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实验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劳绩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师教育为先、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快捷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以工作劳绩考核结果为分配的重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透明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考核结果公示后报县教体局人事股审批,再报财政局,通过个人工资账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四、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劳办法:
(一)考勤:10分
1.事假:每学期累计5天之内不扣分,超出一天扣1分。以签到簿和事假条为依据,凡未签到均作事假处理。
2.病假:每学期累计10天(不含住院治疗)之内不扣分,超出一天扣0.5分。
3.任课:缺一节扣5分。
4.学习活动:学校及以上组织举行的政治、业务学习,各类培训讲座,教师例会、集体活动无故缺席每次扣1分。
(二)师德师风:10分
1.教师互评(7分)
2.考核领导组评价(3分)
有下列情况的在总分中直接扣分:
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遇家长投诉一次扣3分,被教体局通报批评一次扣10分。
②因赌博或道德品质败坏被抓、被通报的一次扣10分。
③擅自兜售教辅材料,进行有偿家教被学校批评的一次扣5分,被教体局查实的一次扣10分。
④拒不接受学校分派的任务或拒不接受学校决定的一次扣5分。
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造成较大影响的一次扣10分。
⑥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一次扣10分。
⑦参加非法组织,散布反动言语的一次扣10分。
⑧吵嘴、打架,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5分。
(三)常规管理:15分
1.上交计划、总结、试卷分析每项0.5分,共计1.5分。
2.超周备课并按时接受备课笔记检查,结果合格以上的1分。
3.使用信息技术手段上课率不低于90%,实验开出率不低于85%,音、体、美课使用器材上课率不低于85% (3分)
4.按学校要求上好公开课、听课并参加评议,听课节次符合学校规定(2分)
5.上课规范,不接打手机,不外出课堂、坐着上课等(2分)
6.参加监考、阅卷工作(1分)
7.接受学校安排的本学科活动辅导任务(1.5分)
8.按时参加校本培训,《校本研训册》检查不扣分(3分)
(四)工作量:40分
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师总人数-照顾课时折算成的人数)
课时量=课时数×科系数,语文1.2、双班数学1.2,英语、科学1.1,其他学科1.0,
照顾课时: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照顾一半课时
非教学人员和行政人员课时认定按教体局规定和行政会考核组研究决定
五、教学效果:25分
1.检测学科:县级以上抽测学科,以年级组为单位,相同学科与全县同年级合格率、优秀率、均分相比较,按名次排序,前一半满分,其余24分,排名后一半的教学质量名次在全县仍处在1/3以上的则不扣分。
学校抽测的学科,同年级、同学科依据合格率、优秀率、均分名次之和排序,前一半满分,其余24分,排名后一半的教学质量名次与上学年相比仍高于上学年绩效工资规定的合格率、优秀率、均分以上的不扣分。
2.非抽测学科以县或学校开展的活动获奖面和获奖名次确定,获奖面广、名次高的定1/3人为满分,其余得24分。
3.非教学人员等次,行政人员投票确定1/3人员为满分,其余24分。
(所有学科的教学成绩均为满分。1.统考学科按及格率、优秀率、均分名次的平均数进行排名,以班级数为基数排名前三分之一的学科,学校奖励100元,其中,县抽测学科的“三率”平均数必须达到全县三分之一以上,学校统考科目“三率”平均数必须达到85%以上。2.非统考学科及非教学人员取平均分。)
附则: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未在本校承担工作任务的
2.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
3.规定不发绩效工资的
4.旷职累计达2个工作日
5.事假累计1个月,病假累计7个月
二、有下列情况的不享受全额奖励性绩效工资
事假15天以上,病假1个月以上,按月扣除绩效工资
郎溪县实验小学