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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825H/202310-00025
组配分类: 绩效考核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郎溪县建平镇中心小学绩效考核细则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10-10 发布日期: 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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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825H/202310-00025
组配分类: 绩效考核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郎溪县建平镇中心小学绩效考核细则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10-10
发布日期: 2023-10-10
郎溪县建平镇中心小学绩效考核细则
发布时间:2023-10-10 11:08 来源:县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教师绩效考核共分四项,即考勤、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教研成果。
一、考勤
1、教师上班考勤纳入绩效工资分配,每学期每位教师考勤费400元,以扣钱原则计算,扣完为止。
2、教师日常上班考勤实行“点到坐班制”。
(1)每天要求指纹点到2次,即上午第一节课上课前(早读有课的须在早读课前点到)和下午第二节课下课后。下午2点前必须上班(第一节有课的须在第一节课前上班)。早读或上、下午第一节有课的教师应至少提前5分钟到校,上、下午最后一节没课的可以离开校园。
(2)坐班期间原则上不得离校,确有特殊情况者,在门卫处如实登记后方可离开,需要调课的,报年级组长处登记。一学期坐班期间外出登记超过10次的,从超出部分开始计算,每次扣5元。
3、教师上班迟到一次扣5元;进课堂上课迟到、早退、中途离岗一次扣8元,情节严重者(超过10分钟)视为旷课1节。旷课1节扣40元(下同)。
4、因事、因病确不能上班的教师须请假。一学期教师7天内的事假不扣钱,超出7天的,从超出部分开始计算,每天扣20元;病假每天扣5元,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教师请事假要尽可能安排在没课时,没证明材料的病假视为事假。
5、开会请假一次扣10元(与上班请假不重复计算),无故不参加者视为旷课1节,迟到、中途离会视情节而定。
6、婚丧嫁娶产等假期和其他有关规定参照《郎溪县中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人字【2010】19号)执行。
7、行政值班人员和校长查岗。
学校每天两名行政值班人员不定时携《值班总课表》查岗,抽查教师上课或在校情况,同时,督导员和几名校长也不定时查岗。一旦发现离校或下午迟到不登记、随意乱调课等现象,发现一次以旷课一节论处。
行政值班人员查岗应不徇私情。弄虚作假者,经举报查实,违规一次以旷课一节计算,情节严重者,教师会上通报批评。
8、教师考勤情况每周统计一次,下周张贴公示。如有异议,一周内提出,学校核查,超过时间,不予采信。
9、对确实存在特殊情况的教师,由本人提出不参加坐班考勤申请,经学校会议研究同意的,400元考勤费不享受(男58、女53周岁及以上的教师享受一半)。
    10、教师上班考勤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各类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11、本考勤制度自2014年3月4日开始执行。
二、工作量
学校总体平均分配教职工工作量。
行政人员根据职务及分工情况,在教师平均工作量的基础上核减一定课时的工作量。教师长期承担学校所分配特殊工作的,核减一定课时工作量。男55、女50周岁及以上的教师减1课时 ,男58、女53周岁及以上的教师减2课时。中、高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科学(英语、科学必须任2个班及以上的本科目课程)分别减1课时、2课时。
因工作实际需要,对应该核减课时而无法核减的,学校为其计算超课时,每节按10元计算,行政人员超课时最多4节封顶,教师不限。
教师(含行政人员)因公出差或个人请假,课均自己协调。因公假(指行政公假和一般教师职责内的公假)或长期病假(3天及以上)请人代课,代课金按每节15元计算。事假课自调,代课金自付。教师公差或请假时,有中午学生安全管理工作任务的,须事先自行协调安排好。
每班以50人为基数,超人数计算工作量。每超1人奖励30元,其中语文、数学教师各得40%,全校所有教师不满60元的以60元计算。
学校抽调教师参加期末检测阅卷100元/次,监考100元/天。
三、教育教学过程
对教师教育教学过程的考核,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考试、教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主要借助教学常规工作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采取随机抽查和定时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定时检查每学期3次,具体规定如下:
1、计划和总结。至少写一学科计划、总结(语、数、科、英必须写),缺一科扣50元,迟交或不符合要求减半扣。
2、备课。所有上课的教师都要备课,并选择一科写好教案(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必写教案),不按照此要求备课,一次扣100元。教师要按上课进度超前撰写两课时至一周课时的教案,学校每次检查对教师教案评定等级,“优秀”得50元,“良好”得40元,“合格”得30元,不合格得10元。
3、上课。教师要按学校开设的课程及《课程表》上课,专课专上,不得擅自取消课程。要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严格遵守《宣城市中小学教师四项纪律和八项注意》、《宣城市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40条》等有关规定,违规者,视情节轻重扣20—200元。教师因违规违纪被举报经查属实的,或上级领导在检查工作中口头点名批评的,每次扣100元;因违规违纪受处分,校级每次扣100元,县级每次扣200元。
4、作业(在全班学生作业中抽查部分作业)。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目主要检查:①课堂作业   ②作文   ③基础训练    ④日记
    其中前三项,根据上课进度,学生要同步做,教师要同步认真批改,并及时反馈。学校依据作业量和次数、批改是否及时认真等因素,每次检查对各科作业评定等级,优秀”得50元,“良好”得40元,“合格”得30元,“不合格”得10元。
第④项“日记”,每学期查2次,每次检查对各语文教师日记布置及批阅情况评定等级,优秀”得40元,“良好”得30元,“合格”得20元。
专职音、体、美、法制等非考试科目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完成相关教学任务或作业,使学生获得相关知识和技能,每次检查通过抽查学生评定等级,“优秀”得50元,“良好”得40元,“合格”得30元,“不合格”得10元。
