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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MB16821626/202309-00036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县医保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部门解读】郎溪县医疗保障局对《郎溪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做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9-15 发布日期: 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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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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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部门解读】郎溪县医疗保障局对《郎溪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做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9-15
发布日期: 2023-09-15
【部门解读】郎溪县医疗保障局对《郎溪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做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15 17:13 来源:县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是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作,要全面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凡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均应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各镇、街道医保民生工程考核和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三、起草过程及依据


    (一)、贯彻上级政府工作要求,体现城乡居民征缴政策一致性。根据省、市、县政府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提出的新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全县城乡居民征缴征缴范围、费用标准和征缴时间。

    (二)、郎溪县医保局在安徽省医保局《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34号)的框架内,于2023年9月8日拟定《郎溪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9月13日召开《实施方案》现场征求意见会,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税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卫健委和县残联出席参会,9月14日完成《郎溪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四、文件执行范围


    具有我县户籍的城乡居民或长期在我县居住的非我县户籍人员、在郎各类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异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则上以人为单位参保,做到应保尽保,不断保、不漏保,避免重复参保


五、核心内容解读


    一、筹资标准

    2024年度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每人不低于640元,个人缴费每人380元。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对困难群众参保的个人部分予以分类资助,对计生特扶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给予全额资助,对具有多重身份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个人缴费分类资助。


    二、缴费期限

    实行按年参保缴费,原则上在2023年12月31日前全面征缴到位,县外务工人员缴费期限可延长到2024年2月底。


    三、缴费方式

    线上:“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郎溪医保”微信公众号等。

    线下: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县各办税服务厅等。


六、工作要求


    《方案》明确由县医保局、县税务局负责牵头实施征缴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各司其职,紧密配合,提高征缴工作政治意识,加强城乡居民征缴工作宣传,积极关注参保方式以及政策变化,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保,确保全面完成参保工作任务。


解读机关:郎溪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方式:0563-7012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