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在更高层次更深维度加快推进美丽郎溪建设的关键时期。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2〕82号),积极推进“十四五”时期郎溪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优化种植结构,实现畜禽养殖业高效、快速、优质发展。根据《关于印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编制《郎溪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规划)。
一、出台背景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3号)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规定畜牧业发展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生产布局,明确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重点区域、设施建设及防治措施。
为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国家相继出台、修订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一系列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自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在宣城市生态环境局、郎溪县委、县政府有力领导下,以及县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的大力支持下,县生态环境分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部署要求,紧密衔接国家、省市“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立足我县实际,编制形成《规划》,于2023年3月22日,由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实施。
二、总体目标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生态优先、供给安全、提质增量、促农增收”为目标,按“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思路,进一步深化畜禽疫病防疫和定点屠宰工作,确保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深入推进畜牧业结构调整和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规模化和特色化发展水平,到2025年,全县畜牧业总体布局科学、结构合理,产业层次得到较大提升,全县畜禽规模养殖水平达到80%以上。依据郎溪县资源条件和发展基础,构建全面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体系、建立健全长效的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标准化、生态化水平;构建种养平衡循环发展格局/机制;减缓面源污染,保护水、土环境。
三、重点任务
《规划》立足我县实际,确定了“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主要任务。
(一)明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总体要求。
1、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目前郎溪县禁养区范围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全面依法依规关停或拆除,已无需要进行清退的企业,同时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防止禁养区养殖“死灰复燃”;
2、引导优化畜禽养殖业合理空间布局:在《郎溪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郎政办秘〔2019〕248号)的基础上,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进一步优化完善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范围,分区管理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
3、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对规模以下养殖户的指导帮扶,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培育养殖专业合作社、现代家庭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畜禽养殖龙头企业与新型经营主体、规模以下养殖户紧密合作,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形成稳定的产业联合体。
4、提升畜牧业科技化水平。
(二)提升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1、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要求,大力引进和发展现代化的畜禽养殖企业,大力推广高效实用技术模式、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干清粪工艺等方式,培育好畜禽养殖废弃资源化利用的典型,以点带面,实现畜牧业绿色发展;
2、根据土地承载力阈值测算结果表明,郎溪县全县均属于消纳土地充足的区域,能够满足规模养殖场、规模以下养殖户的配套土地需求。全县应优先采用粪肥还田利用模式和低成本、低排放、易操作的粪污处理工艺,以养分平衡为核心,完善粪污收集-贮存-转运-利用体系;
(三)完善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结合实际情况,郎溪县禽畜规模养殖场清洁生产设施的建设主要按照“一控、两分、三防、两配套、一基本”原则(“一控”是控制用水量,压减污水产生量;“两分”指的是雨污分流和干湿分离;“三防”是防渗、防雨、防溢流;“两配套”是养殖场配套建设储粪场和污水储存池;“一基本”是基本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广经济高效、可持续运行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
(四)为规范养殖场档案管理,增强养殖场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和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制度。
(五)强化环境监管,主要为严格审批监管、强化日常监管和防范污染风险。
四、重点工程
郎溪县“十四五”期间持续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及畜禽养殖户粪污收集、贮存、处理、雨污分流设施改造与新建,完善粪污存储、处理设施,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对设施不完善的规模养殖场,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粪污收集、贮存和处理设施设备;对设施设备未正常运转的规模养殖场,要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正常运转;对设施设备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的规模养殖场,要改造扩容,增加处理能力;对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规模养殖场,要尽早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运行。
“十四五”时期,要把畜禽养殖高质量发展作为建设美丽乡村的一项重点任务,把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做为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手段,要切实做好种养平衡模式的规划制定、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等,保证郎溪县生态循环型畜牧业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