    5、学业评价:教师要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好学生参加成绩检测,搞好学生的学业评价,未按要求完成的,一次扣100元,不符合要求的减半扣。
6、教研和培训:教师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培训学习,学校要求教师参加的,无特殊原因,一次不参加扣30元。要认真完成校本培训任务,能按要求填写好《校本研训活动记录册》得100元,其中,“听课记录”少一节扣10元,未完成“研训记录”扣40元,不符合要求减半扣,其它少一项未填写扣10元,扣完为止。
7、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教师要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资源(电子白板),认真上好应用课,并如实做好登记。各班语文、数学每周至少各上1节课,英语、科学两学科每学期至少上5节,其它学科每学期至少上2节,未按要求认真上课的每节扣10元。
教师上课不认真组织教学,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上课演变为纯粹让学生看视频课(学校要求收看专题片除外),经查实的,每节扣20元,情节严重者,全校通报批评,并按违规违纪处理。
8、上午(下学期下午眼保健操取消)第二节课上课教师要组织好本班学生做眼保健操,一次不符合要求扣5元。下午最后一节课上课教师要提醒学生放学途中安全,放晚学时,要组织好学生有序出校,不能带队组织学生有序出校的,发现一次扣5元。
9、其它工作:教师要认真完成学校分配的其它教育教学工作,如指导学生参加读书活动、书画比赛及其它各类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等等,工作一次不能按要求完成的扣20元。
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完成学校分配的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一次不能按要求完成的,视情节轻重扣10-50元。
注:①对教育教学过程的考核,以上各项扣款累计计算,每学期扣完600元为止;②有偿家教,推销教辅,安全责任事故,扣除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30%;③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屡教不改的,由考核组研究决定,从重处理。
四、教育教学教研成果
教育教学教研成果主要考核教职工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一)教育教学成果奖
专任教师能依据本学科教学要求,完成教学任务和目标,教学效果良好;非专任教师能依据学校岗位任务目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效果良好,可不扣钱。期末调研测试优秀教学成绩和各类比赛指导可获得奖励,具体如下:
1、教学成绩奖
(1)县统一抽测科目
县统一抽测科目设同年级团体奖、同年级同学科团体奖和分班单科奖三类奖项。
同年级团体奖、同年级同学科团体奖:在全县评比中,团体获奖,团体内每个成员可获奖励,第一名800元,第二名700元,以此类推,每减一个位次,奖金减100元,但名次必须在前1/2名。
分班单科奖:在全县分班评比中,所任学科总平均成绩位居前1/2名者,可奖励200元;进入前1/2名后每往前进1名可另加10元;进入前1/4名后每往前进1名可另加20元;进入第三、第二、第一名可分别得700元、800元、900元。
(注:同年级团体奖、同年级同学科团体奖、分班单科奖三者不重复计算,就高不就低。)
(2)本校检测科目
    非统测本校检测科目,学科总平均成绩在校内分班评比中位居第一、二、三名的教师,分别加150元、120元、100元。
(注:①任多班级同学科的,以各班学生总平均成绩参评定名次;②若今后县教体局对绩效工资分配和调研测试另有规定,学校根据县教体局新规定对上述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2、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活动、竞赛奖。
由教育主管部门和本校组织,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的各类活动、竞赛,根据学生获奖情况,指导教师可获得一定奖励,具体如下:
(1)各类活动、竞赛指导奖
①学生作品类指导奖
省级      市级       县级     
一等奖   120元     100元       60元      
二等奖   100元      80元       50元      
三等奖   80元      60元        30元    
②学生活动类指导奖
省级      市级       县级     
一等奖   400元     300元      200元      
二等奖   350元     250元      150元      
三等奖   300元     200元      100元    
③体育和大型文艺活动指导奖
团体奖:
                  市级       县级     
一等奖       800元       500元      
二等奖       700元       400元      
三等奖       600元       300元   
(注:指导教师为多人的,共分团体奖)
体育活动个人奖(多人参赛):
第一名100元,第二名90元,第三名80元,以下每减一个位次,奖金减10元。
(注:体育活动团体奖,根据教体局设奖情况,若在三等奖后仍设奖,奖金在三等奖后依次递减;同一次体育活动,如果同时设个人奖和团体奖,不重复计算,就高不就低;其它形式或规模的团体活动奖,视辅导情况而定。)
(二)教育科研奖
积极参加各项教科研活动,带头完成教科研任务,有教科研成果或成效,可获得一定奖励,具体如下:
①由学校安排或推荐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不含优质课评比),校级奖100元,片级奖150元,县级奖200元。
②参评论文(含教学设计、反思等)获奖、发表论文(以上两项都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活动、主办的刊物,必须由学校组织或经学校推荐,在刊物上发表论文比照同级论文一等奖):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一等奖   400元      300元       200元      100元
二等奖   350元      250元       150元      80元
三等奖   300元      200元       100元      60元
③优质课评比、基本功大赛奖(“教坛新星”比照同级优质课一等奖)
省级        市级        县级         片级
一等奖   700元       500元      300 元      200元
二等奖   600元       400元      250元       180元
三等奖   500元       300元      200元       150元
注:①同一次不同层级的活动获奖,不重复计算,以层级高的为准。
②毕业检测成绩奖励按相应名次奖的1.5倍执行。
③未尽事宜,以行政会决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