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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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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00MB1714830K/202312-00026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11月份工作总结及12月份工作计划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12-04 发布日期: 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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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11月份工作总结及12月份工作计划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12-04
发布日期: 2023-12-04
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11月份工作总结及12月份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12-04 09:31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要求,现将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11月份工作总结及12月份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11月份工作总结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持续推进“控气”专项行动,同时组织人员重点围绕两个省控子站持续开展大气巡查管控相关工作;

2.根据市局工作要求按时报送餐饮油烟和噪声污染等问题整治专项行动问题清单和工作开展情况;

3.根据市局大气科工作要求统计10月份加油站检查情况并按时上报;

4.根据市局工作要求持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完善相关工作并按时做好进展报送工作;

5.会同县商务局开展城区周边加油站现场检查;

6.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全力做好上海进口博览会空气质量保障相关工作;

7.组织人员围绕2个省控子站持续开展各类扬尘治理巡查管控;

8.以县大气办名义转发《宣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至各属地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认真抓好落实,并按时报送周工作进展情况;

9.根据省市工作要求督促2家省重点碳排放企业完成温室气体报告编制上报以及通知企业做好现场核查等工作;

10.根据工作安排及时督促并汇总各部门报送的2022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自评报告等相关工作;

11.以县大气办名义印发《工作提示单》至各属地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求结合职责妥善应对污染传输,最大限度降低本地源污染影响;

12.参加省厅召开环检机构问题线索联合核查工作会议(郎溪分会场)并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13.陪同市局大气科负责人来郎走访鸿泰钢铁超低排放改造进展情况;

14.根据市局大气科工作要求汇总修改后的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一厂一策”和园区规划环评等相关材料并按时报送。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

1.按照《宣城市国控断面污染强度处置应对管理办法》(宣环办〔2022〕42号)文件要求,做好断面水质巡查管控工作;

2.召开郎溪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会议;

3.赴姚村镇开展塘埂头水库水质巡查;

4.开展龙须湖、天子们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巡查;

5.全面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及工作进展报送;

6.持续开展梅溧河巡查,开展水站取水口周边水草清理工作;

7.配合省厅开展化学物质第二轮现场核查。

(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1.报送2023年度20家新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自行监测报告等相关材料;

2.持续推进疑似污染地块及“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

况调查工作,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3.报送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2023年度总结报告;  

4.督促从业单位在“信用记录系统”填报3个地块2022年业绩信息,并报送关于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信用记录系统信息公开整改情况的报告;

5.核定郎溪县百惠畜禽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等4个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6.报送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开展污水渗排等污染问题排查情况的报告;

7.指导亘乐机械、铭昊金属、恒鑫新材料等新注册企业填报固废系统,指导县医院、科美盾、天亿羽绒等企业和医疗机构处理固废相关问题,及时处理固废系统内预警信息、企业信息变更等问题;

8.督促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按时提交月报;

9.指导国华金属、国源纳米等12家企业完成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整改,报送关于郎溪县2023年度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抽查工作的整改报告;

10.根据省、市工作要求,指导12家企业(4家基础、7家详细、1家重点)准备一企一档资料上报省厅,配合省厅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现场核查全覆盖工作;

11.收集整理2023年度农村综合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作资料;

12.根据《郎溪县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统筹推进郎溪县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按月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13.根据《郎溪县农村净水攻坚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对省厅下发的疑似黑臭水体进行现场核实。

(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1.全力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重点推进县域自查问题验收销号工作。按照现行整改方案,我县2023年“1+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共62个,含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4个、省环保专项督察反馈问题1个、省警示片披露问题1个、市级暗访片5个、大排查、大整治问题7个、县级排查问题44个,完成整改58个,销号率94%,已通过验收销号47个,销号率76%

(五)环境监管工作

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重点流域区域、重点污染源排放企业及突出环境问题等日常检查和专项执法工作,11月共检查企业及点位4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93人次。

1.配合上级开展相关工作。

(1)11月6日,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毕孟飞带队来郎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调研和带案下访工作,强调要充分认识抓好环境信访工作对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的重要意义,同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补齐短板弱项,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确保问题真整改、改到位、不反弹

(2)11月8日,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方军带队来郎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和秸秆禁烧督察巡查工作,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3)11月15日,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方军来郎指导跨界联防联控及秸秆禁烧工作。15日-17日,联合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召开联席会议,并开展边界区域联合环境执法检查,加强跨界合作区域交流,推进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合力,打击跨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力管控边界环境安全隐患防止跨省界突发污染事件的发生,维护边界区域环境安全。

(4)市发改委来郎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检查,召开座谈会,开展实地调研。

(5)11月21日,市级验收单位来郎开展开展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南漪湖流域乡镇污水处理”、“南漪湖流域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问题市级验收工作,验收组赴新发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新发镇花园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查看整改现场并就相关问题召开整改验收会。

