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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003251825H/202309-00127
组配分类: 学籍管理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郎溪县第二中学学籍管理办法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9-11 发布日期: 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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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825H/202309-00127
组配分类: 学籍管理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郎溪县第二中学学籍管理办法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9-11
发布日期: 2023-09-11
郎溪县第二中学学籍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9-11 08:38 来源:县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落实《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文件精神,适应新中考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转出、转入、休学流程
1、转出: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班主任签字、教务处审核办理,对已转出但未办转学手续的,班主任应督促家长及时办理转出手续。
2、转入:根据教体局相关文件精神,转入学生必须符合转入条件。学生转入材料由教务处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分管副校长和校长审批签字同意后学生方可进入班级学习,不得出现未经审批先进班的现象。教务处及时办理相关转入手续。
3、休学、复学
(1)休学:因病不能上课确需长期休息或治疗的,由家长及学生提出申请并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相关诊疗资料,经教务处初审通过后报分管领导和校长审批,然后报教体局基教科审核。休学时长一般为一学年(最少为一学期)。审核通过进入休学状态的学生应在家医治或休养,其安全由家长负责。
(2)复学:休学学生康复后向校学籍管理员提出复学申请,经批准后复学,该生学籍状态在学籍管理系统中由休学状态转为正常状态。
根据教体局相关文件精神,学生必须符合休学条件才能办理休学。
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各班级应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尽量避免出现辍学。对未到校学生,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一周内)进行劝学。对劝学无效的,报教务处,教务处再次进行劝学,并做好劝学相关记录备查。
劝返无效的,学校要向其发放劝返通知书,再次劝其及时回校就读;对拒不复学或联系不上的,学校要及时书面报告属地教体局,由县市区教体局通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同时书面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或乡镇人民政府安排人员联系劝返,直至复学。
三、对转出、转入、休学、辍学学生相关规定
班主任、学籍管理人员应督促转出、转入、休学学生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1、转出学生若未办理完转出手续,仍视为原班学生。
2、转入学生若未办理完转入手续,仍视为外校学生。
3、休学学生若未办理完休学手续,仍视为原班学生。
即:学籍在班的学生仍视其为相应班级学生(含辍学学生)。
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年级部月考、学期期中考试、全县期末考试等各类考试只有学籍在本校且学生实际在本校就读的学生(人籍不得分离)有资格参加,处于休学状态的学生不参加学校相关考试及活动。上级有文件另行规定的按文件执行。
学籍在班的学生若因辍学、生病等原因而无法参加考试的,可把此类学生列在名单最后并备注不参加考试的原因(如:辍学、生病等)。生病的需提供病历、发票等相关材料,辍学学生以教务处统计为准。
四、做好学校休学学生数的公示工作
为保护因病休学学生权益,防止弄虚作假,学校将加强休学学生材料审查,每学期将公布各班休学学生数。
五、做好学生信息采集、使用、保密工作
学生学籍相关信息由教务处负责采集,学生信息采集要力求规范、准确、完整。学生信息中途如有变动,由班主任报教务处备案。
各年级、相关处室若使用学生信息,可向学校教务处申请,由教务处根据需求提供相应信息,不得提供超过需求的信息。
教务处、各申请使用学生信息的相关责任人都应做好学生信息的保密工作,学生信息不得外泄,不得用于商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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