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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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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MB1682621B/202311-00040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扬子鳄国家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11-12 发布日期: 202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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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扬子鳄国家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11-12
发布日期: 2023-11-12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扬子鳄国家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发布时间:2023-11-12 11:45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宣城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宣城市自然保护地内原住居民较多,位于核心区域的原住居民房屋扩建、生产生活与自然保护地保护政策相冲突,群众意见较大,但宣城市在原住居民搬迁、山林流转等方面关注不多、研究不深,破解难题的意识不强,未建立有效的补偿机制,多寄希望于上级部门出台政策来解决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郎溪县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搬迁计划。完成扬子鳄核心区27户原住居民搬迁拆除任务。

2.土地流转。完成核心栖息地694.23亩土地流转。

3.生态补偿。完成除高井庙国有林场外117.4453公顷集体林地生态补偿。

四、目标任务

出台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原住居民搬迁、土地流转工作计划;实施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

五、完成时限

1.2019年3月30日前完成制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公示;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核心区25户原住居民搬迁工作,2023年5月底完成扬子鳄核心区其余2户原住居民房屋搬迁补偿工作。

2.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核心栖息地694.23亩土地流转。

3.2030年底前完成除高井庙国有林场外117.4453公顷集体林地流转,落实生态补偿。

六、整改完成情况

1.郎溪县扬子鳄国家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原住居民27户,根据搬迁计划,于2019年5月完成25户原住居民房屋搬迁拆除工作,于2023年5月完成2户原住居民房屋搬迁工作,已按期完成核心区全部原住居民搬迁拆除工作。

2.郎溪县扬子鳄保护区核心栖息地共需流转土地694.23亩,其中:耕地262.2亩、林地132.42亩、水面298.93亩、茶地0.68亩,涉及101户农户,已于2019年3底完成全部土地流转。

3.按照《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高井庙片区核心区原住居民搬迁、土地流转和生态补偿工作计划方案》,对除高井庙国有林场外117.4453公顷集体林地落实生态补偿。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1113日至20231125日,共10个工作日)向〔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牵头验收(监管)单位〕:0563-7021433

电子邮箱〔牵头验收(监管)单位〕:7021433@163.com

 

 

2023  11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