2.专项行动。

(1)11月8日,开展排污许可证和应急预案备案核查,清单式现场核查对排污单位精准帮扶,进一步提高排污许可证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可用性,同时提升了排污许可证管理水平,核查企业1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人次。

(2)11月13日,开展在线监测执法检查,现场核查在线数据超标(异常)的原因,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在线设备运行的主体责任,对超标(异常)问题落实整改,确保在线设备正常运行,共核查企业1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人次。

(3)11月14日,开展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工作,切实提升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保障河流水质安全,共检查企业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9人次。

(4)11月14日,开展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核查,持续加大对企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力度,强化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共核查企业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

(5)11月14日,开展企业排污许可证检查,加强污染源排污许可证事后执法监管力度,引导企业自觉依法持证、按证排污,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检查企业1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人次。

(6)11月21日-22日,开展散乱污检查整治,严查严打“散乱污”整治问题,严格做到“两断三清”,保障我县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环境协调发展。共检查企业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

(7)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第二轮 “回头看”,对整改是否有反弹,是否新问题,当时的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进行督查,共检查企业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7人次。

(8)积极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宣传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确保全面实现“零火点”“零冒烟”,共开展巡查13次,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

3.其他重点工作。

(1)全面深入开展排查工作,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2023年截止目前共排查“散乱污”企业11家,已全部整改

(六)环境监测工作

1.开展2023年11月份2个国控断面、1个省控断面、9个市控断面、2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2个城市内河水质例行监测采样分析工作;

2.开展四季度7个乡镇及农村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督监测;

3.开展四季度姚村镇污水处理厂、十字镇污水处理厂监督监测;

4.开展郎溪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排放口、入河排污口、古南丰入河排污口、李仕化学品入河排污口四季度监督性监测;

5.开展天子门村、新法村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断面现状监测;

6.开展辖区内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

7.配合驻市监测中心开展郎溪县农村黑臭水体现场核实监测;

8.完成微波河和郎溪县第四小学旁北城河样品监测;

9.开展安徽省康达锆业有限公司、G50高速工程配套混凝土拌合站外排口委托监测;

10.开展噪声监测处理信访工作;

11.参加市局组织的环境统计工作培训。

(七)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

1.宣城市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发布环评项目受理公示12份、审批前公示4份、审批结果公示6份、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审批系统办理批复6份、拟项目环评批复4份;

2.出具《关于安徽顺恒信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苯并三氮唑、2000吨甲基苯并三氮唑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审意见》并报送市局、出具《郎溪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2022-2035 年)》(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郎溪县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草拟招商项目意见反馈招商局、出具《关于“数字郎溪”建设项目的环保意见函、《关于郎溪县南部小区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意见的函》、拟标准确认函一份、提供关于征求郎溪县防洪除涝管理用房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意见的函的相关意见;

3.准备局项目审议会议资料和提请局党组召开局项目审议会议、组织召开环评专家评审会(12个项目);

4.报送《苏皖合作示范区和“一地六县”合作区郎溪片区2023年工作总结、2024年工作谋划》、贯彻落实《苏皖合作区和“一地六县”合作区郎溪片区2023年工作安排》情况工作台账、报送《2023年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重点合作事项(安徽牵头)》、《宣城市与长三角地区城市对接情况汇总表》、《长三角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11月工作开展情况》、报送《2023年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总结》、《2024年我县(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任务清单》、《长三角一体化共保联治协议执行情况摸排表》、向市局反馈2023年1-9月初步认定无效项目清单核查表、向市局报送《2023告知承诺审批环评项目登记表》;

5.收集营商环境平台诉求问题并上报县营商办、向县开发区反馈四个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用地清单;

6.填报辐射安全检查表并上报市局、对排污许可简化管理进行现场核查并填报现场核查清单并上报市局、向市局反馈宣城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2-2035年)(征求意见稿)》相关意见和企业废水处理成本调查表、《关于2024-2026年郎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环保意见的函》、《郎溪县2023年第十一次并联审批项目情况》、 《2023年省厅第四季度环评文件复核资料》、报送大厅周办件4份

7.办理中介超市平台申请入驻企业审核、通知辖区内核技术利用单位参加宣城市核与辐射安全防护知识考试、陪同市局开展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申报企业现场核查(3家)、开展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申报企业现场核查(4家)并向市局上报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现场核查清单、向市局反馈相关项目审批进度和流程;

8.“双招双引”、“双公示”平台进行维护和更新;指导企业录入营商环境平台诉求问题并对问题进行解决和回复(解决并回复问题3个)、联系营商环境平台诉求问题企业迎接上级电话和现场回访

(八)信访工作

1.依托“12369”环保举报系统、“12345”政府服务热线,郎溪论坛、今日郎溪论坛、省信访平台等多个渠道,11月共接收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15件,全部完成办结。

