积大范围超出。至于具体的征税标准,不同的地区会有一定的差异,举个例子,某省的宅基地超出面积是按照200/m²来计算。
3、宅基地有偿退出。国家为了有效利用、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对出现一户多宅、空心村、空心房等有关问题会进行整治。关于这些满足任一种就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宅基地,都会给予相关补偿,具体的补偿费用标准会按照当地的年均收入水平来定。
4、不得超出两条“红线”。两条“红线”是指不允许以买卖宅基地为出发点,也就是说农民利益的出发点不允许是买卖宅基地,此外不能说已退出农村宅基地,作为进城落户的一项条件,只要农民落户那就必须要退出宅基地。不过这个不是国家全面推行实施的,如果当地政府有这项的硬性措施,可以维权。
5、不得违反“—户一宅”。国家已经发布了严格的管制措施,要求各地区必须严格实施“一户一宅”的政策,包括任何人不得违反“一户一宅”的原则在耕地或多占宅基地进行建房的。一些地方在实施“一户一宅”后,对宅基地的审批也变得严格起来。
二、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如下:
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团体内流通。依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实在含义上的产业,仅仅一种运用权,拥有权归村团体。宅基地既不能销售,也不能承继,但能够在本村团体内流通,经过土地处理部分依法赞同,发放证件。
2、由于我国施行城乡二元系统,在城市化浪潮中,越来越多的人“农转非”。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一旦把户口转走,就失去了对老家宅基地的承继权,又不能买回来,只能眼睁睁看着“祖宅”变成村团体的财物。
3、由于乡村户口与土地的对应联系,有些人不情愿“农转非”,乃至有些公务员想方设法“非转农”,但这些毕竟是少数,“进城”才是大势所趋。因而从详细的家庭的视点而言,如果相关法规不变,宅基地注定会失去。
4、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团体拥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运用的权力,有权依法运用该土地建造居处及其隶属设备。宅基地使用权的获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处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则。
5、乡村团体经济安排为保证农户日子需求而拨给农户建造房子及小院子运用的土地。用于建造居处、辅佐用房(厨房、库房、厕所)、院子、沼气池、禽兽舍、柴草堆积等。农户只要运用权,不得销售、租借和非法转让。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拥有权,有销售和租借的权力,不受别人侵略。房子出卖或租借后,宅基地的运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拥有权一向为团体拥有。出卖、租借房子后再请求宅基地的,不予赞同。农户建造房子及小院子运用土地,不得超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则的标准。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建房的土地。农村户口已经落户城市的,不享有农村建房权利,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也是申请不了的。国家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拥有使用权。
(四)、农村征兵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设和巩固国防,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和分裂,保卫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发展利益所进行的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
国家加强武装力量建设,加强边防、海防、空防和其他重大安全领域防卫建设,发展国防科研生产,普及全民国防教育,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实现国防现代化。
第四条 国防活动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建设与我国国际地位相称、与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巩固国防和强大武装力量。
第五条 国家对国防活动实行统一的领导。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奉行防御性国防政策,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地建设和巩固国防,实行积极防御,坚持全民国防。
国家坚持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平衡、兼容发展,依法开展国防活动,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
第七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当依法履行国防义务。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都应当支持和依法参与国防建设,履行国防职责,完成国防任务。
第八条 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保障军人的地位和合法权益,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积极推进国际军事交流与合作,维护世界和平,反对侵略扩张行为。
第十条对在国防活动中作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违反本法和有关法律,拒绝履行国防义务或者危害国防利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职人员在国防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村务公开
(一)、村委会任期规划、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任期规划及目标
1、实事求是,结合实际不断努力,实现共同富裕。
2、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并做好村级各项中心工作。
3、发展村特色茶叶种植。
4、开展村级道路建设、完善村级的各村组建设。
5、稳定脱贫,实现乡村振兴
6、发展经济,增加集体收入。
年度工作安排
1、 做好全年民生救助工作。
2、 积极开展各项文化惠民工程。
3、 提高村集体收入、发展村集体项目。
4、 做好医疗保险续保工作。