(九)党建工作

1.认真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开展本月党小组会、支委会、支部大会、党员活动等党内组织生活,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培训工作;结合“六重六轻”和“两违规”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抓好理论知识学习;组织志愿服务队结合联点共建到包保网格路段开展文明创建等相关工作;召开支部大会研究讨论支部2名预备党员转正情况,经支部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全票通过,支部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开展发展党员的每一个环节,抓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2.按照《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工作方案》,结合县委主题教育办指导要求,扎实开展本单位主题教育。一是抓实理论学习。按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支部集中学习计划以及所有党员个人学习计划,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和关于本领域本部门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纳入学习,由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以上率下,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积极转发郎溪先锋微信公众号“有声书”、主题教育公开课,督促党员干部利用“学习强国”平台随时进行理论学习。自动员部署以来以党小组学习、党组扩大会议学习、支部集中学习等形式开展集中理论学习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集中观看学习视频2次;以党小组会议形式组织党员开展“三问”讨论;以党组扩大会议开展“五大”讨论;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领导班子成员围绕“牢记嘱托再出发、踔厉奋发建新功”开展研讨;党组书记、局长黄大富围绕《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课题给党员干部上党课。二是大力践行“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全面贯彻落实“四下基层”工作制度,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领导干部带队进园区开展帮扶指导,助力工业企业绿色发展;开展饮用水源地巡查检查,为群众饮水安全保驾护航;进农村查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应收尽收、有效处置;带队开展秸秆禁烧巡查,确保禁烧举措落实落细;开展梅溧河流域水质巡查,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与溧阳方面开展执法联动,推动边界区域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三是开展“立足岗位作贡献”“学习身边榜样”活动,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积极申报“五看五比五赛”民主考评科长人选,选树优秀典型2例,发挥模范作用;开展“立足岗位作贡献”活动,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参加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非现场监管竞赛,选派干部获得先进个人称号。

二、12月份工作计划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持续推进“控气”专项行动,同时组织人员重点围绕两个省控子站持续开展大气巡查管控相关工作;

2.持续推进扬尘污染治理相关工作;

3.持续推进2023年-2024年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

4.根据省市工作要求持续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完善相关工作;

5.持续推进整治餐饮油烟、噪声扰民和恶臭异味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

6.持续做好大气减排项目摸排以及支撑材料完善等相关工作。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

1.深入实施2023年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工作任务,按时调度各相关单位,确保各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达标;

2.持续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和监测工作,加强各类污水管控工作;

3.开展部分南漪湖流域乡镇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测管联动执法检查;

4.加快水污染防治资金拨付力度,提高资金执行率,并及时录入系统;

5.常态化做好水源地巡查。

(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1.报送郎溪县“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进展报告;

2.持续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及“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3.强化涉重金属污染防控,严格实施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完成得奇污水处理中心含铬废水提标改造工程验收工作;

4.持续指导企业填报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固废管理日常工作;

5.做好2024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启动准备工作;

6.整理上报2023年度农村综合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作资料;

7.根据《郎溪县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统筹推进郎溪县乡村生态振兴工作;

8.根据《郎溪县农村净水攻坚行动方案》,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

(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1.不定期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和自查起底工作;按周调度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进展并报送至市整改办;按月在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系统填报整改进展,及时上传验收销号备案资料。

(五)环境监管工作

1.做好日常环境监管工作,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执法工作;继续开展饮用水源加密巡查和涉水企业专项检查;

2.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按月调度“散乱污”排查整治情况并上报市局。

(六)环境监测工作

1.开展12月份9个地表水断面、2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个城市内河、1个大气降尘点位、1个大气降水点位例行监测;

2.持续开展南漪湖、梅溧河流域水质跟踪监测;

3.开展部分涉水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

4.督促各排污单位做好全国污染源自行监测平台自行监测数据填报工作。

(七)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

1.招商引资方面。积极参与县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主动介入服务前移,做好项目回访、对接、集体预审等工作。

2.项目审批方面。依法开展项目环评公示、审查、集体审议、公开、联网报送等工作,为建设单位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好局。

3.排污许可、辐射许可方面。配合市局指导督促企业落实排污许可、辐射许可要求,进行相应填报工作。

4.服务企业方面。常态化开展结对帮扶企业工作,收集解决企业环保问题和需求,积极服务企业对营商环境平台诉求问题进行解决,按时上报月报资料。

5.“一地六县”、“苏皖合作”方面。奋力落实推进相关工作,加强与周边地区合作交流,及时报送相关工作资料。

(八)信访工作

1.持续开展信访受理和处置工作。

(九)党建工作

1.持续按照“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2.结合主题教育,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论述、讲话文章和党的理论知识。持续抓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注重提升学习活跃度;结合实际就近开展实践教育,组织党员现场观摩学习;

3.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态化“六重六轻”、“两违规”专项整治活动,坚持开展学习教育、研讨交流和谈心谈话;

4.持续提升党建宣传工作质效,积极报送党建信息、党风廉政及作风建设信息;

5.持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