5、 做好乡村振兴的全面工作
6、 把人居环境工作落实到位,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二)、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及实施情况
1、2023年土地整治施工推进。
2、实现乡村振兴,让村民稳固脱贫
3、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推展。
4、提高村集体收入、发展村集体项目。
5、养老保险服务到位。
(三)、民主评议干部情况
2023年9月20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会议对我村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了民主评议。评议结果:村两委班子合格。村两委干部陈建华-合格、毛可建-合格、吴明秀-合格、侯肖肖-合格、方长贵-合格、姚乐-合格、李群-合格、李家梅-合格。
(四)、年度村干部绩效考核情况
2023年第三季度村干部绩效考核情况 |
||||
姓名 |
职务 |
好 |
一般 |
差 |
陈建华 |
书记、主任 |
√ |
|
|
毛可建 |
副书记、副主任 |
√ |
|
|
吴明秀 |
计生专干 |
√ |
|
|
侯肖肖 |
妇联、计生专干 |
√ |
|
|
方长贵 |
党建文书、民兵营长 |
√ |
|
|
李 群 |
村会计 |
√ |
|
|
李家梅 |
文明创建专干 |
√ |
|
|
姚 乐 |
综治主任 |
√ |
|
|
(五)、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已申报丁李家井沟渠一事一议项目
(六)、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及补偿情况
无
(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
我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将红旗村民组的山流转,租给茶叶种植基地,已与被承包户签订承包合同,由镇农综站存档。
(八)、农村集体资产、“四荒地”处置情况
无
(九)、林权制度改革情况
无
(十)、农村税费改革和各项惠农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1、惠农补贴
2、(十一)三季度出生死亡
天子湖村2023年7-9月出生名单 |
|||||
管理地 |
父亲姓名 |
母亲姓名 |
子女性别 |
孩次 |
出生日期 |
张村 |
李* |
余* |
男 |
1 |
2023.9.1 |
东门冲 |
晏* |
杨* |
女 |
1 |
2023.10.6 |
天子湖村2023年7-9月死亡名单
组别 |
姓名 |
性别 |
死亡日期 |
杉树岭 |
洪*发 |
男 |
2023.7.6 |
东门冲 |
胡*荣 |
女 |
2023.7.14 |
曹村 |
吴*英 |
女 |
2023.8.2 |
丁家湾 |
王*福 |
男 |
2023.9.5 |
李家井 |
王*云 |
女 |
2023.9.6 |
东门冲 |
晏*继 |
男 |
2023.9.8 |
何家湾 |
周*国 |
男 |
2023.9.30 |
(十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情况
2023年1月起开始缴费
(十三)、 2023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员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资金:我村截至2023年9月份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共计73人,所有资金直接通过银行“社保卡”发放到位。(后附花名册)
(十四)、移民安置情况
无
(十五)、村民建议及意见反馈等
1、人居环境整治
2、修建塘坝
3、本地松树铁线虫砍伐
4、山地、林地更换新品种采伐审批时间长
三、财务公开
2023年第三季度村级收入、支出
天子湖村2023年7--9月收支情况一览表
日期 |
收入内容 |
金额:元 |
2023.7.12 |
收姚村镇政府东门冲组五分地块7.2855亩“增减挂”项目费用 |
58300 |
2023.7.12 |
收姚村镇政府蔡家湾组7.32亩补充耕地项目费用 |
57400 |
2023.7.17 |
收2023年上半年办公经费 |
25000 |
2023.7.6 |
收姚村政府救急难互助社建筑补助经费 |
10000 |
202.9.21 |
利息 |
218.44 |
支出内容 |
金额:元 |
结余:元 |
2023.7.5 |
付电子屏费用 |
10872 |
2023.7.5 |
付立志洼组主干道沟渠清理费用 |
9690 |
2023.7.5 |
付空调费用及安装费 |
20296 |
2023.7.5 |
付宽带费用 |
2143 |
2023.7.5 |
付6月村级电费 |
409.71 |
2023.8.14 |
付7月后备干部工资 |
4350 |
2023.8.14 |
付7月、8月电信宽带费用 |
2778 |
2023.8.14 |
付梓彤超市生活用品费用 |
7438 |
2023.8.14 |
付宏昌办公家具费用 |
52000 |
2023.8.14 |
付7月村级电费 |
887.9 |
2023.8.14 |
付妇联、农家书屋广告费 |
6812 |
2023.8.14 |
付综治广告费 |
2232 |
2023.8.14 |
付民兵服装及装备器材费用 |
6926 |
2023.9.18 |
付文明创建广告费 |
21526 |
2023.9.19 |
付党建和退伍军人服务站广告费 |
29896 |
2023.9.19 |
付8月份后备干部工资 |
4350 |
2023.9.8 |
付9月电信费用 |
1389 |
2023.9.8 |
付8月村级电费 |
800.69 |
2023.9.19 |
付农田测绘费用 |
2000 |
2023.9.28 |
付工费费用 |
10814.52 |
202.9.19 |
付9月后备干部工资 |
4350 |
2023.7.7 |
付转账支票费用 |
25 |
四、服务公开
(一)、农村服务组织网络建设
(二)、农村专业经济服务
结合“一事一议”“库区移民”等项目支持,建设并完善村农田灌溉、水利建设等基础设施。
(三)、农村社会服务
新型养老保险,每年1月左右开始缴费,积极宣传、争取参保率达到100%。扶贫救困、医疗救助、农村低保、五保供养、烈军属优待、残疾人补助等民政惠农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所有程序透明公开,并及时在村公开栏公开,让村民监督。独生子女奖励、计生困难群众政策落实到位。
(四)、农村平安稳定服务
(五)、农村公益事业服务
各公益性岗位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把各项工作完成的都很出色。广大党员和青年志愿者能够积极投身到各项公益事业。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人居环境整治、疫情防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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